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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宣城市财政局(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1-05 信息来源:市纪委监委 编辑: 浏览: [ 字体: ]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五届市委第二轮第二巡察组于2022年4月24日至5月20日对市财政局(国资委)党委开展了专项巡察。8月15日,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截至目前,反馈的10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的自觉性

市委巡察反馈以来,市财政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局党委书记自觉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紧盯巡察反馈问题,全力推进问题整改。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整改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的整改任务负具体责任,确保整改责任具体到人、具体到事。先后召开2次党委会研究部署,并于8月24日印发《宣城市财政局(国资委)党委关于落实五届市委第二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深刻剖析原因症结40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91项。

二是有序实施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严格按照限定期限倒排任务、明确进度,实施“周安排、月汇报、重大事项随时研究”整改工作机制,有序推进整改任务全面完成。8月15日、9月2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相关会议,对反馈意见逐条逐项研究,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细。9月8日,局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动员部署会,强调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紧迫、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以强有力的举措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推动整改提质增效。机关纪委、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督查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掌握整改进度,及时发现问题,全力督导落实。对进展缓慢、整改不力、未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责任科室由驻局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进行谈话提醒或批评教育。10月28日,局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提高巡察整改质效。

二、精准聚焦反馈问题,坚决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一)贯彻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尚有不足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不够深入”问题。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服务工作的通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和<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工作安排》,常态化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研讨。二是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工作通知》,利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研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有序深入。三是局领导带头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5篇。四是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和直达资金系统,对所有直达资金单独下达、单独标识、单独核算,实现从源头到末端全过程、全链条监控,确保资金直达使用单位、直接惠企利民。五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十四五”规划等相关文件与目前财政工作结合,研究剖析财政政策,扎实做好相关工作。六是出台《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产业链投资引导基金设立方案的通知》,设立产业链投资引导基金,总规模50亿元,首期规模6亿元,目前首期出资已到位运营。鼓励市属国有企业与社会资本合作,参与设立基金。引导基金更多投向本地企业,安元基金已投资我市企业3个项目共计0.85亿元,分别占该基金投资项目数和金额的75%、77%。光伏产业母基金已投资我市企业2亿元,占基金总额的66.7%。

2.针对“履职尽责存在短板”问题。一是开展闲置资产处置工作,向市直单位印发《工作提示单》,要求相关单位加快低效闲置资产分类处置进度。加强在芜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开展市直单位在芜土地和房产清查工作,梳理资产处置存在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报市政府。二是1-10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3.7亿元,增幅列全省第11位;直达资金支出进度87.6%,居全省第五位。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10月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较上年同期多16.1亿元。积极组织市本级单位和县市区申报专项债项目,1-10月全市申报入库通过财政部审核项目共34个。三是抓宣传引导,指导县市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精神。抓贯彻落实,与市农业农村局和市乡村振兴局联合,督促县市区规范和加强涉农资金项目管理。抓协同推进,会同市乡村振兴局和市农业农村局,研究谋划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完成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专项督查。抓项目谋划,优化涉农部门2023年预算安排,谋划2023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1150个,项目投资规模19.8亿元。四是按程序印发《宣城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2版)》《宣城市国资国企监管事项及管理权限清单(2022版)》。谋划市属企业存量资产盘活,目前已建立盘活存量资产项目台账6个,并通过公开销售、委托运营、租赁等方式积极处置。五是按程序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重组市国有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市属企业优化整合。按程序以市投融资办名义印发《关于市国有企业投融资等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履行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针对市文旅集团违规投资经营行为监管不力,局党委班子成员及分管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作了自我批评。六是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落实市直各单位项目支出压减10%以上要求,统筹财力更好用于“三保”支出,2023年部门预算较申报金额压减8539万元,压减比例12%。七是强化培训辅导,举办2023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部署暨业务培训会议,分批次开展市直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培训,积极开展在线答疑解惑。完成市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库和第三方机构建议名单更新,不断提高绩效评价报告的质量和权威性。印发《宣城市市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规程(试行)》,组织专家开展专项评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专家开展绩效专项评审,评审结果作为2023年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

3.针对“落实“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不够到位”问题。一是积极支持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开展好中小学生及幼儿课后服务和午间看护服务,对参加延时服务的幼儿按不低于300元/生・年的标准给予幼儿园补贴。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老旧小区改造,目前已争取上级财政专项资金12943万元,发行债券5500万元。二是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谈信访工作、《信访工作条例》等内容,提高对信访工作认识,明确岗位职责。修订完善《宣城市财政局(国资委)信访工作制度》,明确信访工作相关要求。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梳理全局信访工作办理件,按要求建立台账,明确人员具体负责,今年以来共办理14件,严格按照信访工作制度落实登记、交办等工作。三是主动开展企业走访,宣传惠企政策,为企业纾困解难。兑现各类财政奖补资金18.2亿元,办理退税免税减税降费59亿元,切实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四是全市政府性产业投资基金总规模150.3亿元,累计到位资金64.4亿元,累计对外投资45.1亿元。五是积极向上争取。配合争取制造强省和民营经济政策资金8483.6万元,配合争取省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1522.26万元。六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七是因“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评议成绩不理想”,相关分管负责人和科室负责人在局党委会上做深刻检讨,驻局纪检监察组对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提醒,局分管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4.针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扎实”问题。一是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根据领导工作分工,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意识形态工作。5月份以来,党委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部署做好意识形态工作。8月份,在市属企业党员中开展党员信仰宗教情况排查工作,防范意识形态领域风险。二是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列为重要对照检查内容。提醒党委班子成员在2022年度市委综合考核工作中,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内容。三是党委理论中心组带头学习意识形态知识3次,开展研讨交流1次;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会学习意识形态知识3次。举办机关党建工作业务培训班,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培训内容。四是加大财政工作宣传和信息报送力度,强化宣城财政微信公众号宣传。五是主动梳理全市民生工程宣传过程中的好做法、经验,提出工作建议,做好与市政府办工作移交。

5.针对“法治建设存在弱项”问题。一是局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常态化开展法治学习教育,深入学习研读习近平法治思想。10月中旬局党委听取今年以来法治建设工作情况专题汇报,研究部署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法治课,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二是制定《宣城市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三是按季度开展规范性文件筛查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四是多途径深入开展《预算法》《采购法》《会计法》等“当家法”学习,督促全体干部将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开展专题培训,邀请单位法律顾问为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以案释法”专题授课。五是全面梳理我局实施的行政处罚及其依据,开展衔接落实权责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完成权责清单梳理、报审、公示。六是加强法规学习,结合局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会学习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强化依法决策和合法性审查机制。开展法制政府建设专题培训,邀请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来我局讲授《法治政府建设之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七是针对巡察发现的“行政执法不够严谨、行政决策征求意见不规范”问题,局机关纪委书记对相关分管负责人和科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纠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够坚决,“两个责任”落实尚有差距方面

6.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已召开党委会议9次听取国企党建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国企党建问题,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二是组织市属企业赴广德市法院开展原宣城文旅集团董事长高健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庭审警示教育活动。三是督促市属企业强化监督检查,开展领导干部“八小时外”活动监督检查27人次,重要节点监督检查4次,人员招聘监督8次,开展谈话函询6件,纠正违规邀请招标1起;“第一种形态”处置11人次,给予党纪处分1人,解聘1人。四是驻局纪检监察组加强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开展市直单位百名科长“五比五评”日常督查、随机暗访;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突出问题进行督查。五是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内部控制知识和刘昆部长关于财政内部控制的讲话。开展内部财务专项检查,邀请驻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并对照检查报告,逐项整改完善到位。完善内控制度,组织各科室开展廉政风险自查,对照自查廉政风险点进一步完善各岗位内控职责并严格执行。

7.针对“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问题。一是组织学习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规定,进一步掌握固定资产管理具体要求,明确工作职责。逐笔梳理以前年度应入未入账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补登记入账,并同步至资产管理系统。对2022年以来未入账固定资产全部补记入账,并同步至资产管理系统规范管理。二是组织开展《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学习,明确工会经费管理的工作要求和岗位职责。规范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按程序补充本年度局工会活动经费,同时要求加强支出管理。根据最新的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修改完善本局工会收支管理制度。三是全面梳理历年来往来款挂账情况,分类拟定清理建议。按程序对符合清理条件的往来款分类清理完毕。完善局内部财务制度,明确往来款账龄不得超过三年的具体要求,并严格执行。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干部队伍建设尚有短板方面

8.针对“履行党建责任不够有力”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党委会议研究党建工作11次,其中专题研究党建工作4次。二是落实市委基层党建提质增效暨巡察反馈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月,组织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自查自纠,排查梳理问题6项并落实整改。三是认真开展“五聚焦五查找”作风建设集中整治和百名科长“五比五评”活动,推进省委“一改两为五做到”决策部署在财政部门落实落细。四是印发《2021年度市属企业基层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实地开展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将短板弱项书面反馈各企业党委,并督促抓好整改。五是根据领导班子成员调整相应调整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并落实联系任务,印发《关于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深入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到各党支部工作联系点进行集中宣讲。六是分别为市城市建设集团党委、市国控集团党委党务工作者作党建业务工作培训。

9.针对“基层党建工作不够严实”问题。一是督促市城建集团印发《市城建集团党委关于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压实主体责任,提升组织生活质效。二是督促市城建集团党委对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情况开展3次工作检查,班子成员定期、随机参加下设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三是开展市城建集团集团基层党建工作目标管理现场考核,并就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下达书面反馈结果。四是规范整理发展党员档案,针对部分新发展党员档案材料不完整情况,已责成于8月底前归整完毕。五是严格程序发展党员,落实审批预备党员前报市财政局(国资委)党委讨论决定等程序。六是督促市属企业开展党员档案材料全面排查梳理,及时做好归档工作。

10.针对“干部队伍建设尚有不足”问题。一是有计划地培养年轻干部。今年以来,晋升1名80后干部为二级主任科员并负责科室工作,2名90后干部为四级主任科员;交流轮岗80后年轻干部7名,9名80后科级干部一年试用期满按期转正。二是加强年轻干部专业化建设。开展局机关“财政讲堂”,组织6名85后年轻干部走上讲台,讲解业务、分享心得,营造能力提升、比学赶超浓厚氛围;组织参加全省财政干部专业能力提升网络专题培训、省财政厅“安徽财政大讲堂”;抽调4名85后年轻干部参加省委巡视、市委巡察、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实践锻炼等。三是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高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认识,明确具体要求。四是对2019年以来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以及干部人事档案等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各项程序符合要求。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求,今年以来职级晋升干部4人,其中党员干部3人,均严格按照程序落实。

三、着力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我局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和阶段性成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局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努力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财政(国资)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扛牢政治责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对照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新思想、新任务、新要求,坚决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问题导向,彻底整改到位。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按要求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反弹,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落实,整改措施条条显成效。

三是强化成果运用,健全长效机制。将抓好巡察整改与深化标本兼治结合起来,坚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从根源上堵塞漏洞。切实将巡察整改工作与百名科长“五比五评”活动、“五聚焦五查找”工作结合起来,特别是与抓好当前财政(国资)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做到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63-3023884;

通信地址:宣城市状元南路36号宣城市财政局办公室;

邮    编:242000;

电子邮箱:xcczj@163.com。

宣城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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