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认为该信访件存在未核实清楚的地方,证据材料也不够完善,建议进一步核查,此件暂不宜了结。”在郎溪县纪委监委召开的问题线索专题研判会上,委信访室负责人对一起拟了结信访件提出意见建议。
不久前,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一封群众实名举报件,反映该县毕桥镇施宏村李某某不符合条件却享受低保、村干部存在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对初信初访调查核实不深入、不细致,很容易引发重复举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说道。退回补充调查后,核查组采取谈话、走访等方式,最终认定李某某不符合低保申请条件,目前已清退,同时给予对审核工作把关不严的村干部相应处理,实名举报人也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近年来,县纪委监委坚持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切实做好初信初访受理、办理、处置、反馈全流程闭环管理。同时,聚焦源头管控,结合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压紧压实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退回补充调查,并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切实做到群众初信初访问题及时化解,不断推动信访举报处理工作更加规范,处置更加精准。
信访无小事,件件系民生。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高的初信初访,县纪委监委通过“带案下访”“领导包案”等机制,变群众“上门问”为承办部门“主动答”,减少群众因信息不对称、沟通不畅导致的越级访和重复访。针对一般的初信初访,按照“谁管辖谁承办”的原则,由属地镇(街道)纪(工)委、派驻(出)机构进行调查处理,同时组织联系纪检监察室、协作区定期进行交叉检查,确保将群众反映的问题查深查透。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精准分析研判、强化交办督办、及时告知反馈等环节,实现从‘入口’到‘出口’的全周期责任管控,做到群众初信初访实时督办、实时化解,有力提升信访工作质效和群众满意度。”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源于:安徽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