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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9-16 信息来源:市纪委监委 编辑: 浏览: [ 字体: ]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四届市委第十三轮第四巡察组于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对宣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1月2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截至目前,反馈的9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的自觉性
支队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不讲条件、不打折扣抓好整改落实。第一时间启动整改工作,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1月28日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逐条剖析原因,研讨整改措施,全体成员在思想和行动上达成了共抓整改的高度统一,形成合力抓整改。2月3日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讨论形成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确保每一个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根据市委巡察办审核整改方案反馈的意见,3月5日再次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对整改方案进行再研究,再完善。同时建立了定期调度工作机制,把握整改进度,有针对性进行督办实施,扎实推进问题整改落地生根。3月16日召开组织生活会,结合巡察反馈意见,班子成员带头深挖问题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率先从自身找问题、抓整改、促提升,形成良好的整改氛围。
二、坚持从严从实要求,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1.针对“机构改革任务完成不够彻底”问题。一是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向市委组织部推荐了支队长人选,2月4日市政府任命了支队长。二是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支队已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推荐了内设机构办公室、一大队、二大队负责人人选。三是出台了《关于明确内设机构工作职责的通知》(宣农执法〔2021〕8号),对内设机构职能进行了明确。 四是通过2020年市直事业单位选聘录用人员2名,并充实到一、二大队。五是积极向市委编办汇报,争取了今年新进人员计划2名,将通过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进入,招考工作目前正在开展。六是积极向省农业农村厅汇报,将支队8名同志原持的农业单项执法证件换发为农业综合执法证件,目前换证工作已在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完成公示。七是组织8人参加农业专门法律知识考试,通过8人。接下来,将组织通过人员参加2021年行政执法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
2.针对“班子建设有待加强”问题。一是3月15日,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委领导班子建设论述摘编》。二是3月16日,召开了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进行了对照检查,并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组织班子成员开展了谈心谈话,相互沟通交流。四是召开了支队长办公会,对支队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增强班子的领导作用。五是根据巡察整改情况会审会的要求,6月2日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对认领的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回头看。
3.针对“法治建设重视程度亟待提高”问题。一是2月25日,支部副书记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题,带领全体人员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及省市委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强化执法人员法治思维。二是制定印发了支部《2021年度党员理论学习计划》(宣农法党支〔2021〕1号),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年度党员理论学习计划的重点内容。三是制定印发了支部《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宣农法党支〔2021〕2号),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年党建工作进行总体安排。四是制定印发了《宣城市2021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点》(宣农执法〔2021〕7号),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之一,与年度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要求、同落实,要求强化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3月19日召开了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对工作要点进行了再部署。五是制定印发了支部《2021年度党员理论学习计划》(宣农法党支〔2021〕1号),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纳入学习内容。
4.针对“主动担当作为意识不足”问题。一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印发了《关于提升农业生产者维权意识 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通知》(宣农法〔2021〕4号),建立了农资维权长效机制,强化党员干部担当意识。二是市委巡察组巡察后,支队又先后在渔政和植物检疫领域办结了2起案件。三是对辖区范围内的农资经营主体进行了执法检查,共计巡查检查18次,出动执法人员67人次,检查农资经营主体95家。四是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春季种子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宣农执法〔2021〕6号)、《关于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宣农执法〔2021〕9号)、《宣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农法〔2021〕5号),严厉打击涉农违法行为,保障农业生产、农业生态环境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五是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六是按照《关于印发宣城市2021年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通知》(宣农质〔2021〕5号)要求,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查处不合格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
5.针对“案件办理工作不够规范”问题。一是对举报(投诉)材料进行了完善,将举报(投诉)的处理结果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归档。二是制定了《举报投诉档案管理制度》,对举报投诉归档的材料及管理方式进行了明确。三是对执法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执法人员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制度进行材料归档。四是规范举报(投诉)案件处理,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举报(投诉)案件处理不规范的问题,进一步补充完善了相关举报(投诉)案件处理材料。五是对执法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执法人员严格遵守《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4月22日至23日,组织举办了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对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提升办案能力及水平。六是举一反三,巡察后办结的2起案件严格遵守《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受理的群众投诉举报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做好材料的收集归档。
三、着力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支队整改工作已全面完成,取得了显著成效。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支队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努力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党的建设和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加强政治建设。进一步把牢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自觉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支队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坚持不懈抓好党的科学理论武装,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建立每两周不少于一次的政治学习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提升担当精神。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关心下属思想动态,增强干部职工获得感和归属感。加强班子整体能力建设,以制度作为刚性约束手段,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切实转作风、提效能。支部书记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党建工作,推动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真抓实干出成效。
(三)进一步增强规矩意识,坚持从严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班子成员带头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做到坚持原则、恪守底线、经得住考验。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提升政治鉴别力,坚定不移的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和反对“四风”,不断增强自我约束力、控制力。
(四)进一步强化建章立制,健全规章制度。结合整改工作,举一反三,围绕工作薄弱环节,建立健全财务、用车等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把落实整改和解决问题作为提升能力的有利机遇,深刻查找存在问题的根源,找准解决问题的办法,完善内部管理规定,强化执纪监督,促进支队干部职工作风转变,推动全市农业行政执法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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