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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巡纪审”联动 释放“1+1+1>3”叠加效应

发布时间:2024-01-12 信息来源:广德市纪委监委 编辑:芮超洋 浏览: [ 字体: ]

不久前,广德市纪委监委对广德某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主办会计彭某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挪用公款和资金未按规定入账等违纪违法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记大过处分。

据了解,在该市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市委巡察办与市审计局按照对象相同、工作开展时间一致、目标相近的原则,在对市发改委、广德省级粮食储备库等9家单位开展专项巡察的同时,实行审计部门与巡察组同步进驻模式,共发现问题7个,移交问题线索6起,查处6人,彭某某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就是其中的一起。这也是该市探索建立联动监督机制、推动“巡纪审”三项监督协同贯通的实践缩影。

“要发挥审计在反腐治乱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与审计机关协调配合,用好审计监督成果。”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推进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作出具体部署。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首责,在横向监督与纵向监督上积极探索,整合巡察、审计监督力量,推动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作,持续释放“1+1+1>3”的联动监督叠加效应。

“推动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的相互贯通、有效衔接,既是完善监督体系的内在要求,也是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形势需要。实践中,我们建立健全‘巡纪审’同步工作融合机制和定期会商机制,推动三项监督深入融合,共破监督难题。”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为充分发挥三项监督的融合贯通作用,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和市审计局在巡前会商、业务协作、线索研判、结果反馈、问题清单移送、问题整改等工作中协同配合,推动“巡纪审”在“巡前、巡中、巡后”三个环节的深度融合,切实提升监督质效。巡前,采取“巡审”同步动员、同步进驻方式,实现同频共振;巡中,审计部门通过参加巡察通报会,提供被巡察单位审计报告、审计要情等相关资料,增强与巡察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力度,并针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至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核查,从而为巡察与审计提供更具有针对性的工作方向。

同时,市纪委监委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理念,统筹配置监督力量,成立专项督查组,加大对巡察审计问题整改的监督力度,扎实做好“巡纪审”联动的“后半篇文章”,不断推动监督效能向治理效能转化。

“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是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将切实发挥好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监督保障作用,不断总结‘巡纪审’联动监督的经验做法,切实打好监督‘组合拳’,打造同向发力、协作配合、同频共振的监督新格局,不断织密立体化监督网络,推动监督走深走实。”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源于:安徽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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