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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庙首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18-08-14 信息来源:中共宣城市纪委 宣城市监察委员会网站 编辑: 浏览: [ 字体: ]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2018年8月13日下午,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庙首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王军组长传达了市委书记陶方启在市委书记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向党委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旌德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郑晓军出席会议并就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提出要求。江显聪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5月28日至6月2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庙首镇党委进行巡察。巡察组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及市委巡察工作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以下看上,突出关键少数,通过听取汇报、巡察谈话、现场检查、深入了解等方式开展工作,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报告了巡察情况。
    王军指出,2015年以来,庙首镇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和决议决定,围绕“严纪律、正风气,强信心、创精品,提效能、加油干”十八字工作方针,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党委统揽全局不够,领导班子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缺失,抓经济社会发展成效不明显,抓污染防治质效不高、力度不够,研究部署扶贫工作少;坚持用新思想武装头脑做得不够,对抓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质量不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新“四风”问题依然存在;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模糊,落实“三转”不坚决不到位;工程建设领域问题多发,财务监管形同虚设,“村账镇管”流于形式。
    王军提出了五点意见建议。一是着力强化党建主体责任落实,要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中镇党委班子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二是科学谋划创新发展新思路,要坚持党建、发展“两手抓、两手硬”,认真落实“两山理论”,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破除经济发展困局;三是强化村级组织监管,依法保护农民利益,重点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合作社)的监督管理;四是抓班子带队伍营造干事创业好氛围,加强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五是充分发挥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作用,配齐配强纪委干部,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要进行通报曝光。
    郑晓军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要深化认识,高度重视整改工作,要从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二要强化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高标准建立整改台帐,对整改的事项实行销号管理;三要完善机制,努力扩大巡察成果,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整改问题“不贰过”。
江显聪表示:一要提高思想认识,严肃认真对待反馈问题;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三要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工作长效机制。
    市委第三巡察组有关成员、旌德县委巡察办负责同志、庙首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庙首镇全体机关干部及各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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