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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 “对症下药”祛病根

发布时间:2024-03-07 信息来源:市纪委监委宣传部 编辑:芮超洋 浏览: [ 字体: ]

“我委近期在办理王某某严重违法案件时,发现你镇在实施增减挂钩项目中存在虚假评估问题,现提出如下建议……”近日,宣城市泾县纪委监委针对泾川镇存在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不规范问题,及时发出监察建议书,督促其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开展整改。

为进一步强化监督实效、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做细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将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有效方式,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问题靶心,做实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以案促改促治促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处置和预防,督促被监督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堵塞制度漏洞,进一步完善管理和规范程序,不断构建和巩固良好政治生态。

“纪检监察建议书是开展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也是深化以案促改、标本兼治的有力武器。针对不同领域的不同问题特点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对于督促相关单位主动扛起主体责任,推动解决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说。

据悉,市、县两级纪委监委针对监督检查、专项治理、案件查办等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研判问题产生的原因,“对症下药”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被建议单位解决制度上的缺陷、监管上的盲区、程序上的瑕疵,推动源头防治,切实堵住治理体系漏洞,补齐治理能力短板。

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只是第一步,整改落实才是关键。市、县两级纪委监委紧盯纪检监察建议书情况落实,按照“谁建议、谁督办”的原则,严格要求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反馈整改结果,并建立跟踪督查机制,不定期对纪检监察建议书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建议的、对落实不力或整改后成效不明显的,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并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确保纪检监察建议书“掷地有声”。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在精准制发建议、强化督促整改、深化源头治理上持续发力,推动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切实做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批问题、规范一类行为。”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源于:安徽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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