“汪某违纪案无其他证人证言证实,是否需要补充调查?违纪违法事实见面材料是否需要审查调查组签字……”近日,在绩溪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组织的案件质量交叉评查现场,各纪检监察组织围绕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等关键环节展开激烈讨论,复盘案件办理全流程。
为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切实保障案件办理质量,县纪委监委建立健全做细做实日常评查、定期开展全面评查、针对重点领域专项评查的“三位一体”评查格局,对案件进行常态“把脉”,全面“体检”。将单纯上查下、单独查、书面查,变为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查谈结合,以评查促交流、带教学,构建全领域、全覆盖、全流程的案件质量责任共同体。
“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首先体现在案件办理的高质量上。案件质量交叉评查其实是一次对案件‘回头看’的过程,也是一次学习机会,在发现他人办理的案件存在不足时,我也会深刻反思、举一反三,防止自己在今后办理案件中出现类似错误,有效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参加交叉评查的金沙镇纪委书记胡圣子表示。
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发现问题是第一步,后续整改提高才是关键。为防止“一评了之”,县纪委监委坚持以评促改、以查促纠,评查结束后,对被评案件实行“一案一评一反馈”,并制发问题清单,督促承办部门对照清单逐项整改,确保做到问题到人、责任到人、整改到位。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案件质量交叉评查2轮,评查案件101件184卷,发现问题283个,已完成整改160个。
“案件质量是执纪执法的‘生命线’,我们将持续深化‘三位一体’评查机制,做实闭环管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打磨‘铁案’标准,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源于:安徽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