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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二巡察组向临溪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18-08-14 信息来源:中共宣城市纪委 宣城市监察委员会网站 编辑: 浏览: [ 字体: ]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1881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临溪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诸贤德传达了市委书记陶方启在市委书记专题会上的讲话精神,并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办副主任王沧浪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绩溪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书生就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提出要求。临溪镇党委书记、镇长汪全胜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416日至51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临溪镇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暨脱贫攻坚领域专项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及市委巡察工作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紧盯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入揭示党的政治、党的思想、党的组织、党的作风、党的纪律、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书记专题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诸贤德指出,临溪镇党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上级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力抓好经济发展、城乡建设、民生保障等方面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先后被评为全国发展改革试点镇、全国重点镇、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生态文明建设不到位,扶贫工作成效不实;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选人用人不规范,党建工作责任压得不实,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违规发放津补贴,“三公”经费管理不严;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村财镇管制度执行不力,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工程项目管理缺乏有效监管;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责任不到位。

诸贤德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加强党的领导。二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两个责任”。三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不断强化纪律约束。四是切实增强责任担当,狠抓整改任务落实。

王沧浪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两点意见,一要充分认识整改工作重要性,以鲜明的政治态度对待整改。二要牢固树立强烈的责任担当意识,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整改落实。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始终紧盯整改落实,着力健全长效机制。

杨书生就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提出要求,一要深化认识,高度重视巡察整改。二要强化措施,全力抓好整改落实。三要完善机制,倾力扩大巡察成果。四要加强督查,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落地。

汪全胜表示,一是强化政治意识,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二是强化政治责任,坚决把巡察问题切实整改到位。三是强化政治担当,坚持以问题整改推动更高质量发展。

市委第二巡察组有关成员、临溪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镇直单位负责人、村“两委”负责人、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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