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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郎溪县十字镇委员会(含十字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11-12 信息来源:中共宣城市纪委 宣城市监察委员会网站 编辑: 浏览: [ 字体: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6日至4月1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十字镇党委(含十字经济开发区党工委)暨脱贫攻坚领域进行了专项巡察。2018年81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十字镇党委(含十字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3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1项,未完成2项(2项均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针对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

9月28日的镇党委会议研究通过了《十字镇党委会议事规则(试行)》和《十字镇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试行)》,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类型,分类提请党委会议或者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坚持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明确要求所有与会领导必须发表自己的意见,积极参与讨论,确保决策科学民主。

整改完成期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对于生态环境保护不到位。

关于垃圾处理等问题。一是2018年7月份制定了《十字镇环境综合整治方案》,2018年8月至9月,开展了集镇综合环境整治提升月活动。整治活动包括:市容市貌“提质”行动、环境卫生“升级”行动、推进违建拆除“攻坚”行动。党政主要领导不定期检查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严格落实问责制度。二是十字镇垃圾中转站已于2018年7月中旬竣工,9月正式投入运营,现已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中转站内有专人负责消杀工作。三是镇分管领导带队赴江西省农村垃圾热解处理示范点实地考察学习,2018年9月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向郎溪县政府申请建设十字镇农村垃圾热解处理设施项目。

整改完成期限:已于109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关于砂石点加工等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20余处违规无证经营的砂石加工点属于十字镇管辖的砂石场有9处,依据《郎溪县“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建平大道五期和高铁三分部2处砂场是为国家重点项目提供原材料的,且得到县级政府批复需要继续运营;钱宙砂场、沈勤玉砂场、李贞贞砂场等3处砂场已于2018年8月下旬进行了断电处理;中江建材、胡永久石子厂、李松石料厂、李兴义砂厂等4处砂场已于2018年9月5日进行了断电处理。截至目前,钱宙砂场和李贞贞砂场原料处理完成,机械设备也已全部拆除撤出完毕,其所缴纳的“两断三清”保证金也已全部退还;沈勤玉砂场、李松石料厂的原料和设备都正在处理中;李兴义砂场、胡永久砂场的设备也已经拆除完毕,原料正在处理中;中建材的现租赁经营人黄某是已将其设备拆除完毕,而原经营人曹某的设备尚未拆除,砂场原料正在处理中。根据工作安排,正在积极推进其余砂厂的原料清理、设备拆除、复绿等工作,确保在12月31日前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期限:已部分完成,正在持续推进,预计12月31日前完成。

关于矿山整治等问题。镇安监站与国土所派专人督促施工单位增加人员和施工机械,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镇政府每周调度1次,责成国土所、安监站、李村村委会加强现场检查监督。截至目前,工程类工作基本完成,下一步将继续督促加强安全监管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在10月31日前,完成渣石清理、复土、绿化和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

整改完成期限:已部分完成,正在持续推进,预计10月31日前完成。

2)对于扶贫工作成效不实。

关于政策知晓度低等问题。一是横向要求行业部门及媒体加大扶贫政策宣传力度,在做好镇区内贫困户政策宣传的同时,加大对非贫困户的扶贫政策宣传力度。二是在6月组织全镇帮扶干部开展“夏季攻势”暨“大走访、大整改、大提升”活动,对帮扶干部进行统一入户前培训,要求各级帮扶联系人上门走访时要耐心细致宣传国家扶贫政策,提升贫困户政策知晓率。三是要求包村干部及驻村工作队每月上门走访,走访非贫困户时要注意宣讲国家扶贫政策,特别是做好贫困户认定相关政策的解释工作,提升群众的政策知晓率、满意度和认同度。

整改完成期限:已于109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关于“数字脱贫”现象等问题。一是2018年5月镇扶贫工作站、镇纪委等部门对李村村香山组许某某户情况进行上户核实,并对系统测算数据做了修改,确保与实际情况一致;二是由镇扶贫工作站牵头,于2018年6月16日召开十字镇扶贫工作业务培训会,对各村专干开展收入测算专项培训,要求村测算收入时以实事求是为原则,不弄虚造假,严禁数字脱贫,并由村在帮扶干部入户前召开村级收入测算培训会;三是每月开展1次专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

整改完成期限:已于109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关于虚报特色种养政策奖补资金等问题。一是2018年7月,镇农综站和镇扶贫工作站对新和村泥沟组邹某某户情况进行复核,经查,两户虚报情况属实。二是由镇纪委牵头,对核实虚报的情况实行严格追责,责令村追回虚报资金共计536元(许某某虚报36元、邹某某虚报500元)。三是2018年7月,农综站、林业站、镇纪委及时组建3个检查小组到全镇的8个村(社区进行走访调查,针对查出的问题,给予时任农综站站长孔某某党内警告处分,问题涉及6个村镇纪委7名时任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2名时任经办人员进行诫勉谈话。

整改完成期限:已于109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关于低保户评选把关不够精准等问题。一是走访调查李的家庭情况,李和妻子汪某某2人一起生活,汪某某2009年查出患有尿毒症,一直在医治中,花费远超家庭收入,2014年底,李本人又患上脊椎瘤,2015年3月手术治疗除去报销花费近8万元,举债30多万元,2015年5月,经李本人申请,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县镇两级民政部门上户核实并公示,李及其配偶于同年8月被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虽然有房有车,但根据家庭实际,符合当时的“应保尽保”政策,且程序到位。二是2018年5月9日至5月21日,全镇9个村、社区先后召开《社保兜底“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工作会议,按照要求对拟核减、保留、新增人员名单通过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截至6月初,十字镇在全县范围内率先完成专项整改行动,所有相关整改资料报送县民政局备案,并同期核减农村低保对象59人(其中6月54人、7月5人)、城镇低保对象10人,五保对象7人。同期,按照“应保尽保”要求,新增农村低保对象34人,城镇低保对象3人。

整改完成期限:已于2018年109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针对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

对于形式主义严重。丰富镇党委中心组学习方式,采用现场参观、讲解授课、互动研讨、座谈交流等形式,每半年开展1次调研,每季度开展1次学习研讨。在9月份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上,组织收看了中央电视台纪录片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按季度发放个人自学内容,要求党委中心组成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9月份自学内容确定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于学习成效不佳。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测试,提升学习成效。8-9月,组织党委理论中心组成员和机关党员干部参加十九大网络测试,9月20日在机关干部大会上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宗教知识测试。

整改完成期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十字经济开发区党工委方面: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在思想上增强自觉性,强化学习型机关建设,积极培养创新向上的思想观,充分认识到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提高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重要意义,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的学习。二是每年年初编制学习计划,学习内容要体现系统性、专业性、务实性,注重把握理论的内在联系和辩证统一关系,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素质,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自2016年以来, 坚持每年年初制定中心组学习意见和计划,严格规范会议记录整理。2016年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12次,2017年13次,2018年截至9月份,开展学习9次。内容涉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等。三是健全学习机制,在制度上实行约束,促使理论学习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同时,坚持学习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研究,把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结合起来,要结合园区工作,加强经济、文化、科技、法律等专业知识学习,拓宽知识面,先后制定《中共十字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十字经济开发区干部职工培训计划》,运用专题讲座、召开交流会、观看宣传片、讲党课等各类有效载体开展灵活多样的学习活动。及时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思路,提高用正确理论指导工作的能力。  

整改完成期限:已于109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对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制定了《2018年全镇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十发〔2018〕60号)和《2018年全镇宣传工作要点》(十发〔2018〕39号),对全年的意识形态工作及宣传思想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和规划。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要点和纪委工作要点的重要内容,并在2018年3月份党代会的党委工作报告中、“讲严立”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9月底召开的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中着重强调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完成期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对于工作队伍建设滞后。

经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党委委员董某任党委宣传委员,徐某某任专职宣传干事,黄为兼职宣传干事。调整意识形态领导小组成员,印发《中共十字镇委员会关于调整意识形态领导小组的通知》,根据领导分工及时调整意识形态领导小组成员及分工。

整改完成期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3对于文化阵地发挥作用不明显。

关于微信公众号等问题一是2018年8月制定《十字镇对外信息发布制度》,明确信息发布“三审制”,加强对微信公众号和相关网站的信息发布的管理,所有发布信息经部门分管领导、宣传干事、宣传委员三审即可发布;二是丰富公众号信息内容,对群众关注热点的民生话题加大宣传,微信公众号增加“看十字”“脱贫故事”等推送栏目,引发群众共鸣,增加公众号的关注度。

整改完成期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关于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问题一是延长免费开放时间。除工作日对外开放,晚上及节假日站内均安排人员值班,提升中心服务水平,满足群众对工作业余时间的文化需求,并对开放时间和场所布局进行张贴公示,成效显著。开放的内容有:多功能厅、电子阅览室、书画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展厅及文体器材等。二是丰富中心内活动内容。加大各类活动举办力度,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素质拓展、各类创业培训等文化活动,吸引更多群众参与中心文化活动。截至目前,已在站内开展创业模拟培训、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大小牵小手爱心助成长”关爱留守儿童等活动。

整改完成期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关于农家书屋等问题。一是2018年6月制定了《十字镇农家书屋检查制度》,规定每半年对辖区内各村农家书屋进行一次督查检查,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9月份,开展了1次全镇范围内的农家书屋督查检查,已将发现问题反馈至各村进行整改。二是2018年6月制定了十字镇农家书屋自查自纠方案,督促各村(社区)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于简单问题立行立改,对于较难解决的问题向镇文广站汇报后再作处理。三是严格执行《农家书屋管理制度》。确保农家书屋每周开放时间达到要求,以提高服务水平,便捷农户群众。四是配齐各村农家书屋管理员。对安民社区书屋管理员请假不能履职的情况,及时联系安排人员接管其工作,并对其业务进行及时指导。五是开展农家书屋管理员培训。2018年9月份,对农家书屋管理员开展了1次业务培训,扫除管理员平时工作中的业务盲点。六是大力宣传推广数字农家书屋。截至目前,根据上级文旅委安排,我镇已在新和村、双铺村、天子门村水鸣社区、大华村和李村村六个行政村安装数字农家书屋软件,并建立账号。七是2018年9月20日前完成了李村村和新和村农家书屋整治工作,李村村、新和村柜门已完成修复,杂物已清理干净,新和村对书屋墙面进行重刷,环境更加整洁。督促两村严格按照农家书屋管理制度,按要求开放,并在群众中做好宣传工作,提高书籍借阅率。

整改完成期限:已于930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对于邪教等思想传播领域风险点较多。

一是开展对本辖区的邪教人员入户调查,结合“一标三实”,9月安排民警对人员进行重点筛查,对保持联系的14名国保邪教人员进行逐一走访,摸清他们的生活动态、思想动态等,并加强思想教育,确保生活保持正轨。二是对于2名失联邪教人员。某某2014年离开家中、龚某某2015年离开家中,2人离开时未告知家属,且未曾与家人进行联系,下落不明。镇综治办、派出所等部门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查找:2018年9月,龚某某已回到家中,镇村派专人每天关注其家庭人员动向,每周对其家庭人员及邻居进行走访;2018年6月在宁国市找到季某某,季某某因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宁国市公安局抓获,现羁押在宣城市看守所。

整改完成期限:已于109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5.针对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郎溪县股级干部任用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选人用人程序,执行动议、沟通、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审核、备案等程序。9月21日,镇党委会议研究通过了股级干部的任免相关事宜,均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二是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整改工作开始以来,镇党委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上,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时,均坚持先由副职领导进行集体讨论,最后由“一把手”综合集体意见作最后陈述表态,当意见不一,出现明显分歧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实行班子成员集体表决。三是对镇规划建设局的职数进行调整,免去3名副局长职务,只配备一正一副。5月12日,镇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免去吴某某和覃某某镇规建局副局长职务。9月21日,镇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免去施某某镇规建局副局长职务。四是对混编混岗的股级干部进行调整,经核查,黄时任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属于混编混岗,目前工作关系已调离我单位某某时任十字规建局副局长属于混编混岗9月21日镇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免去了施某某镇规建局副局长职务。

整改完成期限:已于109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6.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压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

对于基层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9月28日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了将2018年度镇对村目标管理考核细则中党的建设工作(包括党建、党风廉政、宣传、信访等)总分值上调到50%。严格以2018年度县对镇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还未下发)为基准,调整我镇镇对村目标管理考核细则,确保达到“双百制”。对于部分基层党组织书记责任意识不强。9月28日镇党委书记主持召开了党建工作调度会暨业务培训会议,党建工作指导员和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会议,会上就如何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的责任意识做了重点培训和强调。9月30日,镇纪委书记和党委组织委员对安民社区党委书记聂某某和水鸣社区党委书记邹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9月14日至9月28日,开展了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整治行动,着力摸排、处理联系方式丢失党员。安民社区摸排出4名联系方式丢失党员,分别是丁某某、刘、吕某某、彭某某,其余8个村(社区)无联系方式丢失党员。3名党员已补交欠缺的党费,1名党员在工作单位党组织交纳了党费。丁某某已将组织关系转至毕桥镇大义社区集镇街道党支部,刘已将组织关系转至泾县泾川镇水西社区第一支部,吕某某已将组织关系转至亳州谯城区州东小学党支部,彭某某因在广州打工无正式单位且户籍尚在安民社区,所以将彭某某纳入流动党员管理,并确定安民社区党委委员黄某某为彭某某的结对联系人。

整改完成期限:已于109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7.针对党建工作基础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

对于党内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9月24日9月28日,党建工作指导员和镇组织办对9个村(社区)开展了党内组织生活专项督查,重点检查“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告诫制、党员红黄榜、党员活动日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全力提升参会率和参与度,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9月30日,在镇机关支部党员大会上重新学习了党员量化积分制、“红黄榜”和告诫制,并且坚持在党员大会上通报“红黄榜”名单及上榜理由,进一步提升党员对“红黄榜”等制度的理解和认知。对于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时任分管领导在“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上就发展党员问题进行了自我检讨。9月份的党委理论中心组和各村(社区)支委会(党委会)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加强的业务知识学习,熟知规范发展党员的程序。同时,镇组织办对2016、2017年新发展党员的档案资料进行了全面的梳理自查,发现24名同志时处发展对象阶段均没有在会议前公示且公示时间不足7个工作日、时处预备党员阶段均未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时处谈话阶段就直接指定入党联系人,对此,镇党委出具了“情况说明”,并装入党员档案袋中。对于党员管理不到位。9月14日至9月28日,开展了1次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整治行动,着力摸排、处理党组织关系不在工作单位党支部的党员。安民社区摸排出3名组织关系不在工作单位党支部的党员,分别是胡某某、郝某某、骆某某,经沟通协调,胡某某已将组织关系转至十字财政分局党支部、郝某某已将组织关系转至十字镇机关党支部、骆某某已将组织关系转至十字镇李村村。十字村摸排出2名,分别是王、王,经沟通协调,王已将组织关系转至云南省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党支部,王已将组织关系转至江苏省昆山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水鸣社区摸排出2名,分别是姜某某、贾,经沟通协调,姜某某已将组织关系转至建平镇中心小学党支部,贾已将组织关系已转至郎溪县供销社。其余6个村未发现党组织关系不在工作单位党支部的党员。9月26日,镇纪委副书记和镇党委组织员对贾某进行了提醒谈话,就其大半年未参加组织生活的问题进行了批评指正。对于党务公开不规范。在镇政府广场东侧设立固定的党务公开栏,包含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按季度或不定期公开镇党委工作动态、公示重要工作信息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整改完成期限:已于109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8.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

2018年4月至6月,我镇委托宣城市同盛会计事务所对7个村、2个社区2015年1月至2018年2月的各项资金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于6月15日出具审计报告9份,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镇纪委及时跟踪督查、督办,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2018年8月20日,对新和村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镇纪委已对新和村时任村委会主任周某立案审查,9月6日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新和村违规发放的8000元津补贴已清退至镇非税账户。9月15日至17日,镇纪委、镇财政分局、镇“三资办”在7个村2个社区开展一次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问题专项活动,“以案促改”,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整改完成期限:已于930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字经济开发区党工委方面:针对市委巡察指出的问题,立即整改,对违规发放的2016年度安全生产奖金14700元2016年度新型工业化奖金29900元全部予以退回,现已全部退还到位。

整改完成期限:已于109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9.针对“三公”经费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十字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十字镇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十字镇交通费管理办法》、《十字镇公用车辆管理规定》、《十字镇食堂管理制度》等,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是严格要求,立行立改。自整改工作开始以来,十字镇公务接待、食堂来人接待、公务用车、下村交通费补助等支出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全面整改到位。公务接待(食堂接待)费方面,接待前要按程序报经单位领导审批,接待任务完成后要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四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来人单位公函、派餐单、菜单和发票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不得报销“四单”不齐、签字手续不全、菜单出现烟、高档酒和高档菜肴(如:甲鱼等)和无实质内容的接待费用。食堂来人接待要有来人单位公函(电话记录单或外地客商名片)、派餐单、菜单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严格区分机关工作人员食堂用餐和食堂公务接待等费用。严格控制年度公务接待费用。

三是交通费补助方面,出差去往外地的,执行郎溪县财政局财行〔2016〕23号文件,按照要求提前填写出差审批单,差旅费报销单及时报销。下村组工作,按照《十字镇交通费管理办法》,提前填写审批单和规范填写交通补助费各项单据,当月报销。

四是公务用车管理方面,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等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实行定点管理。不在政府采购定点范围购买保险、维修、加油的,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不得用现金加油报销。严禁公车私用。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降低公务用车支出。实行政府采购的,发票后要附县采购办审批的政府采购(自行采购)审批单。

五是加强制度执行监督。机关“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半年在镇政府政务公开网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进一步加强财务核算水平,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定期接受审计、财政部门的审计和财务监督,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整改完成期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十字经济开发区党工委方面:针对巡察中反馈的问题,逐一进行核实,经了解“接待客商23批次均无接待公函”的问题,因分管领导工作调动,工作衔接管理不到位造成。责任领导和分管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该问题进行自我批评,并严肃责任,落实下步整措施。是规范食堂采购和工资结算制度,严格区分员工工作餐和客商接待用餐,并将食堂客商接待纳入公务接待科目中。制定出台了《郎溪十字开发区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制度的管理,严把经费支出审核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风肃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各项政策规定,坚持不懈整治作风顽疾,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此类问题再发生提高重视程度,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提高认识,不断加强对公务接待“四单合一”、“三公经费”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落实领导干部责任意识,认真维护消费纪律,做到“三公经费”管理人人有责,杜绝奢侈浪费行为。

整改完成期限:已于109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0.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镇纪委每年都按照要求与下属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巡察期间,由于工作疏忽,未将《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送至巡察组。二是加强教育管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党委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0余次,共开展正面教育和反面教育5场次,把党风廉政建设学习纳入党委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

整改完成期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1. 针对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对于“三转”落实不到位。2018年8月31日,镇纪委书记在十字镇“讲严立”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三转”落实不到位作了自我批评。镇纪委已立行立改,在上级纪委明确“三转”工作要求以来,镇纪委3名专职人员即不再分管和从事其他工作,但仍存在联系村工作,在此巡察后,镇纪委认真深化“三转”工作,确保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明确镇纪委业务范围,突出执纪、监督、问责主业,纪检人员实行专岗专职,强化作风建设、案件查办、预防腐败工作重点,实现“厘清职责”。对于存在好人主义。一是加强相关法规学习、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组织纪检干部参加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专题培训2018年4月20日至25日,镇纪委书记和纪委委员参加县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镇纪委每季度至少组织3次以上的集中学习,内容涉及党纪党规和业务知识,今年以来共计集中学习11次。二是对旅游办工作人员黎某某不遵守上下班制度的问题,2018年9月4日,镇纪委已对其立案审查,2018年9月21日,十字镇政府给予黎某某行政记过处分。三是加强督查力度,今年以来,镇纪委和效能办共开展效能督查8次,通报2次。2月1日通报1次,通报10人,事后相关人员到镇纪委提交情况说明,9人因公,1人补事假说明;5月11日通报1次,通报33人,针对无故缺席的4人,查明2人因公,事后补情况说明,另外2人给予提醒谈话,并作书面检查;途中的离开19人,除7人因公事后作情况说明,其他人员镇纪委给予集体提醒谈话;代签人员事后到镇纪委进行了情况说明并做了口头检讨。机关干部上下班打卡情况实行每周一公示,每月一汇总,并纳入机关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外出报备制度,因公外出一律报备,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强化纪律保证,确保作风建设落到实处。对于工作浮于表面。开展年中党风廉政建设考核。2018年8月19日至20日,对7个村、2个社区1至7月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一次年中考核,有考核方案,有考核得分。对于挖掘和发现案源的主动性不强。一是加大监督执纪问责。今年以来,镇纪委共立案12件,其中初核转立案4件,目前办结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人,1人行政记过,4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开除党籍处分。二是镇纪委主动作为,深挖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今年,扶贫领域立案件2件,给予十字镇农综站原站长孔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新和村时任村委会主任周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运用“第一种形态”14人,其中批评教育8人,提醒谈话3人,诫勉谈话3人。三是2018年8月31日,镇纪委书记在十字镇“讲严立”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挖掘和发现案源的主动性不强的问题作了自我批评。

整改完成期限:已于930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字经济开发区党工委方面:一是切实把思想观念从“执法”转向“执纪”转变,把工作力量转向日常监督执纪问责,把工作方法转向用党章党纪去约束党员行为,敢于和善于从一个个具体问题抓起,使党员干部敬畏纪律、遵守纪律,自觉守住底线。二是严格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聚焦主业主责,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纪工委书记不再分管其他工作,专职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保证纪工委抓主业的精力。在市委巡察期间提出该问题时,我委就按照相关规定调整了纪工委的工作。2018年3月1日,景福余同志调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系统工会主席、党委委员,免去了十字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的职务。三是严格遵守上级机关规范化建设工作意见,从组织领导、职责权利、工作对象、工作范围、工作要求、自身建设等方面指导规范化工作,使园区纪工委工作有章可循。

整改完成期限:已于109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2.针对重点领域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对于违规支付扶贫项目工程款。

一是8月31日,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县纪委对十字镇财政分局局长李某违反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给予提醒谈话,并作书面检查二是时任分管领导在“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上对违规支付扶贫项目工程款的问题进行了自我批评,并在以后的扶贫项目资金支付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并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期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对于招投标工作不规范。

时任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就招投标工作不规范的问题进行自我批评,自整改工作开始以来,镇规建局严格执行县《关于进一步规范规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审批程序的通知》(郎政办秘〔2018〕87号)文件要求,对十字镇政务区白改黑工程、郎溪县十字镇集镇弘丰步行街改造、停车场、内部河道整治工程等均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站上进行公开招标,合理确定中标单位;对文件规定投资30万元限额以下等10余个工程建设项目,均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站上限额板块进行公开公示,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合理确定中标单位。为加强对我镇村级小微工程项目的监管,2018年10月初,制定了《十字镇村级小微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等待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予以印发。

整改完成期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3)对于财务支出审批管理不规范。

时任分管领导在“讲严立”民主生活会上就此项问题进行了自我批评,5月份,召开了十字镇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专题会议,加强对村和社区报账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支出管理,规范执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9月份,新和村召开“两委”会议,认真学习村级财务管理相关制度。

整改完成期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4)对于风险防范不够。

    益民老年公寓相关问题通过县纪委以函询方式调查核实,发现工程程序规范、手续齐全,无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今后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让有限的资产发挥更大的效益。

整改完成期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十字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关于“五险一金”等问题。一是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及园区内企业负责人召开了十字经济开发区企业社保扩面征缴会议,会议传达了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要求,部署了各阶段的工作任务,按照各企业生产效益以及企业实际情况分别下达了购买人数任务,并由各自联系领导负责对接;二是联合宣传科同事协同做好宣传工作。在区内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其他广告宣传栏内张贴上级相关文件及宣传材料; 三是定期赴企业进行走访,实时掌握企业扩面征缴开展情况,并与企业负责人以及职工谈心,做思想工作;四是加强职能部门联动,落实有关强制措施,人社部门统筹社保扩面,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对不参加社会保险或拖欠社保费的企业暂不办理营业执照年检或验证等。自2017年以来,按照县里和管委会的文件要求,我委陆续开展社保扩面征缴动员会及业务指导会3次,约谈企业32家,工作人员赴所有在生产企业进行社保扩面征缴宣传,发放相关宣传文件50余份,同时邀请县人社局社保科专家赴园区指导。2017年新增购买人数182人,截至2018年7月新增购买人数206人。该项工作力争12月底完成,并将持续推进,长期坚持。

整改完成期限:已部分完成,正在持续推进,预计12月31日前完成。

十字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关于多家企业未做“职业病危害”评价等问题一是召开涉及粉尘、噪音、高温等相关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专项会议,立即进行整改。二是入企业加大对一线职工进行“职业危害”知识的宣传,让企业加强对一线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三是约谈相关企业,如果拒不整改的将采取上限处罚。目前,开发区涉及粉尘、噪音、高温的企业共有10家,自2018年5月份以来已完成“职业病危害”评价的有4家,正在做的有4家,剩余未开展此项工作的2家企业已约谈,并责令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立即整改到位,同时,告知拟入园企业凡涉及有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必须完成“职业危害评价”。该项工作力争12月底完成。

整改完成期限:已部分完成,正在持续推进,预计12月31日前完成。

(七)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方面

13.针对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对于重视程度不够。2016年是我镇第一次接受上级巡察,对巡察有关工作程序认知不到位,导致报送滞后。关于两个文号内容一致的问题,因2016年和2017年我镇分别向县委巡察办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因办公室新进工作人员对发文程序理解有误,认为每年发文应该启用新的文号,导致同一份整改报告出现2个文号。针对存在问题,镇纪委书记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在今后接受巡察中,一定吸取教训,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报送整改报告和整改方案。对于整改措施落实不力。镇纪委书记在“讲严立”民主生活会上就此项问题进行了自我批评。2016年县委对我镇开展了首轮巡察,对巡察的5个基层站所的问题线索在当年并未移交,镇党委、纪委认为均由县纪委进行主办,主要还是未引起足够重视,造成5个基层站所问题未按时间节点进行整改。2017年10月,县纪委将计生办问题线索移交,镇纪委及时进行初核,我们认为时任计生办主任王某在任职期间财务管理不规范,涉嫌违反工作纪律,但考虑情节较轻。且在2016年县委巡察工作中因为其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县纪委已经立案,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我们建议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处理,并建议初核了结。后经县纪委审核同意,2017年12月,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对时任计生办主任王某给予提醒谈话,存在问题整改完成;2018年3月,县纪委将另外三个站所问题线索移交镇纪委,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对农综站站长孔某某、民政所所长詹某某、文广站站长陈某某进行提醒谈话,存在问题整改完成,相关违纪款予以追缴镇非税账户;根据干部管理权限,2018年5月,县纪委给予规建局负责人李某党内警告处分。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2018年9月28日经镇党政联席会研究,修订完善了《十字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为加强对我镇村级小微工程项目的监管,2018年10月初,制定了《十字镇村级小微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等待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予以印发。对于巡察成果运用不强。2018年4月至6月,我镇委托宣城市同盛会计事务所对7个村、2个社区2015年1月至2018年2月的各项资金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于6月15日出具审计报告9份,9个村(社区)根据审计报告制定了整改方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镇纪委及时跟踪督查、督办,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文件规定,规范财务制度、规范招投标程序等。

整改完成期限:已于109日前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持续巩固整改落实成效,切实增强成果运用转化

(一)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深入推进党的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从严管党治党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持续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遵守党章党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二)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珍惜和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党政领导、站所负责人、各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使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三)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深入自查自纠,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过程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等问题,加强对整改成果的运用和转化,积极将整改成果转化为从严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美好十字的发展建设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63-7884001、0563-7880617、0563-7880513,电子邮箱:szdj504@163.com、lxszkfqgw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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