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19日至12月13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单位进行了巡察。2019年2月1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4个,正在按照计划有序推进整改1个。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决落实巡察要求,抓紧抓实巡察整改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抓巡察整改工作,并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局党组班子成员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抽调相关同志组成工作专班,全面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把整改工作抓在手上,亲力亲为抓部署、抓推进、抓督促、抓落实;各党组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带领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扛起整改任务,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二)全面动员部署。2019年2月1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逐条研究分析巡察反馈意见清单。5月14日,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主动认领、对号入座,依次进行了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并举一反三、深刻剖析,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整改有效果。
(三)精心制定方案。逐一将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9个方面15个问题细化为29个,分别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并经过多次讨论,形成详细整改方案。
(四)强力推进整改。认真对照整改方案,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层层压实工作责任,逐条逐项落实到岗到人,先后10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调度会议,坚持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做到立行立改的迅速整改;能够在短时间内整改到位的,尽快完成;对于情况复杂、短时间内整改有难度的,坚持问题、目标、实效导向集中力量进行突破整改,并制定时间表,细化具体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累计完善制度、办法18个,确保整改工作稳步推进。
(五)抓督导促实效。局党组坚持把督促督导作为推动整改落实的重要手段,多次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实时掌握整改进度、质量和效果,了解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查漏补缺。同步强化对各责任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导,确保各项整改措施得到落实。
二、聚焦问题狠抓落实,确保整改全面完成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针对抓“政治灵魂”锤炼不够问题。一是强化源头管理,建立理论学习机制。及时印发《关于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管理办法的通知》,就如何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作出了系统和明确的安排,建立了理论学习长效机制。二是紧扣重点内容,结合实际再次解读十九大精神。集中举办了一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解读专题报告会、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住建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会,全局共计185余人参加集中学习。三是对照知识要点,联系工作深入思考。由各分管领导牵头,以机关各科室、局属各部门为单位,对照十九大报告中关于住建工作的重要论述,联系各自工作岗位实际,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思考,并撰写心得体会。
(2)针对党员干部培养使用缺乏连续性问题。一是有步骤的抓好局属二级机构领导班子配备。经局党组研究,分别对相关局属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配备。对相关同志的职务进行了调整。二是有针对性的强化后备干部培养。结合住建工作特点,局党组印发《关于印发青年干部培养方案的通知》,通过建立教育培训机制、导师带徒机制、岗位锻炼机制、跟踪管理机制等,为我局青年干部的全面发展提供舞台。及时向市直工委报送党员发展计划,完成拟发展党员培训工作,确保在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上取得新成效。
(3)针对党的基础理论学习不重视问题。一是在夯实干部政治理论基础上下功夫。及时印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度学习计划的通知》,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继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加强基础理论知识学习。二是在确保提升学习成效上下功夫。在全局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的闭卷测试。通过以考促学的方式,切实提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守纪律、明底线的思想意识。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针对未建立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制度,机关60余名党外人员没有政治教育学习平台问题。一是拓展学习教育的“面”。分别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学习的通知》《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度学习计划的通知》,搭建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学习教育的平台,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岗位业务、扶贫知识和其他综合知识的学习,持续推进理论学习常态化。二是强化思想建设的“点”。分别印发《<2019年市住建局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2019年市住建局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的通知》,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2)针对网络舆情应对不及时,措施跟不上问题。一是全面梳理找原因。全面梳理了网友发帖质疑事件的办理过程,形成专题报告材料。二是举一反三抓培训。建立舆情监控和跟踪办理机制,落实专人及时发现、处置、跟踪舆情事件。有针对性地邀请市委网信办围绕“提升网络舆情处置业务能力”主题,组织经办人员20余人开展了专题业务培训。三是建立机制抓整改。出台《舆情处置和网络问政办理工作制度》,分别从舆情预警、分析研判、分类交办、归口办理、公开回应、持续跟踪、资料归档等7个方面,规范了流程、细化了措施、明确了责任。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3.针对“参编”干部任用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有针对性的定制度。制定《“参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对“参编”人员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缴纳、考核奖惩等相关具体事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二是有方向性的抓常态。严格执行市住建局相关制度规范要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先后2次召开专题会议,加强干部队伍管理,着力提升干部思想认识,不断优化干部干事创业环境。三是有目的性的抓谈心。中心领导班子围绕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和科级干部教育监督等相关要求,开展谈心谈话。相关投诉调查核实情况已按要求及时反馈了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1)针对党组织凝聚力不够,非党干部向党组织靠拢不积极问题。一是强化党的思想政治教育。以《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学习的通知》为依据,在全局范围内建立了学习教育平台,实现了干部职工日常学习的全覆盖。二是强化青年干部培养。紧扣《关于印发青年干部培养方案的通知》,采取有效措施,有效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三是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2019年度,累计发展党员4名;2020年度,计划发展党员3名。
(2)针对机关党委工作不严不实问题。一是“回头看”找不足。立即对党员发展工作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发现部分基层党组织存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不规范等问题,均已及时整改,党员档案所缺材料也已经全部完善并归档。二是“拿举措”强业务。有针对性地举办了一期党员发展工作专题培训班,详细解读党员发展工作,统一发放中央组织部编印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在各基层党支部悬挂张贴。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5.针对市长热线、政民互动办理机制不健全问题。一是用制度完善机制。严格按照《舆情处置和网络问政办理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办理责任、细化办理流程、严格办理要求、建立督查机制。二是明责任优化流程。建立了市长热线、政民互动办理工作台账,严格规范市长热线和政民互动事项受理登记、分类交办、资料归档等工作,对各二级机构办理的审签件等过程性资料,实施按月收集整理,并汇编成册。三是强调度打造合力。建立市长热线、政民互动办理会商机制,进一步加强相关事项办理工作调度,对重大事项、疑难事项随时组织有关部门会商,统筹调度推进,并做好记录。四是严督促强化效果。局办公室作为市长热线、政民互动相关事项办理的牵头单位,不定期安排专人对机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开展督促检查。
6.针对服务群众意识淡薄问题。一是举一反三,促机制完善。针对答复满意率不高的问题,结合实际,举一反三,切实畅通投诉举报途径,专门在局门户网站公开答复不满意投诉举报电话(0563-3022072)。二是建立制度,促服务意识提升。聚焦进一步增强服务群众意识,切实加强网友留言、投诉办理的效率,规范办理流程,提升办理质量。专题组织召开市住建局舆情监控处置和网络问政办理工作会议,围绕提升服务群众意识的重要性,强调提高网络问政办理水平。三是强化沟通,关注群众需求畅通便民渠道。经与市信息办多次沟通对接,对原宣城市房地产网站进行了优化改版,继续保留房地产类查询版块功能页面,并在市住建局网站设置查询链接。
(1)针对个别开发企业售房拒绝公积金贷款问题。一是有针对性的“查”。集中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经查,发现有存在拒绝公积金贷款问题的单位1个。针对所存在的问题,及时约谈了开发单位相关负责人,并向开发单位送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目前,开发单位已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徽商银行宣城鳌峰路支行签定《商品房贷款合作协议书》,公积金不能贷款的问题已经彻底解决。二是举一反三“找”。集中组织对有关16个开发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未发现有拒绝公积金贷款的问题。三是严格依规“改”。2019年3月26日,专门组织召开相关开发企业座谈会,要求所有开发企业必须认真落实法律法规要求,切实规范销售行为。同时,我局将继续加强监管巡查力度,畅通群众投诉举报的渠道(0563-3024756,0563-2612361),及时关注并处理有关此类问题的投诉。
(2)针对宛陵西路施工企业违规夜间施工问题。一是全面梳理,做到“底数清”。对当前所有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方位的梳理排查。累计审核可能存在夜间施工的项目32个,逐一建立夜间施工审核目录台账。目前,宛陵西路道路工程已经正式通车,已经不存在夜间施工问题。二是坚持常态,做到“办法实”。印发《关于规范市区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夜间施工的通知》,同步抄送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就夜间施工手续的办理、禁止夜间施工的具体时间段和区域、各有关单位的职责分工等内容予以了明确。截至目前,暂未发现在建工程项目的违规夜间施工问题,也没有接到相关的举报和投诉。三是畅通渠道,做到“方式明”。在市住建局网站主页公布投诉举报电话(0563-2616510,3026375,夜间可转接手机),进一步畅通夜间违规施工投诉举报途径。
(3)针对某3个开发单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进行售房问题均存在监管不力问题。一是针对问题,逐一排查。经核实,某世贸大厦项目为非房地产项目,自2017年3月以来,一直处于停工状态。我局将持续关注,并积极支持配合市开发区管委会做好后续工作。某项目地下车位已经在2018年4月之前,因企业资金困难,除剩余6个未售以外,全部通过抵付延期交房违约金等方式处置。目前,开发企业已经申报办理1#2#车库整体不动产登记手续,剩余未售车位,将严格依法合规销售。某大世界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销售商品房的违法行为,责令开发单位立即改正,并给予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该项目已取得相关住宅房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含设计规划调整部分)。二是举一反三,扩大排查。在后续对有关16个项目开展专项检查时,未发现有开发单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销售商品房的行为,接下来将持续跟踪督促检查。三是建章立制,推动整改。及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严格规范开发企业的销售行为。并同步通过市住建局网站发布购房提示,提示购房人购房注意事项,同时在市住建局网站公布投诉举报电话[0563-3024756(市区)、2612361(市开发区)],积极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四是提醒谈话,提高认识。针对个别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进行售房的问题,局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商品房预售和经开区监管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一次专门提醒谈话,对强化商品房预售的监管提出明确要求,认真反思工作中的不足,提高思想认识,在正视不足的同时,保持一如既往的干劲,强化细节监管,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有缺位问题。一是立行立改抓落实。局党组与7名提拔试用期满干部开展集体谈心谈话1次;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5次。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二是建章立制抓长效。紧扣《落实“一岗双责”廉政谈话(谈心谈话)制度》,从制度层面规范了干部提拔任用、日常监督管理、廉政警示等方面谈话的方式、频率和谈话内容。
(2)针对制度执行不力成摆设问题。一是实施倒查,强化落实。立即对我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科级及以下干部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梳理排查,督促落实出入境证件集中保管有关规定,并强调相关纪律要求。目前,我局持有各类出入境证件的科级及以下干部全部纳入统一保管。二是建章立制,源头管控。印发《加强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日常细微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对统一保管的出入境证件的使用审批、报备流程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三是个别谈话,深刻反思。针对我局出入境证件保管所存在的不足,局分管领导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一次提醒谈话,再次强调要正视问题,吸取教训,在以后的工作中要用“严之又严、慎之又慎”的精神,抓好我局科级及以下干部的出入境证件的集中保管工作。
(3)针对警示教育有缺失问题。一是倒查问题找不足。集中组织对近三年来受处分党员及其档案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累计排查受处分党员3人,分别在各党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了处分决定,并将处分决定归档。二是限时整改抓落实。严格按照《关于纪律处分执行工作的规定的通知》的要求,完善工作程序,抓好贯彻落实。今后确保在处分决定作出后,由决定部门负责在10日内抄送人事工作部门,归入受处分个人人事档案,同时对受处分的人员,各基层党组织在1个月内,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
(1)针对自查发现问题少情况。一是深化“三转”,主动与派驻单位召开对接工作会议,积极争取党组对纪检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形成思想共识。二是深入摸排,掌握情况。深入了解掌握综合派驻监督单位党员干部队伍状况、业务情况以及重点岗位,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廉政风险点等情况,提高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三是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对单位党组的监督职责,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及重要事项决策情况的监督。严格监督执行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落实。
(2)针对重点领域监督存有疏漏问题。一是加强源头治理。督促驻在单位重新梳理了廉政风险点,建立防控措施,把惩防体系建设植根于单位内控管理之中,贯彻于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努力推动“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源头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二是狠抓廉政警示教育。紧紧围绕重点环节、紧盯关键部位、突出“关键少数”,精选近年来曝光的典型案例和具体数字,进行“定制型”警示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感同身受,形成强大的警示震慑作用,促使其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三是拓宽问题线索渠道。坚持问题导向,延伸监督途径,变被动等待为主动发现。采取专项检查、专项治理、明察暗访等方式,重点搜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工作纪律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
(3)针对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缺位问题。一是开展专项调研。深入驻在单位扶贫村开展调研工作。二是深入排查。通过查阅资料、走访调研、电话抽查等方式,深入了解驻在单位扶贫政策执行情况和扶贫“双包”工作执行情况,并建立了月检查工作制度,就扶贫政策执行、补助资金管理、“两个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排查。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0.针对项目变更先实施后审批问题。一是排查梳理,掌握底数。对巡察指出的相关建设项目的有关变更事项进行了一次梳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累计梳理项目变更事项121个,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根据合同,追究了相关单位的违约责任共计15.87万元。二是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会同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公管局,共同制定出台《关于印发宣城市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方案的通知》,规定了工程造价咨询开展全过程管理的具体方式,确保在源头上规范变更程序。三是立足根本,规范未来。出台《建设项目工程变更费用管理办法》《招投标文件审查审签制度》《施工图纸审查制度》,明确规定了变更费用的调整、审批流程、追究责任方式、招标文件的审查内容、审签程序以及施工图审查的具体要求,加强对招标文件的把关,尽可能避免出现施工变更事项。
11.针对电力杆线迁移工程未公开招标问题。一是梳理排查,确保整改针对性。对2016年以来电力杆线迁移进行全面排查。二是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及时性。及时停止了直接委托相关单位施工的行为。三是制定规范,确保整改实效性。及时制定《电力杆线迁移招投标制度》,对产权单位明确的电力杆线,严格按照《宣城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建设项目杆(管)线迁移实施意见》,用杆线征迁补偿的方式实施。对产权单位不明确的杆线迁移工程,严格依法招标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方式实施。
12.针对经营性用房未公开招租问题。一是修订办法抓“总”。及时在原《宣城市房地产管理局直管公房租赁管理办法(暂行)》的基础上,修订完善《直管公房租赁管理办法》,重新明确了有关直管公房招租实施程序和日常管理等事项。二是分步实施抓“分”。目前,已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市区经营性直管公房的市场化租金进行了评估,为实施公开拍租工作打好基础。三是周密安排抓“实”。及时召开直管经营性公房公开招租专项行动动员会,印发《关于开展直管经营性公房公开招租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具体实施方案,计划用一年时间完成对直管公房的整改。四是跟踪推动抓“果”。为切实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领导班子带头走访经营性直管公房承租户,听取承租户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化解信访矛盾。及时对租赁期限已届满的市区直管经营性公房承租户,下发了《房屋租赁合同期满不再续租的通知》。
截至目前,117户经营用房中除市区交通路已纳入征迁范围的9户外,已通过公开招租交易86户,剩余22户已于2019年12月底全部送区法院启动司法诉讼程序,2020年4月14日至2020年4月30日已完成第一轮的庭审工作。其中宛溪二村3幢6号、民生路45号、民生路53号均已经交清所欠房租,并腾空房屋,其余19户正在等待人民法院判决。
(七)贯彻落实脱贫攻坚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13.针对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不精准问题。一是及时完成全市4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重新核查工作,形成工作台账,并向省住建厅作了专题申报,对整改发现的问题,均已整改完成。二是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宣城市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对危改补助资金的使用监管。三是进一步强化对脱贫攻坚业务工作的指导。专门邀请安徽省住建厅村镇处相关领导来宣,组织了一次脱贫攻坚(危房改造)业务专题培训班,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负责人、乡镇分管领导累计120人参训。全面解读了脱贫攻坚(危房改造)政策、业务规范等相关业务知识,提升了我市基层干部脱贫攻坚(危房改造)业务水平。
(八)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方面
14.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差距大。
(1)针对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认识模糊,重包保、轻宏观指导问题。一是局党组研究决定每年听取脱贫攻坚工作专题汇报不少于4次,并将扶贫工作要专门纳入局领导班子总结和班子成员述职述德述廉报告中予以详细阐述,年度工作总结中要专门就脱贫攻坚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二是进一步强化对脱贫攻坚业务工作的指导。邀请省住建厅业务部门就脱贫攻坚(危房改造)政策、业务规范等相关业务知识,开展了一次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了业务水平。三是严格依照《宣城市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房屋质量安全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排查的通知》以及《关于脱贫攻坚业务培训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要求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工作指导,提升干部业务水平,有效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
(2)针对履行脱贫攻坚成员单位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牢固树立危房改造工作主体责任意识。不定期由市住建局领导带队,分别赴7个县市区、25个乡镇、28个村开展了专题调研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均已整改完成。二是印发《关于脱贫攻坚业务培训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督导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从制度层面确定并规范了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培训、督导的对象、内容等,有计划的开展培训,有标准的督导工作,强化责任意识,有效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
(3)针对脱贫攻坚干部队伍不稳定问题。一是印发《关于调整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及时调整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局主要领导担任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局党组有关成员分别担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脱贫攻坚工作的协调和工作开展,并确保扶贫工作人员相对稳定。二是根据最新印发的《市住建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专门设置了村镇建设科,并明确了村镇建设科具体负责危房改造等相关工作。
(4)针对定点扶贫、包保贫困村工作开展有缺项问题。一是调整局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做好精准扶贫“双包”工作督察回访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双包”工作的回访方式、回访内容和回访结果运用。回访情况及时向局党组汇报。二是邀请我局驻宣州区狸桥镇金凤村扶贫工作队队长、金凤村党委第一书记在建设科技大厦13楼大会议室,举办了一次扶贫政策基本知识辅导讲座。培训结束以后,组织了扶贫业务知识书面闭卷测试,切实提高扶贫业务知识水平。
(九)落实对脱贫攻坚已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5.针对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做表面文章,“雷声大雨点少”问题。一是调整工作方式,注重一线掌握情况。不定期由局领导带队,分赴县(市、区)、镇(乡)、村开展专题调研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均已整改完成;二是畅通举报途径,确保群众无缝对接。进一步畅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访举报途径,在市住建局网站主页设置投诉举报专栏,公布投诉举报的途径和联系电话(0563--2616521),长期接受投诉举报。
三、落实常态,坚持长效,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一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理念,不断强化党的领导,着力增强“四个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举措,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局党组将进一步加强对单位内部的管理,密切掌握干部队伍工作思想状况,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积极营造局机关风清气正的环境。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完善干部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严格抓好干部队伍日常管理和教育,深入推进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三是坚持整改常抓不懈。局党组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
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局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稳健发展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