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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宣州区狸桥镇委员会关于四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11-09 信息来源:中共宣城市纪委 宣城市监察委员会网站 编辑: 浏览: [ 字体: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25日至5月2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狸桥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18年8月10日,市委巡察组对我镇反馈了巡察意见,并提出了整改要求。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1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6个,未完成整改1个。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1)①针对“镇党委未将脱贫攻坚工作摆在议事日程,一线指挥部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

一是落实镇党委书记、镇长抓脱贫攻坚双组长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脱贫攻坚一线指挥部作用。从2018年8月起,结合开展“突击月”活动,形成镇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分管领导不再分管其他工作,把足够精力投入到脱贫攻坚工作。同时向12个非贫困村派驻3人扶贫小组,由党政班子成员任组长,加强了非贫困村扶贫工作力量。二是落实了党委专题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每月不少于1次。自2018年6月起,共专题研究脱贫攻坚4次,并长期坚持。三是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扣“两不愁、三保障”和“六个精准”要求,开展脱贫攻坚“大排查”工作,边查边改,共排查问题1537个,已完成整改1512个,尚有25个问题待国办系统开放后及时整改到位,不断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②针对“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履职不力,未见领导小组研究脱贫攻坚工作会议记录,领导小组人员调整不及时。镇扶贫工作站力量薄弱,截至2018年4月均由镇民政所人员兼职”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及时调整了镇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落实每月不少于1次专题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不断压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责任。2018年8至9月,共召开两次领导组会议,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二是充实镇、村两级扶贫工作站力量,按照区委要求,镇扶贫站已配备5名工作人员,13个村(社区)落实了专职扶贫专干,专职从事扶贫工作,做到骨干力量向脱贫一线聚集、发力。三是“突击月”活动期间,严格落实镇、村干部分片包组联系贫困户,配合帮扶责任人走访联系贫困户,并对边缘户、涉贫信访户落实包保责任制;各村(社区)书记具体抓“突击月”工作,村扶贫专干专职抓。

③针对“镇村两级脱贫攻坚工作不细致,‘六个精准’落实不力。‘两该两不该’问题依然存在”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2018年7月1日、 5日,分别按程序对金凤村刘某户整户清退和宝塔村史某户新增1人(贫困人口由原来户主、配偶2人调整为户主、配偶、儿子3人)。二是认真开展了脱贫攻坚相关问题专项排查整改暨问题整改“突击月”活动,共发现问题102个,并已整改到位。三是扎实开展动态管理,截至目前,今年全镇共清退29户56人,坚决做到“六个精准”,杜绝“两该两不该”现象的再次发生。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审查。

(2)①针对“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视不够,南漪湖水泥有限公司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8月24日巡察整改第三次会议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专职负责推进南漪湖水泥有限公司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现该工程已完工,区国土局于9月29日进行了验收。二是已于2018年5月底完成塔山锰矿地质环境治理可研编制工作,并报区国土局申报纳入2019年省级治理项目库。三是对6家在册矿山企业落实“边开采边治理”工作加强管理,确保按时序进度完成治理。目前,苏兴矿业已于6月底完成了治理,三岔路采石厂、茶山矿业等五家矿山治理工程均于5月底完成了设计工作,现正在施工中,现已累计投入矿山治理资金2.06亿元,确保在11月底全面完成治理并申报验收。

②针对“碳酸钙粉尘污染严重”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及时对该事件进行了调查处理。针对“5月4日镇政府附近神仙洞石粉厂发生碳酸钙粉尘严重外溢事件”,2018年5月5日镇主要领导及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环保、安监等部门于5月7日赴企业进行调查,并下达责令停产整改通知书,该企业已于5月10日完成整改。二是开展碳酸钙企业专项整治活动。2018年5月10日成立镇碳酸钙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6月10日出台了《关于印发狸桥镇碳酸钙行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狸政【2018】206号),对全镇碳酸钙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共摸排碳酸钙行业企业42家,并建立整治台账,落实整改包保责任人,实行销号管理。目前,关闭停产5家,完成脉冲收尘装置安装24家,完成技改提升5家,完成厂区道路硬化17家、厂区绿化19家,完成堆料大棚建设8家。

③针对“巡察期间信访反映涉及企业污染问题4件26人次。调查问卷有13人反映矿山治理问题,有20人反映生态文明建设不到位”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对巡察期间受理交办的4件26人次信访事项,镇党委于6月2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逐件研究落实专班包保调处。9月18日,包保负责人会同信访办、长山村等单位工作人员到重点信访户家中走访调查并给予答复,截至目前,共化解长山村一、二村民组等人反映事项3件,一件反映的事项正在调处中。二是成立了矿山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狸桥镇矿产资源非法开采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狸政[2018]187号),组织国土、安监、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开展了矿山治理专项整治工作,使13人反映矿山治理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三是严格执行林长制、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制度。镇、村两级林长、河长(库长、湖长)每月按要求开展巡林、巡河(库、湖),切实履行森林和水资源保护管理责任,维护山水生态环境。

2.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认真学习《“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并在会议室醒目位置张贴,时刻提醒党委会、镇长办公会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二是9月3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狸桥镇镇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的实施意见(试行)》(狸政【2018】327号)文件,明确了议事范围、决策程序、责任追究等内容,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研究相关事宜和贯彻落实镇党委决策部署,并长期坚持。现已召开1次镇长办公会,镇政府主动担当作为。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兼任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开发区党工委会议与镇党委会议合署召开。三是严格遵守《狸桥镇党委议事规则》,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积极营造浓厚的民主决策氛围。现党委会议每个议题,与会人员均充分讨论,形成初步意见后,镇党委书记末位表态。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问题。

(1)针对“理论中心组学习重形式、轻实效”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严格落实《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规则>实施细则》,制定了十九大学习计划,每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通过集中学习和干部自学,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二是9月29日邀请区委宣讲团成员来镇为全体镇村干部宣讲十九大,解读十九大报告,专题阐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核心要义。与会镇村干部结合本职工作,理论联系实践,认真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并报镇党委存档。同时各村(社区)以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十九大精神,再一次在全镇掀起学习十九大精神的热潮。三是对反馈2015-2017年的理论中心组学习虚假应付的问题进行了初步核实,系2015年5月10日学习《贯彻“三严三实”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为提高班子成员学习效率,由班子成员将学习材料分段领学。现已责成镇宣传办说明情况。

(2)针对“民主生活会材料抄袭应付现象严重”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按照党内政治生活要求,8月24日,结合“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端正了班子成员参与民主生活会态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在“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中,严格践行“三严三实”, 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党委书记牵头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会同镇纪委及党建办对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网络抄袭及“假大空”现象。三是对一名班子成员因2017年与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剖析材料大量雷同问题进行约谈。对一位班子成员在《“两学一做”专题民主生活发言提纲》(2017年1月)中 “讲好万山故事,传播好万山好声音”等不符狸桥实际的语句材料问题,已责成其向镇党委作出深刻检查。

4. ①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未引起重视”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两次在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中,再次贯彻学习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皖办发【2015】50号),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落实镇党委班子成员抓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年度工作总结、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二是2018年9月16日,党委召开专题会议意识形态工作,并强化考核,意识形态工作占百分制年度目标考核的5分。9月18日召开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在全体机关干部和各党组织书记会上,对我镇上半年意识形态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就开展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部署。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计划,明确意识形态考核内容,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

②针对“意识形态阵地建设薄弱”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成立了以党政办、党建办、宣传办、卫计办、妇联等工作人员组成的网评员队伍建设,负责关注网络舆情,并对发现的网络舆情及时调查回复。今年以来有效处理了2起网友反映我镇南湖村垃圾堆放严重和政府门前广场堆放黑色塑料管等网络舆情。二是邀请了区委宣传部领导对我镇十九大宣讲员进行了培训指导,并对村级宣传员进行了相关业务知识培训。9月29日,再次邀请区委宣讲团成员来镇为全体镇、村干部进行十九大精神宣讲培训。三是通过今日宣州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加大了对我镇的宣传力度,截止9月底共刊发信息100余篇。四是明确了组织干事为初审人、组织委员为二审人、党委副书记为终审人的信息发布“三审制”制度,进一步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防范工作。

③针对 “农家书屋形同虚设”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按照农家书屋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宝塔村农家书屋设置不规范,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进行了整改。为方便群众借阅,已将宝塔村农家书屋搬迁至村部办公楼一楼,面积30㎡,添置了桌椅等设施,聘请专人负责管理,现已正常对外开放。二是为加强全镇农家书屋管理,9月11日,印发了《关于开展“农家书屋”建设专项督查的通知》(狸发【2018】232号),对全镇农家书屋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各村(社区)明确专人负责农家书屋管理,并将相关信息、制度公示上墙,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积极探索农家书屋管理模式,从农家书屋的选址到书屋的功能发挥,因地制宜的调整了部分农家书屋场所。如狸桥社区将书屋与老年之家合并,蒋山村、南湖村将农家书屋从村部搬迁到人口集中、群众借阅方便的位置,狸桥社区、慈溪、昝村、长山四村将农家书屋与妇联的儿童之家项目整合,新添置了象棋、羽毛球、篮球等文体器材及配套设施,让书屋功能更加完善;同时发挥文化阵地优势,大力开展读书征文、培训等形式多样的读书学习活动,不断拓宽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农家书屋作用。

④针对“队伍建设力度不够。2015年以来未按上级要求配备宣传委员,全镇仅有蒋山村配有文化协管员”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根据区委宣传部、组织部《关于进一步配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的通知》(宣区宣字【2018】1号)文件要求,明确镇党委副书记主抓意识形态工作和具体负责宣传工作。二是2018年7月,结合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对13个村(社区)配备了宣传委员,并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三是8月29日印发了《关于建立狸桥镇村级文化协管员队伍的通知》,按照程序申报了狸桥社区等13个村(社区)文化协管员,并明确了相关职责。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5.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

①针对“干部调整未经党委会研究”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在干部调整过程中,严格按照党委集体研究人事工作程序,完善好会议记录。2018年5月2日,党委会对部分站所负责人人事调整进行了集体讨论,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二是坚持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指导,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三是镇纪委主动跟踪党委在干部提拔使用等方面的监督,严把用人关,为镇党委选人用人提供纪律保障。

②针对“镇党委对中层干部提拔任用程序不规范,仅仅个别领导之间交换意见,且党委会决定未征求镇纪委意见建议”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规范党委对副科级中层干部提拔任用程序,充分发扬民主,与党委班子成员充分酝酿后,提交党委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6月20日,党委会按照要求集体讨论研究了拟提拔人选,按中层干部提拔任用程序对拟提拔人选开展民主测评,并进行公示。二是镇纪委在党委会前对拟任用人选进行严格审核。

6.关于抓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①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差距”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党委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建领导组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村(社区)党委(总支)书记例会,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通报情况、分析问题、总结经验。二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堡垒作用,制定村级党组织常态化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计划,并严格落实季度检查通报制度。目前,已开展一、二、季度检查,并进行通报。三是5月14日出台《转发<关于推进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狸发[2018]52号文件,明确各类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重点任务,提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水平。9月29日召开党建标准化建设调度推进会对未达标的党组织对标创建,向上级申报、验收,对已达标的76个党组织提标升级。四是6月5日出台《狸桥镇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量化积分制和“红黄榜”管理工作的通知》(狸发[2018]68号)文件,建立季度检查和通报制度并在6月6日的党建领导组会议 、7月3日的组工例会上进行了培训和强调。五是针对金云村、狸桥社区2017年违纪党员未上黄榜情况,2018年6月对狸桥社区违纪的3名党员进行了约谈,对狸桥社区、金云村5名违纪党员严格按照量化积分制一票否决上了黄榜。

②针对“党建工作向村级组织传导不力”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年初镇党委与各村(社区)签订《2018年度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向村级组织传导,不断推进党建工作提升。二是3月8日印发《狸桥镇关于开展党建工作大调研包保联系村(社区)的实施方案》(狸发[2018]27号)、4月23日印发《关于推行狸桥镇党委委员担任村(社区)党建指导员制度的通知》(狸发[2018]45号)、5月24日印发《转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村(社区)党建指导员工作职责的通知》的通知》(狸发【2018】57号),推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村(社区)党建指导员,全程指导、督促党建工作落实,进一步明确党建指导员工作职责,帮助联系村发现和解决问题。三是5月、8月分别开展了第一、二季度全镇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在全镇进行通报,督促各村(社区)党委(总支)切实履行抓党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目标考核责任制。四是对反馈南湖村和长山村出现2017年套用2015年述职报告现象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在今年7月村党组织换届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职务调整。

四、 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7.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屡禁不止问题。

(1)针对“财政收入虚增空转”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发展。因地制宜,充分挖掘碳酸钙资源、劳动力优势,通过招商引资等办法,努力扶植企业研发高新技术、高附加值产品,增强我镇的发展后劲。今年1一9月,我镇共招商引资新引进项目22家,总投资24.56亿元,总投资24.56亿元,投产后预计税收0.679亿元。二是严格依法征税。加大税法宣传力度,严格执行属地征管原则,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全面推进依法纳税、依法治税。截至9月份,已完成税收1.4025亿元,预计2018年完成税收1.88亿元,预计超额完成全年税收总任务的15%,从而避免了财政收入虚增空转。

(2)针对“给巡察组提供虚假文件”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对“给巡察组提供虚假文件”问题进行了初步核实,系2015-2017三年期间,镇纪委迎接上级各类检查时,对存在的问题采取补缺补差整改所补发的文件,且未及时进行登记所致,非为应对市委巡察而补发的文件,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二是8月10日组织全体镇村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四个意识”。三是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镇党政班子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认真抓好所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针对“领导班子成员有特权思想”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结合“讲严立”警示教育,7月7日组织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到革命烈士陵园开展瞻仰革命烈士活动,7月24日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会,对照我镇党员干部醉驾违纪违法案件,积极开展集中研讨。并于8月24日,召开“讲严立”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共收集整理批评意见66条。二是结合庆祝建党97周年和村“两委”换届工作,镇党政班子成员走访慰问老党员、贫困户300余人。三是自8月11日起镇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考勤和值班签到制度,未参加签到人员要说明情况,并经审核后报镇党政办存档。9月18日,组织党政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相关知识,真正把规矩和纪律严起来。三是8月31日镇督查室、镇纪委对干部考勤和值班签到情况进行了检查。

8.针对“宗旨观念淡化”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严格落实镇制定的《狸桥镇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村实行矛盾周排查、周预测、周报告;镇每半月召开一次综治例会进行排查,实行集中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排查情况建立台账并上报区综治委,同时落实包保,在限定时间内化解调处。书记例会和党委扩大会每季度研究群众暨信访维稳工作不少于一次。二是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党政领导开门接访、带案下访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狸发【2018】24号)文件要求,党政领导开门接访,其中每周一党政主要领导固定开门接访。三是按照要求及时办理到区以上机关信访事项。2015年以来共梳理到区以上机关信访68批(件),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合理的解决到位,不合理的解释到位,困难的帮扶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要求,现已全部调处化解,实现了及时受理率100%、按期办结率100%。如2018年8月份解决葛才华困难救助一万元。四是结合区“四重”信访问题攻坚战,综合采取接访下访、联合调处、帮难解困等措施,共化解信访积案10件。对一时难以化解的重点信访对象落实镇主要领导和党委副书记包保,加大调处力度。

9.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问题。

①针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经核查, 2017年1月98号凭证,金额为27858.00元科目运用错误,应是工资福利支出,已进行账面调整。2017年我镇实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4.07万元,整改后未超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4.25万元。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②针对“食堂管理不规范”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对2015-2016年食堂财务完成了单独建立账套,并进行了独立核算。二是2015年至2016年镇政府以“以拨代支”方式直接拨付食堂经费86.66万元问题,由于政府食堂系内设食堂,实行政府工作人员管理,厨师、服务员工资和食堂采购均由政府财政支付,产生了上述问题,现食堂财务已采取收支两条线,实行人、财、物分离管理模式,并对来人接待费纳入政府“三公”经费进行独立核算。三是严格执行《宣州区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宣区政办秘【2018】34号)文件规定,加强 “三公经费”规范化管理。四是对梳理发现公务接待“四单”不全问题进行了初步核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

五、针对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0.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1)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缺位。

①针对“党委2015年以来没有召开过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没有层层压实责任”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2018年以来共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4次,制定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狸桥镇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并于9月3日与各村(社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镇党委书记分别于5月4日、9月29日为全体机关干部上廉政党课。7月11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狸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在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作了廉政工作报告,其他班子成员分别在所联系村和所在支部参加党组织生活并上廉政党课。三是9月18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一岗双责”等党纪党规。四是9月29日,镇纪委对38名2015年以来新进人员进行了集中廉政谈话。各分管、联系村领导分别对分管部门、联系村干部开展了廉政谈话。

②针对“镇党委对纪委工作重视不够”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狸桥镇党委于2017年12月12日印发了《关于狸桥镇部分党政领导分工调整的通知》(狸发[2017]214号)调整了原纪委书记的分工,主抓纪检工作,不再分管其他工作;2018年6月5日印发了《关于狸桥镇部分党政领导分工调整的通知》(狸发[2018]66号)明确了现纪委书记主抓纪检监察工作;二是2018年7月,结合村党组织换届对13个村(社区)配备了纪检委员,并对新任纪检委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和集中廉政谈话。

(2)加强纪律教育缺失,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不到位。

①针对“与新进人员新提拔干部、各村(社区)两委干部廉政谈话缺失”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9月29日镇党委书记对全体机关干部开展了集中廉政谈话,镇纪委对38名2015年以来新进人员进行了集中廉政谈话。二是9月各分管、联系村领导分别对分管部门、联系村“两委”干部开展了廉政谈话。

②针对“除对个别镇领导干部违法违纪进行通报以外,没有对普通党员参与赌博等带有普遍性的违纪行为进行通报曝光。同时,多名党政领导干部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头雁作用没发挥”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6月份对2018年狸桥镇权力廉政风险点进行了全面梳理,共梳理风险点70个,制定防控措施 220个,各部门根据制定的防控措施,及时进行了廉政风点险防控。二是8月24日,召开“讲严立”民主生活会,对我镇党政领导干部违纪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开展廉政谈话和警示教育。三是9月29日,对近三年狸桥镇查处的4起酒驾醉驾、13起赌博典型案件在全体镇村干部会上进行了集中通报,并以文件形式印发至各单位。并对我镇一名原班子成员因醉酒驾驶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深刻剖析,认真反思,坚持用身边的人和事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

11.关于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

①针对“监督职责发挥不明显。主动谋划工作不足,未建立‘三重一大’监督台账。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没有抓早抓小,没有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对基层干部廉洁教育和提醒不到位”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镇纪委梳理并建立了狸桥镇“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台账,全面梳理了狸桥镇今年以来的重要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共16个,并加强跟踪监督。二是9月29日,对近三年狸桥镇查处的4起酒驾醉驾、13起赌博典型案件在全体镇村干部会上进行了集中通报,并以文件形式印发至各单位,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三是镇纪委8月份全程参与2018年民生工程危房改造验收和民生工程调度会,有效保障了民生工程顺利实施;开展了干部考勤和值班签到情况检查。9月份,开展了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文明创建在岗值守情况检查;全程监督村两委换届、秸秆禁烧工作纪律。截止2018年9月底,共开展各类监督检查10次,印发督查通报6次,发挥“探头”作用,为各项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纪律保障。在“两节”前编发廉政短信提醒党员干部廉洁过好中秋、国庆,从源头上进行预防,做到早发现,早提醒。四是在9月29日,组织全体镇村干部集中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②针对“执纪问责存在好人主义,未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镇纪委对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仅口头批评教育”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对反馈“少数村违规发放考勤费,现金结算“财政转移支付”违反财经制度行为,对相关违纪人员仅谈话函询了结。区纪委2016年对扶贫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时,发现扶贫资金支出手续不规范、工程设备采购未进行招标等问题,镇纪委对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仅口头批评教育”问题 。镇纪委已进行初步核实,根据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处理。二是加强纪委班子队伍建设,牢固树立忠诚意识,摒弃在执纪问责中的好人主义思想,真正达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效果。

12.关于镇纪委工作不在状态问题。

①针对“‘三转’不到位”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狸桥镇党委于2017年12月12日印发了《关于狸桥镇部分党政领导分工调整的通知》(狸发[2017]214号)调整了原纪委书记的分工,主抓纪检工作,不再分管其他工作;2018年6月5日印发了《关于狸桥镇部分党政领导分工调整的通知》(狸发[2018]66号)明确了现纪委书记主抓纪检监察工作;2018年9月28日印发了关于分工调整的文件通知,明确了狸桥经济开发区纪工委书记主抓纪检监察工作,不再分管其他工作。二是2018年9月21日,区畜牧兽医管理局下发了文件通知,明确专职纪检干事不再任狸桥镇畜牧兽医站站长职务。

②针对“重要档案材料丢失”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对“重要档案材料丢失”问题进行了初步核实,系信访人唐某信访事项调查材料,该材料已找到并妥善保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二是实行专人专柜管理档案,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

③针对“工作程序不规范”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2018年9月19日,召开纪委委员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提升执纪业务能力。二是2018年8月10日、23日对3个结案案件进行了集体审理,并完善了会议记录。

六、针对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3.关于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

①针对“部分工程建设项目不按进度施工”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组织城建、水利、道路等部门对全镇2014年以来32个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二是对反馈“部分工程建设项目不按进度施工”问题进行初步核实,均系工程涉及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等原因造成工期延长,责成相关责任人书面说明情况。三是每月召开在建项目工程例会,加大工程建设管理力度, 明确专人监管。四是严格执行《关于修改宣州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标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宣区政秘[2018]9号)文件规定,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

②针对“部分建设项目不按规范签订施工合同”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 8月 12日完善了狸桥镇堤防防渗加固工程等3个建设项目的施工合同,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二是9月7日对全镇签订涉及城建、水利、道路、农清等部门的在建项目合同进行了专项检查,并按要求进行完善到位,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三是严格执行宣州区《关于修改宣州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标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宣区政秘[2018]9号)规定,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

14.关于对村级项目资金管理不严格问题。

①针对“财政扶贫产业发展项目收益不按规定单独核算,部分工程未履行相关程序”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9月5日对金凤村2014年来扶贫项目收益进行全面梳理,共梳理扶贫投资收益资金248041.21元,其中214671.91元未进行单独核算处理,分别是金凤村茶厂租金80000元、金凤村光伏发电项目30671.91元、赵家小圩发包项目104000元,目前已经全部单独核算。二是对全镇其它12个村进行排查,未发现同类现象。三是9月27日印发了《关于印发狸桥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狸政[2018]365号),从制度上进行规范。四是严格执行《狸桥镇(开发区)招标限额以下工程建设及集中采购招标工作管理办法》(狸政[2018]152号)。五是对金凤村2015年3月渔民上岸工程和马村大坝水利兴修工程,未按规定在区公管局备案问题进行了初步核实,对时任金凤村村委会主任立案审查。

②针对“挪用美好乡村建设资金”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经核查,2017年12月金凤村账面0008#凭证发生挪用美好乡村建设资金41712元和金云村账面0006#凭证发生挪用美好乡村建设资金53544元,以上两笔支出因代账员在账务处理中失误计入“其他支出—美好乡村建设支出”,造成账面挪用现象发生。现分别于2018年6月30日0025#凭证和2018年9月0001#凭证进行调账处理,计入“应收款-农民自筹农清经费”,目前已经由政府退回村级账户。二是对全镇其它11个村进行全面排查,共发生账面同类资金625188元,分别于6月和9月进行调账处理。三是9月27日印发了《关于印发狸桥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狸政[2018]365号),并严格执行。四是对金凤村、金云村挪用美好乡村建设资金相关问题进行了初步核实,系农经站代账员处理账务错误,导致账面挪用资金现象,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15.关于“村账镇管”形同虚设问题。

①针对“债权债务长期挂账不作处理”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9月10日印发了《狸桥镇关于镇村债权、债务清算的通知》(狸政[2018]347号),并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清算工作领导组。二是对金云村短期借款进行了梳理,截至2018年9月30日,共梳理发现金云村账面短期借款总额2752926.6元,并逐项清算到位。三是对全镇其他12个村进行了清算,未发现短期借款长期挂账问题。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②针对“大额现金支付问题禁而未绝”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9月27日印发了《关于印发狸桥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狸政[2018]365号)明确了现金使用范围。二是对金凤2015年、2017大额现金支付问题进行了初步核实,对时相关责任人立案审查。

③针对“白条例支现象仍然存在”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对金云村2017年白条支付农清工程承包费计13.42万元、支付公路养护费0.56万元,已经整改到位,分别于9月17日补开了税票。二是对全镇其它12个村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蒋山、长山等10个村(社区)白条列支现象已按要求整改到位。三是9月27日印发了《关于印发狸桥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狸政[2018]365号),明确了收支管理相关规定。四是对金云村2017年白条例支问题进行初步核实,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七、针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面

16.关于镇党委整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1)针对“2017年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除涉及狸桥经济开发区外,还涉及全镇境内普通碳酸钙生产企业未整合等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5月10日,召开了狸桥镇碳酸钙行业整治动员大会。5月14日至5月17日,对境内42家碳酸钙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建立台账,实行一企一档。二是根据宣州区《关于印发宣州区碳酸钙行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宣区政办秘【2018】43号)文件要求, 6月10日印发了《关于印发狸桥镇碳酸钙行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狸政【2018】206号),对照台账,分类施策,以“关停取缔、转型升级、产业输出”等方式,提升碳酸钙行业发展层次。目前,对狸桥云山石粉厂等5家企业关停,已通过区经信委验收; 24家碳酸钙企业已安装或正在安装脉冲收尘设施,17家企业已完善道路硬化,19家企业已完善厂区绿化,8家企业已建成或正在建设石料大棚。三是对宣城市新威华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正在申报“专精特新”企业。

(2)针对“镇党委思想重视程度不够,政治敏感性不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仅以开发区党工委而不是镇党委的名义成立。2月8日全区反馈会召开,该镇2月25日才出台《关于成立狸桥经济开发区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整改方案于3月26日印制,且没有正式成文”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经核查,巡察反馈问题系省委巡视整改内容涉及狸桥镇党委和狸桥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两个单位,故分别以狸桥镇党委和狸桥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名义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8月1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巡察狸桥镇党委(含狸桥经济开发区党工委)进行了反馈,当天下午召开党委扩大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并于8月11日印发了《关于成立狸桥镇(含狸桥经济开发区)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狸发【2018】210号)、《关于印发<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狸发【2018】211号),明确了分工,细化了责任。三是9月6日印发了《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狸桥镇党委(含狸桥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狸发【2018】226号),由镇党委书记、狸桥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狸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任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为成员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研究部署、亲自跟踪问效、亲自督促落实,专题听取责任单位整改工作汇报,先后2次主持召开党委会(党委扩大会)、4次召开镇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调度推进。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各责任单位严实作风、严查问题、严抓整改,及时研究和落实整改事项,推动形成“层层传导、环环相扣、整体联动”的合力整改格局。

17.针对“关于整改工作思路不清、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问题,我们进行了以下整改:镇党委进一步理清整改工作思路,多措并举、不断加快整改力度,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一是针对“企业创新能力弱,龙头骨干企业少,产业升级后劲不足”问题。2018年已授权发明专利17件,申请发明专利7件(宣城市杨柳青化工有限公司3件、安徽美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件、宣城市大有新材料有限公司2件),1件发明专利正在办理转让(安徽台利节能保温材料有限公司1件)。申报高新技术企业4家(分别是宣城通赛久管道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金百格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泰力磁业有限公司,宣城广能非织造有限公司)。不断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培育龙头骨干企业,提升产业升级内生动力。二是针对“规上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低”等问题。通过帮助企业申报322科创团队。3月31日,会同区科技局帮助安徽美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开展322团队申报工作,并与市生产力中心对接完成申报;积极引导宣城广能非织造有限公司增强创新动力,提高企业产品科技含量;与安徽开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宣城市生产力中心、宣城市利攸朗高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对接申报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不断提高规上企业研发投入比重。三是针对“开发区水晶产业园292.96亩批而未用土地”问题。截止10月8日,已完成供地227.54亩(含正在办理供地手续), 剩余65.42亩,正在与安徽荣晟环保新材料公司竹纤维项目洽谈,拟用地70亩。四是针对“开发区水晶产业园25万平方米闲置厂房”问题。截止10月8日,通过招商引资落户15家企业,已盘活水晶产业园闲置厂房104540平方米;跟踪在谈企业4家,拟用水晶产业园厂房34500平方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63-3496008;邮政信箱:宣城市宣州区狸桥镇人民政府党政办;邮编:242047;电子邮箱:lqdzb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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