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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8-25 信息来源: 编辑:市委巡察办 浏览: [ 字体: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19日至12月1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单位进行了巡察。2019年2月1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巡察反馈的13项28个具体问题均已完成整改。现报告如下。

一、党组织落实整改责任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安排部署。巡察反馈大会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迅速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整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能够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各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

2.细化整改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制定了《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巡察组反馈存在的7个方面13项28个具体问题,提出了97条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目标、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做到责任到人、扛责在肩,确保了每一个问题有人抓、有人管。

3.从严从紧推进,注重整改实效。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党组成员逐一作个人对照检查发言,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认领问题和责任,从严从实剖析原因,完善整改措施。

4.及时总结经验,构建长效机制。局党组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长效的工作机制,及时把整改经验做法转化为制度固化下来,建立健全17项工作制度,持之以恒地长期坚持下去,巩固整改成果。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弱化

1.交通运输市场建设不完善,监管领域存在隐患

(1)综合运输市场建设和监管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着力强化监管,认真处理投诉。在宣城论坛“运管在线”版块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道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的通告》,并开展道路运输行业法规宣传。在局网站发布《关于在市区出租汽车行业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12345政府热线、12328等热线的举报投诉,做到从快从严处理。2016年以来,通过各类渠道受理的投诉(咨询)1000余条,均按时限要求进行了办理,办结率100%。印发《2019年宣城市区道路运输市场日常监管实施方案》,进一步做好日常监管工作,降低投诉率。加强驾驶员培训教育,举办了2期违规违章驾驶员培训班。增派执法力量强化火车站区域出租车管理,对少数不听劝阻、屡教不改、暴力抗法的,作为涉黑涉恶线索上报;对违规行为达不到立案条件的,予以记分处理;对在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记至3分以下的列入“黑名单”,要求出租车公司不得聘用。2019年共立案处罚出租车40台次,上报相关涉黑涉恶线索4条,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记分23件,1名违规出租车驾驶员列入“黑名单”。二是着力解决公交运营矛盾。自2018年8月开始,市公交公司对一线公交车驾驶员人均增资一千余元,基本稳定了现有驾驶员队伍,人员不再流失。同时,多渠道宣传,招聘新驾驶员充实公交队伍,解决“有车无人开”的问题。通过整改,公交驾驶员净增36名,公交公司共有220名驾驶员。统筹安排各线路车辆和人员,增加公交运力投放量。日营运车辆已由原来的160辆提升到190辆左右,基本满足了市区居民出行需求。三是着力加强网约车行业管理。加大网约车违规经营处罚力度,对非法网约车及网约车平台公司违规经营分别立案处罚29起、4起,罚款31万元。多次对平台公司进行约谈,督促完成7200辆非法网约车清理工作。督促“滴滴出行科技公司”递交了《关于在宣城推进合规化工作的报告》和《在宣城市进行运营及安全相关工作的报告》。推进企业和人、车办证,共许可5家网约车平台公司;共组织了16场826人次的网约车驾驶员考试,共382人取得了《网约车驾驶员证》;140辆网约车取得了《网约车道路运输证》。四是着力解决农班车和出租车矛盾。约谈3030303、2020202平台负责人,要求规范派单业务,并对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4次,检查情况在全行业通报。对滴滴出行安徽片区负责人约谈4次,督促规范网约车经营。分7次约谈农班车主反映的涉嫌违规拼客的87名出租车驾驶员,要求规范运营。召集信访投诉人及部分农班车车主和出租车车主,宣传道路运输政策法规。与宣州区运管所联合行动,加大宣城至各乡镇路段出租车监管力度和巡查频率。今年以来,开展联合专项巡查14次,共检查出租车860余台次,共处罚违规出租车40台次。针对矛盾突出的线路,积极联系属地乡镇政府,促成由当地乡镇政府牵头,公安、运管参与,召集农班车车主、相关出租车驾驶员双方协商,签订自律协议,化解矛盾。

(2)公路系统重点部门廉政风险巨大。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事企分开工作稳步推进,公路分局养护公司不再新增任何业务。立通养护公司完成往来账清理,市交通运输局与市国资委联合发文将立通养护公司整体划转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各县市公路分局已于10月底前划归各县市交通运输局管理。二是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标本兼治、责任倒查”的要求,市本级制定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了整治重点,由交通路政、运管,公安交警、治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多部门联合对路面、源头开展整治。初步落实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要求,与公安交警联系沟通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公路局与市交警支队对接,各治超站、公路分局与县交警大队对接,宁国治超站驻地中溪交警已于2019年3月进驻,现每天安排2-4名交警联合执法,我市固定治超站已全部实现交警入驻执法,各县(市)路面治超开展联合执法,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得到落实。2019年4月进行了104集中整治。针对重点路段G329超限现状,在市治超办协调下,5月8日起联合公安交警在宣城东高速路口设置了超限超载治理检查点,6月设置了狸桥执法点,公路治超科深入一线,参与执法。截至2019年9月4日,共查获严重超限超载由公路部门处罚的17辆,罚款51万元;移交交警处理98辆,卸载1399.5吨。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通过调取收费站计重收费数据和路面动态称重数据显示,货运车辆(特别是砂石运输车辆)都能按照标准装载进行规范运输,路面治超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三是初步解决了长期定点执法问题。结合工作人员相对固定的实际,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人员不定期开展集中、异地执法。自2019年4月10日起,抽调宣州分局、宣城南治超站、宁国治超站执法人员,开展了为期20天的G329全线集中整治行动,收到初步成效,查获严重超限车辆7辆,移送交警处理27辆。宣城南治超站人员分2个卡点,宣城南北卡点参加蓝天保卫战环境保护行动和本站点超限治理。泾县分局、泾县治超站、郎溪分局、绩溪分局公路路政执法人员和交警、运管执法人员混合编组,定期轮换执法地点,既落实了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又增加了执法透明度,起到了相互监督作用。四是治超廉政风险隐患得到有效遏制。印发了《全市公路系统路政(治超)执法人员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方案》,2018年8月20日—9月19日集中1个月时间,在路政执法队伍中开展以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肃执法纪律规矩为主要内容的廉政警示教育。通过学习宣传、对照检查、自我整改、建章立制4个阶段,起到“两手抓、两不误、两推进”效果。宣城南治超站加强对站全体执法人员廉政教育,要求尽职尽责、严控廉政风险,严禁和执法相对人通风报信,严控廉政风险。2019年4月,市公路局纪委书记带领监察室等部门,对各治超站落实巡察整改情况和廉政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加强路面执法力度,提高上路巡查的频率、对超限运输车辆的查处率。2019年1-8月共查处严重超限车辆172辆,罚没款516万元。8月份,按照市治超领导组统一部署,对宣城东、宣狸路、宣城北统一设置治超卡点,进一步加强治超力度,促市本级货物运价逐步回归正常,严重超限行为大幅度下降。同时做到路政(治超)执法人员履职尽责不渎职、干事成事不出事。对泾县治超站与管理相对人异常通话、涉嫌通风报信问题的8名执法人员,分别给予严肃处理,其中给予1人行政警告、3人诫勉谈话、4人警示约谈处理。并责成泾县治超站党支部向市公路局党委作出书面检查(截止到6月底,泾县治超站1人行政警告处分已解除,并作出解除行政警告处分说明)。五是结合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建议公安成立交警治超大队,2019年6月22日,市委在批复的《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明确“在公安交警部门明确专门机构和警力,建立路警常态化联动运行机制”,该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3)海事管理历史遗留问题众多,岸线管理不严,执法力量薄弱。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关于金海湾中心问题,于2018年9月27日已与汽运公司正式签订合作经营框架协议,目前海棠湾码头已完成整改提升,并已核发港口经营许可证,现已规范生产经营。二是关于海棠湾污染问题,已于2018年11月24日通过市打击无证经营码头专项检查验收小组现场检查验收。提请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制度》,组织交通、农委、环保、城管等单位,召开了宣城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工作联席会议,会议通报了我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运营情况,明确了下一步推进船舶污染物处置的工作机制和举措。同时,加强对港口、码头的宣传教育,督促按要求设置了污染物接收场所和设施。三是市海事局对芜湖留守处予以撤销,人员已经回市海事局机关科室工作。四是开展无证经营码头集中整治工作,共计30个码头(其中水阳江码头因在开展无证经营码头专项整治行动时已获得港口经营许可证,后因环保问题不达标,由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实施环保改造,该项目未列入码头整治内,现已经通过环保验收,并已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取缔类22个码头已全部拆除,8个整改提升类码头已全部完成整改提升,并已核发港口经营许可证。五是加大基层执法力量补充。招录两名大学生分配到基层执法一线,围绕基层力量薄弱问题进行岗位调整。

2.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4)对“两山”理念贯彻不彻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码头污染防治工作。截至目前,庙埠海棠湾区域6处码头,其中阮邦富、司有红、李龙保码头已拆除;水阳江码头、江南码头已完成整改提升,已按照环保相关要求规范操作运营;海棠湾码头目前停业推进整改提升工作。目前除码头外,该区域浮吊也已全部拆除,已没有堆沙严重和侵占滩地问题。二是根据水污染和河长制考核要求,继续加强现场监管。

(5)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工作力度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2019年增加对各县市区目标考核分值,总分值由20分增加到25分。2019年6月24日,市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组印发考核办法。二是加大力度推进市本级(宣州区)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提出了加快市本级(宣州区)实施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建议。2019年8月7日市政府公交联席会议进行了研究,明确加大规划区内开通公交力度,2019年底开通城市规划区内五星乡、孙埠镇、原峄山乡(现向阳办事处板桥村)城市公交线路。三是2019年6月,旌德县完成了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造。组织宣州区、宁国市、绩溪县运管所负责人到旌德县现场学习旌德县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经验,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宁国加大推进力度,已完成4个乡镇80余辆农班车公交化改造;绩溪稳步推进,编制完成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四是8月22日,市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印发《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四好农村路”考核办法的补充通知》(宣四好路办〔2019〕5号),并已下发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全域旅游交通网络建设进度缓慢。

整改落实情况:市交通运输局对通景区道路给予了每公里60万元补助,同时加强了督促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将项目配套建设资金筹措到位,加快施工进度,绩溪障山大峡谷、宣州白云洞景区、宁国夏霖风景区、石柱山景区、华东大裂谷景区道路全部完工。泾县通“江南第一漂”道路因在建牛岭水库占用,该县已书面专题报告市政府延迟实施。

3.党的全面领导意识不强

(7)党的领导弱化,班子建设不健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成立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专项领导小组,召开了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起草了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和局属事业单位调整设置方案,对队伍建设、领导班子职数进行了规定,并与市委编办开展了多轮对接。二是根据市委编委《关于市交通运输局部分所属事业单位调整设置的批复》,市农村公路局已撤销;市公路局已更名为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重新任命了党委副书记主持党委工作;市运管局已更名为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重新任命了主任、党委书记。

(8)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不彻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成员进一步加强学习,特别是加强党组条例学习,为每位党组成员定购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并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思想自觉。二是制定了党组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了“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三是党组书记做到召开党组会议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

(二)党的思想建设虚化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

(9)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在局领导班子成员中明确了一名分管领导,分管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加强工作部署,在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中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三是制定了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四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写入班子总结,并通过工作提示单形式,提醒领导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写入个人述职述德述廉报告。

(10)阵地建设和管理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明确一名副局长为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为联络员。二是已制定印发《新闻发布制度》和《政务网站微博微信管理办法》。三是对局属单位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已开展登记备案。

(三)党的组织建设缺失

5.选人用人不够科学

(11)干部队伍结构不够优化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机构改革、行政职能上划,多次与市委编办沟通要求增加机关行政编制。二是积极与组织、人事部门沟通联系,通过选调和公开招考增加年轻干部,优化干部年龄结构。三是就科室负责人人选征求了机关干部意见,并对机关科室负责人选择科室意向进行了摸底,并结合市委编办批复的“三定”规定,对3名机关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

6.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

(12)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切实发挥党组领导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党建核心作用,调整充实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发了《2019年党建工作要点》,听取了局属单位党务党建工作情况汇报。二是对机关支部换届时不愿承担党务工作的干部,按照党组书记要求进行了约谈,顺利完成机关支部换届工作。三是强化机关党建工作氛围。按期开展党员集中学习,不定期组织开展党性锻炼活动,2019年3月29日组织机关党员赴广德开展党性锻炼活动。2019年4月13日组织开展了“走旌歙古道,寻宣黄交通之源”集体行动,增强机关团结协作精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奉献担当精神。

(13)对下级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并印发了2019年党建工作要点,健全了党建任务分解、定期调度和监督检查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克服工作上的形式主义,按制度落实工作。三是建立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基层组织工作制度,按联系分工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确保支部民主生活会质量。四是在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开展了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五是制定全年支部工作要点,建立责任清单,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14)党建带群建落实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2019年11月7日召开妇女大会,选举成立了由1名主任,2名委员组成的妇委会;2019年11月8日召开团员青年大会,重新改选了机关团支部委员5名,配齐配强了团支部书记和委员;2019年11月22日完成了机关工会换届工作。

(四)作风建设不严不实

7.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

(15)工作制度执行形式化。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梳理了机关管理制度,修订并印发了《考勤和请销假制度》等13项管理制度。二是领导干部按照《考勤和请销假制度》规定,带头进行签到、签退考勤。局办公室每月5日前对上月考勤情况进行公布。三是局办公室、人教科会同派驻纪检组对局机关、二级机构人员上下班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

(16)宣讲学习走过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出台了《关于建设学习型机关的实施意见》。二是对5名抄袭网上原文党员进行了约谈,要求进一步改进学风,力戒形式主义。三是已在交通政务网站设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专栏。四是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电子屏营造学习氛围。

(五)党的纪律建设宽松软

8.主体责任未严格落实

(17)党组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管党治党高压态势仍未形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市纪委通知要求组织对2016年至2018年8名科级以上干部受纪律处分同志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纠正在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照相关规定,重新排查不同类型处分、影响期和职务工资待遇调整等,严格按政策、法规和要求办理,排查到位。二是2018年9月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治超及执法专项教育整顿。

(18)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重视程度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原市运管局党委已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纪检工作,主抓纪检工作,另设两名纪委委员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先后多次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学习培训。2018年12月组织了系统43名纪检干部到杭州培训中心进行了7天的集中培训;2018年3月组织系统43名纪检干部参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培训;2018年4月组织系统纪检干部赴广德县柏垫镇“6•3空难现场”开展锻炼活动。

9.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

(19)案件资料管理不完备。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了规范的纪检监察资料室,完善了资料管理制度。二是对2016年以来信访件进行了整理归档,做到一案一卷、装订成册。三是按要求对缺少的佐证材料进行了补充和完善(2016年纪检组已对此信访件进行初步核实并了结),现已装订成册。

(20)执纪审查工作不够严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纪委要求改建了纪律审查谈话室,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二是就宣州公路分局查全森上班不正常问题,责成市公路局纪委根据反映的问题重新进行调查(经查,该职工有上班不正常现象,有精神病,经常到分局局长办公室找局长谈心),已督促有关负责同志约谈查全森,就工作纪律提出要求,对不正常上下班行为进行了纠正。三是按市纪委信访件及问题线索处理流程要求进行纪委审查,所有科级干部由纪检监察组调查处理,处置意见和调查核实情况报纪委审查。四是开展自查自纠,巡察以来按要求对原市公路局审查的黄诗文等8名同志进行了重新立案审查(没有新的问题发现),对举报的1名科级干部自办件,在原市公路局纪委调查基础上,驻局纪检监察组进行了重新复核(举报不实,同意了结)。五是组织对市纪委交办陈功案件涉及人员进行集体廉政谈话,要求对收受钱物进行退款,20人已上交退款凭证,退款5.51万元。

(六)巡察整改质量仍待提升

10.巡察整改工作质量不高

(21)巡察整改资料杂乱。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投入经费1.1万元按要求做好信息化物理安防建设,配齐了相应的设施设备。二是对2015年巡察整改资料进行了收集汇总、装订成册。三是建立了文件资料登记本和管理制度,规范巡察资料管理。

(22)整改力度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压实责任,事业单位兼职人员全部回归相应岗位。立通养护公司完成往来账清理,市交通运输局与市国资委联合发文将立通养护公司整体划转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各县市公路分局已于2019年10月底前划归各县市交通运输局管理。

(23)举一反三成效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建立健全机关管理制度,制定重点工作督办、财务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机关人员考勤和请销假制度等17项制度,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讨论后印发。

(七)脱贫攻坚工作不深入

11.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不到位

(24)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计划执行不到位,部分县实际施工与省畅通工程计划不一致。

整改落实情况:(宣州区黄渡乡莲洲路项目为市委第八轮巡察农村公路局的问题,第八巡察组移交给宣州区纪委调查处理,已经完成整改)。对莲洲路计划变更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黄渡乡根据该路实际情况优化了施工方案,属于正常的工程变更,已督促区交通局加强项目监管;各县市区正全面落实三级路长制;完善制度1项,修订了《宣城市农村公路局道路巡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跟踪督促整改,开展了日常巡查,组织了联合执法活动,清理了10多条县道路肩种植、乱堆放等问题;旌德县云蔡路K18+900处搭接道口已硬化处理。

12.落实党组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25)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履行不彻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集中学习了脱贫攻坚相关内容,并举办了为期1天的市直交通运输系统扶贫干部培训班,就扶贫政策和业务进行了集中培训,局主要负责同志作就扶贫干部做好包保帮扶工作提出了要求。二是抓好责任落实。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了脱贫攻坚和扶贫“双包”工作,听取了扶贫工作情况报告,研究确定了一名扶贫工作联络员,负责联系帮扶工作。三是印发了《市直交通运输系统扶贫干部考核办法》,通过考核的方式进一步加强扶贫干部日常监督管理。

(26)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局直属机关党委书记茆恒升、机关支部书记林亚带队到鸿峨村进行走访调研,就组织生活会召开程序及完善党建资料进行了调研指导,明确派驻第一书记今后具体抓好现场指导。对要求每年开展两次的结对共建活动进行了对接,2019年开展结对共建活动3次。

(27)“包村包户”工作开展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先后2次赴鸿峨村、苏岭村、龙潭村调查核实扶贫整改落实情况,反馈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对巡察发现问题涉及扶贫帮扶干部的几名同志,局党组进行了约谈,进一步提高帮扶思想认识。

13.脱贫攻坚各类监督检查工作未落实

(28)对脱贫攻坚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视程度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监督检查年度重点工作,2019年4月下旬至5月初已开展一次交通脱贫攻坚项目(扩面延伸工程)监督检查。二是宣州区2018年12月份完成畅通工程计划备案工作,桐梓岗路项目的计划已得到了省交通厅的核准。三是各县市区同步完成畅通工程计划调整备案工作。

三、下一步打算

为进一步持续深化和巩固好市委巡察工作成果,下一步,我局重点将在以下三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树牢责任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党的观念和党性意识,切实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二是抓好责任落实,持续深化整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加强跟踪问效,不断促进作风建设长效化,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是加强成果运用,构建长效机制。坚持立足长远,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一系列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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