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25日至4月3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就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党组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脱贫攻坚过程中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8月1日,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自觉性主动性
在市委巡察办、市委第七巡察组的指导下,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不讲条件、不打折扣抓好整改落实。
(一)统一整改思想认识。坚持以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将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作为市生态环境局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制定工作方案,分解落实任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真正把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到位,推动机关作风进一步改进。
(二)明确整改责任职责。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巡察整改工作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人既挂帅又出征,对重点整改问题直接抓、具体抓、抓到底。党组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任务,带头整改落实。整改任务牵头科室抓好整改事项具体落实。针对反馈意见4个方面9个突出问题,细化分解为27项具体整改任务,问题、任务、责任、时限“四个清单”全面明晰。
(三)确保整改落地落实。按照巡察组确定的整改时间节点,立行立改、扎实推进。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举一反三,深刻剖析问题产生根源,对整改问题实行台账管理,在规定时间内对巡察组反馈问题全部进行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落实的强大动力,转化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工作的坚强执行力,促进全局脱贫攻坚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坚持从严从实,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
紧盯巡察反馈意见,突出问题导向、压实责任、综合施策、精准发力,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9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方面
1.发挥行业扶贫作用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举一反三,全面排查自身在农村环境保护领域存在的问题,重点聚焦农村饮水安全,印发了《宣城市脱贫攻坚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方案》《关于对全市乡镇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加强环境监管的通知》,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监测、监管,保障群众饮水环境安全。会同市农工办督查、调度、通报全市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设施建设进度,确保2020年底前全市乡镇政府驻地全部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针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问题,提请市政府召开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委员会专题会议调度工作进展。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优势,重点加强贫困村农村环境整治力度,指导贫困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已向全市3县12个贫困村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资金138万元,其中在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中向贫困村予以资金支持50万元。今年以来,我局已向帮扶联系贫困村(朱桥乡九保村)支持资金5万元和疫情防控物资,全力支持帮扶联系贫困村复工复产。
(二)落实党组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方面
2.对本部门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职责不清、责任不明。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召开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存在的履行职责不主动、无工作要点、帮扶措施、帮扶计划、帮扶台账等问题,局主要负责人代表党组、时任分管负责人主动认领,并对问题进行了剖析,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是明确脱贫攻坚职责。此轮全市机构改革后,我局仍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承担发挥行业优势,落实行业扶贫责任,让贫困地区、贫困人口从生态环境保护中稳定受益,进一步明确了脱贫攻坚工作职责。
三是抓好阶段工作目标。针对年度工作要点无脱贫攻坚相关内容的问题,对2019年度工作要点进行了修订,补充完善了脱贫攻坚相关工作内容,将脱贫攻坚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一并部署。印发了宣城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帮扶九保村工作计划》《2020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帮扶成效、帮扶措施等具体要求;组织28名帮扶干部定期开展扶贫走访,全面核对建档立卡以来帮扶措施及帮扶成效,及时补缺补差。完成了“四个清单”的制定及上墙公示工作。截至目前,市委脱贫攻坚巡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毕,整改完成率100%。
四是常态化开展脱贫攻坚学习。巡察反馈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全面加强党员干部脱贫攻坚学习教育,印发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脱贫攻坚专题学习研讨方案》,2020年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脱贫攻坚5次、其中集中研讨2次。制定了《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党员理论学习计划》《机关党委二季度集中学习方案》,召开全局党建集中学习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相关脱贫攻坚会议精神。编制了《市生态环境局脱贫攻坚应知应会学习手册》,组织全局扶贫干部职工完成2轮脱贫攻坚理论学习测试,组织各党支部开展脱贫攻坚理论学习,撰写心得体会文章,进一步巩固学习成果。
3.党组分工调整不及时,未明确分管领导。
整改落实情况:
2019年5月,由局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局领导班子分工调整事宜,明确由一名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扶贫工作。
4.扶贫领导小组流于形式,没有发挥统筹协调作用。
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组坚持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业务骨干组建办事机构,具体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出台《市生态环境局深入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等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四届市委第九轮第七巡察组巡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等各类整改工作文件20余份,制定各项整改措施46条,召开了脱贫攻坚民主生活会2期。通过党组会议、局务会议、专题调度会议定期听取局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工作汇报,解决实际问题,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5.研究扶贫工作不深不透。
整改落实情况:
印发了《关于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组织工作规范的通知》,明确了会议研究内容,对扶贫工作集体研究程序进一步规范。开展脱贫攻坚“集中走访帮扶月”,赴联系贫困村上党课、慰问选派干部,开展家访活动,及时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走访帮扶村,调研九保村羊肚菌基地建设、中心村建设、秀珍菇基地建设等情况。针对贫困村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帮扶,指导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整改反馈以来,我局已将12个贫困村纳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6.帮扶干部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组加强整改工作调度,由局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头,召开各类整改调度工作会议5次,通报整改最新进展情况,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局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整改工作最新进展,在全局公示。驻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对全局有扶贫任务的干部开展了集体谈话、对宁国等5个生态环境分局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针对联系帮扶九保村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督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了解扶贫工作队履职情况及帮扶成效。
7.扶贫档案中少数资料不严谨。
整改落实情况:
全面梳理脱贫攻坚档案资料,对2016年以来研究扶贫工作会议记录不精准的地方进行了完善。组织各帮扶责任人在每月走访中,对扶贫手册内容进行全面核实、订正。召开脱贫攻坚业务培训会议,对脱贫攻坚资料记录、整理、归档等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由分管脱贫攻坚的局领导对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谈话,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
(三)落实脱贫攻坚过程中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任务
8.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组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措施和巡察整改方案中整改措施有机结合,同步实施,以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进行全面调度。每月印发脱贫工作提示单,重点调度进展缓慢任务,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四)其他方面
9.党建工作不够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基层党组织党费交纳、党员个人对照检查、发展党员等党建资料缺失问题。局机关党委严格推行月纪实制度,督促各党支部定期上报月纪实表,规范党费交纳、发展党员等工作。按月下发了党建工作提示单和整改通知书,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做好各项党建活动记录。
三、注重工作实效,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针对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意见,我局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和阶段性成果,已基本整改到位,一些工作也需要更长时间继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市生态环境党组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不断把巡察整改工作引向深入,努力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党的建设和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强化理论武装。充分发挥局党组对脱贫攻坚领导作用,统一思想,凝心聚力,组织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和要求,把脱贫攻坚任务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切实发挥党建促脱贫作用,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工作,促进全局脱贫攻坚再上新台阶。
(二)坚持抓好整改。继续保持常态化整改工作要求,紧密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坚持重点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整改任务逐项落实,确保不反弹、不回潮。同时,按脱贫攻坚档案管理要求,规范资料收集,完善工作台账。
(三)强化成果运用。自觉把此次巡察工作精神贯穿全局脱贫攻坚工作始终,牢牢把握巡察整改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结合点,坚持把落实整改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以巡察推进重点工作,以巡察推动作风建设,以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真正把巡察成果运用到脱贫攻坚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来,为我市在全省率先全面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支撑,坚决夺取脱贫攻坚工作的最后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