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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2-19 信息来源: 编辑:市委巡察办督察督办科 浏览: [ 字体: ]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四届市委第十二轮第三巡察组于2020年5月14日至6月5日,对宣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了巡察,并于2020年9月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截至目前,反馈的13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的自觉性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及时召开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会议进行分析问题、主动认领,对反馈问题加强调度,强力推进。

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整改工作。

三是统筹谋划,制定方案。对照反馈意见,逐条梳理,仔细剖析,严格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确保件件有落实。

四是立足长远,建章立制。坚持把问题整改与建立制度相结合,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衡量“四个意识”的重要标尺,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扎扎实实做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以巡察整改实际成效促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精准聚焦反馈问题,坚决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针对“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问题。一是召开专题学习会。专题学习深入贯彻习近平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并进行讨论。针对问题和不足,领导班子分专题调研,并制定整改措施。二是制定学习计划。印发《宣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党支部2020年度10-12月份理论学习计划》,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列入党员学习计划。三是制定中心学习制度。印发《宣城市社保中心学习制度》(宣社保〔2020〕43号),制度覆盖中心全体工作人员,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方式、管理和考核办法,从9月起共组织了6次集中学习。四是开展统一学法活动。统一发放《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党员应知应会200条》,做到自学与集中学相结合、学习和体会相结合,积极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

2.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偏差”问题。一是强化政策理论学习。吃透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政策制定科学性、准确性。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硬化手段、规范管理。二是逐步推进“互联网+社保”的应用。赴长三角地区开展调研,对标沪苏浙,树立创新意识。开通社保网上经办服务大厅,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理可以“足不出户”全程网办。创新认证新模式,推行刷脸自助认证,全面取消退休人员资格集中认证方式,积极引导待遇领取人员使用“皖事通”APP以实现远程自助认证,为异地居住人员提供了便利,对重病、伤残、高龄等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开展上门认证。三是多渠道宣传社保政策。首先是通过人社“练兵比武”与组织业务培训等方式强化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其次是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社保政策。印制社保政策宣传册、宣传扑克发放宣传,赴工地上门宣讲工伤保险政策,随同市“四送一服”服务小组深入县市区宣讲失业保险返还及社保减免缓政策,联合市开发区为市本级200多家参保企业宣讲社保政策,走进百姓热线栏目,利用宣城人社微信公众号持续推送社保政策等。最后是在方便群众办事,改善服务上下功夫。实行综合柜员制,“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成为解决“最后一公里”的有效途径。

3.针对“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力”问题。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支委会召开会议,专题部署我中心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印发了《市社保中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宣社保党〔2020〕12号)。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的一项重要工作,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要压实到个人,为宣城社会保险服务工作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二是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工作”的内涵。加强意识形态理论知识学习,对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意识形态和思想教育,组织了以意识形态为主题的党课,引导全体人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道德修养,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意识形态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建设社保中心文化宣传墙,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是定期对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进行研判。集中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对职工思想状况进行研判。四是建立信息发布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完善网络舆情处置制度,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4.针对“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工作不实”问题。一是制定社保扶贫工作方案。印发了《关于成立社保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宣社保〔2020〕35号)和《关于印发社会保险扶贫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宣社保〔2020〕36号)。在方案中明确具体工作安排。二是主动落实社保扶贫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工作的通知》(宣人社秘〔2020〕185号)及《宣城市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暂行办法》(宣人社秘〔2020〕129号)。在省厅季调度基础上加密调度频率,实行月调度。根据部级平台数据按照周时间段通过微信群和电话通知、指导。分组深入县市区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工作进行“四查四看”。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问题方面

5.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未严格落实”问题。一是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性。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印发《宣城市社保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宣社保党〔2020〕16号)。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结合社保基金安全案例,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在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节日来临之前,集中加强廉政教育学习,做到警钟长鸣。二是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中心班子成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对“一岗双责”工作职责进行认领,将廉政建设方面做为谈心谈话重点内容之一。支委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规定,下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手册进行全员统一自学,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专题测试,建设廉政文化墙,营造浓厚的廉政建设氛围。三是加强纪检监督。建立支部纪检委员参与单位内审机制。局机关纪委对中心大额招标监督指导,对行风建设定期检查指导。

6.针对“履行社保基金管理职责力度不够”问题。一是完善社保基金管理风险内控制度。印发《宣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内部控制实施办法(试行)》(宣社保〔2020〕45号),确保基金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同时梳理下发《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重点环节梳理的通知》(宣社保〔2020〕41号),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重点环节进行提醒。二是大力开展稽核工作。认真学习《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规定,全面掌握稽核内容,全面落实责任。创新稽核方法,充分利用单位、基层组织、社区、信函、网络、部门数据等渠道开展稽核。建立与民政部门殡葬数据共享机制。对大额工伤医疗费用,关口前移,先行稽核。

7.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问题。一是充分认识民主集中制的地位、作用和意义。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二是规范会议决策制度。印发《宣城市社保中心会议及议事规则等十项工作制度(试行)》,明确了主任办公会议事内容、决策程序,健全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机制。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规范会议记录。三是重大工程建设、大额资金支出等均上会研究。印发《宣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试行)》,明确非日常性大额资金支出由主任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8.针对“社保业务办理流程存有风险”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工作回避制度。调整相关工作人员岗位,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二是规范经办流程。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和业务规程的要求,履行初审、复核、审批程序。

9.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印发《宣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完善财务制度,并组织人员专题讲解财务制度。二是严格执行财务规定。明确要求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务纪律,财务人员严格审核,违规费用一律拒核。三是加强物资台账管理。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对低值易耗品建立台账管理,做到进出有台账。

(三)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0.针对“党的建设有待加强”问题。一是高度重视党建工作。支部负责人坚持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开展“四促”工作法,打造温暖社保服务品牌:以经常性学习研讨促能力提升、以高效阳光经办促服务质量、以党员先锋引领促凝心聚力、以民生实事为纲促社会发展。二是加强党支部凝聚力。成立了社保中心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部党员积极接触非党积极分子,与他们进行谈心谈话,并加大党的基本理论和知识的宣传,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现已有3名同志递交了入党申请书。2021年将继续加大培养力度,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1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规范”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断完善支部各项制度,制定《市社保中心三会一课制度》(宣社保党〔2020〕10号)和《市社保中心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发展党员制度》(宣社保党〔2020〕11号),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和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等相关制度。二是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参与支部活动和支部建设。按照市委巡察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深入查找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支部书记带头做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会后认真制定个人整改清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12.针对“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一是完成科室负责人的配备。二是落实重要岗位交流轮岗制度。建立宣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中层干部轮岗规定,对轮岗的人员范围,任职时间、程序做了明确规定。并已实现2个岗位负责人的轮岗。

13.针对“巡察问题整改力度不够”问题。①社保扶贫方面:一是指导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每月主动做好代缴代发工作。二是指导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建立了待遇发放按月“申报、核查”双向监管制度,不定期比对从其他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 三是结合定期扶贫走访联系活动,由市局领导带队赴各县(市、区)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政策并开展督导工作。②失业保险方面:一是2020年9月8日宣城市已经正式上线“社会保险省集中系统”,已经实现了市县平台互通,信息沟通顺畅,人员动态信息掌握及时,领金人员一旦就业,系统会提示,并及时停发失业待遇。③企业职工养老、机关保、工伤、失业保险每月及时与财政、税务对账,确保基金收支安全。④大力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时限从45个工作日压缩到15个工作日。

三、着力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我单位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和阶段性成果,所涉问题已整改到位。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中心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努力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党的建设和全市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强化政治建设。进一步把牢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自觉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始终绷紧政治意识这根弦,坚持坚定的政治方向,自觉站稳政治立场,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从政治高度看问题、办事情,坚持党的纪律不动摇,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思想上的统一、政治上的团结、行动上的一致。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提升担当精神。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大事项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制度的刚性立起来,督促党员干部强化政治担当、主动积极作为,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好。

(三)进一步增强规矩意识,坚持从严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做到坚持原则、恪守底线、经得考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从严抓班子、带队伍,聚焦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开展警示性教育,切实做到常抓不懈、长管长严。加强干部自我约束,保持清正廉洁,管好小事小节,筑牢拒腐防变的底线。划出更严格底线,立起更严格标尺,让制度笼子更牢更密。

(四)进一步强化建章立制,健全规章制度。结合整改工作,举一反三,围绕工作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

把落实整改和解决问题作为提升能力的有利机遇,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敬终如始,持续向前推进。不断完善内部管理规定,进一步扩大参保覆盖面,确保社保基金安全,优化行政服务能力,推进全市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2831536;

通信地址:宣城市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副楼四楼;

邮    编:242000;

电子邮箱:xcsb2014@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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