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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文物所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2-19 信息来源: 编辑:市委巡察办督察督办科 浏览: [ 字体: ]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四届市委第十二轮第四巡察组于2020年6月5日至6月19日对宣城市文物所开展了巡察,并于9月2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截至目前,反馈的8个问题(13个小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的自觉性

我所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不讲条件、不打折扣抓好整改落实。2020年9月25日我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增强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我所成立了由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对提出的问题逐条梳理,认真分析,共性问题分类汇总,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在认真梳理分析巡察组反馈问题的基础上,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组织讨论并制定整改方案,列出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实施“台账式”管理,明确整改责任人、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同时突出重点,落实龙首塔维修等市委主要领导关注的重要工作,着力抓出成效。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完善了《宣城市文物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加强组织管理,夯实工作基础,深化整改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二、精准聚焦反馈问题,坚决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的政治意识不强

1.针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问题。一是在学习形式上下功夫,通过集中学习、交流研讨、观看专题视频、支部书记宣讲、授课辅导等形式,重点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和在合肥主持召开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内容。二是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丰富全社会历史文化滋养,推动文物保护事业发展,2020年下半年共开展文物宣传进社区进校园20次,市民互动活动2次,常年利用广教寺双塔、谢朓楼遗址、宣城市博物馆等一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开放,宣传传统文化。

2.针对“加强文物保护的力度不够”问题。一是开展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结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文化惠民志愿服务等活动开展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3次,同时督促各县市区开展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切实提高全民文物保护意识和遵守《文物保护法》的自觉性。二是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文物保护工作。与市园林处、区文旅局密切配合,落实市区龙首塔维修工作,编制相关方案,争取到省级专项经费140万元;配合城乡基本建设对G50沪渝高速宣城至芜湖段改扩建工程等新建设项目和市区新发地块进行现场调查并提出文物保护意见。三是高度重视文物安全工作。落实安全防控措施,召开文物安全专题会议研究分析文物保护工作的安全形势,查找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收藏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开展了中秋国庆节前文物安全大检查和冬季文旅行业市场秩序及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国保单位11处、省保单位21处、市(县)级文保单位5处;加强在建工地的巡查力度,编印《宣城市建筑工地文物保护手册》500本,发放至市区在建工地的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告知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文物保护;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3.针对“开展文物保护工作的保障不足”问题。一是健全文物保护工作制度。配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宣城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由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成为我省第一部传统村落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完善了《宣城市文物汛期安全应急预案》、《宣城市文物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020年度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文物保护利用指标细则》等。二是加强文博队伍建设,2020年全市公开招聘文博专业工作人员4名,市本级新增文博高级岗位2个,中级岗位3个,全市共5人取得了文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是积极争取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在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中增加市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项目,编报经费178万元;向各县市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依托文物保护单位的旅游景区落实门票收入用于文物保护情况督查的函》,督促各地从旅游门票收入中提取部分资金用于文物保护。

4.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我所完善了《宣城市文物所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安排》,并根据安排下半年召开了3次所长办公会,专题学习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召开了2次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开展了意识形态知识学习。三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下半年共开展谈心谈话 12次,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2020年单位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分析。四是针对个别职工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情况,我所安排一名班子成员对他进行帮扶,所主要负责人做其思想工作2次,取得初步成效。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够坚决

5.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一是所领导班子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所长办公会上研究部署了下半年党支部党建工作,推动年内党建重点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二是在用党建促进业务工作方面有所创新,结合自身业务实际,赴绩溪县家朋乡尚村开展乡村旅游扶贫,对该村不可移动文物进行普查建档,并于年内完成了《整合文物资源 推动旅游发展 促进党建工作》的文旅党建业务融合实践成果报告。三是通过所长办公会集中学习、党风廉政专题党课、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开展了党风廉政教育,同时结合实际,对我所廉政风险点进行了重新梳理和排查,共梳理排查出廉政风险点14个。四是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工作,加强对郎溪县苏维埃政府旧址、宣州区新四军二支队司令部旧址等革命文物的保护,充分发挥其红色廉政教育作用。

6.针对“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一是加强对基层文物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开展了全市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文物保护专家组成员对绩溪县红军烈士墓、新四军女八队和女兵宿舍旧址抢救性修缮工程等进行业务指导和方案评审;深入基层指导各地开展排险除险工作,启动灾后文物修复工作,于年底前全部完成。二是撰写文物保护方面的调研文章,形成了《关于加强我市古桥保护,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建议》的调研报告。三是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完善了宣城市文物所部门预算及绩效管理相关规定,重新制定了《宣城市文物所公务卡结算和现金管理办法》,并在今后的制度建设中,增强执行力,杜绝照搬照抄。

7.针对“执行财务制度不规范”问题。一是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中,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财务的负责人和分管广教寺双塔工程的负责人分别就上述问题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承认了错误,做了表态,并对上述问题的经办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在今后的财务制度执行中,加强和改进执行力度,完善《宣城市文物所公务接待管理细则》和《宣城市文物所公务出差审批管理补充规定》,经费支出上把好报销审核审批关,规范工程项目管理,对没有达到公开招投标额度的建筑项目,增加询价比价环节。

(三)抓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

8.针对“党组织生活质量不高”问题。一是2020年11月19日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在全所范围内发放征求意见表9份,征求意见建议22条,会上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各自分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相互指出不足,会后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分别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二是认真落实党组织会议制度,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召开支部大会和党员政治学习,规范党组织各项工作流程,制作了党支部换届选举等工作流程图展板并张贴上墙。三是我所加强对新入职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通过集中学习、谈心谈话鼓励其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四是完善了党支部2019年届满换届选举材料,并将在以后的党支部换届选举中规范选举工作程序。

三、着力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我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和阶段性成果,全部问题已整改到位。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所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努力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党的建设和全市文物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强化政治建设。进一步把牢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自觉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标尺,提升全所干部职工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用务实的工作态度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全市文物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提升担当精神。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大事项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按照分工抓好落实。全面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加强文物工作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增强保护文物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进一步增强规矩意识,坚持从严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班子成员带头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做到坚持原则、恪守底线、经得考验,同时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管理,打造一支作风正、业务精、能力强,全心全意服务于人民群众、忠诚于文物事业的干部队伍。

(四)进一步强化建章立制,健全规章制度。结合整改工作,举一反三,围绕工作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用巡察整改工作推进全市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63-2828549;通信地址:宣城市鳌峰中路45-2号;邮编:242000;电子邮箱:xcsww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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