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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初心使命 忠诚履行职责 为宣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在中共宣城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28 信息来源:宣城市纪委监委 编辑:宣传部 浏览: [ 字体: ]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宣城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回顾总结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刚才,市委书记陶方启同志作了讲话,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重要部署,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着力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牵头召开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违规侵占问题警示教育座谈会,认真落实省委关于扬子鳄保护区有关问题的问责决定,问责领导干部22人(县处级干部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0人。聚焦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领域,查处问题35起,问责91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4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受到组织谈话函询、问责的98名市管干部在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或检查。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新任务新要求,推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先后召开领导小组会议20余次,就信息平台建设、扫黑除恶“打伞破网”、重大案件查处等工作进行协调。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制定出台向省纪委监委、市委请示报告事项清单,全年向省纪委监委和市委请示报告40余次。协助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执行“两个责任”考核实施办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组织32个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分别向市县两级纪委全会口头述责述廉,推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二)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正风肃纪成效显著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推进“三查三问”,扎实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大排查大整治和纪检监察系统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等,全市共查处突出问题214起,党纪政务处分92人。协助市委推深做实“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编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选编》,引导党员干部受警醒、明法纪。围绕查摆出来的问题,市委制定《为基层减负十条(试行)》《精文减会十条(试行)》等制度文件,不断完善长效机制。我市在全省“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交流座谈会作典型发言。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密切关注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四风”问题新动向,抓住关键节点、紧盯重点领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全市共查处问题153起,党纪政务处分120人,通报典型问题58起76人。专项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查处问题7起,党纪政务处分7人。

(三)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增强

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市共查处问题288起,党纪政务处分138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通报典型问题75起97人。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督促全市查摆突出问题133个,立行立改125个。查处问题191起,党纪政务处分82人,通报典型问题22起35人。分2批公开发布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查处力度,查处突出问题174起,党纪政务处分57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五查五看”, 编印指导案例,强化上下、纪法、纪巡联动与配合,深挖问题线索,强力“打伞破网”。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问题线索184件,办结151件,立案86件,处理120人(县处级干部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83人,留置23人,移送司法机关24人。严肃查处旌德县政协原副主席余苏谷为首的非法采砂团伙案、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原支队长宣以能、原副支队长李绕齐等人严重徇私枉法、充当吸毒贩毒人员“保护伞”系列案件等。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抽调精兵强将参与省纪委监委“安徽扫黑除恶第一案”—— 阜阳颍上“ 张氏家族” 涉黑案查办工作。我市被推荐为全省唯一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排头兵”培育市。

(四)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执纪问责更加精准

审慎稳妥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党员干部3270人次,其中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为2118、909、103、140人次,分别占64.8%、27.8%、3.1%和4.3%。精准规范问责,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既做到从严问责,又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对38名领导干部进行党内问责,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3人。全面分析研判全市2016年以来扶贫领域问责情况,精准把握政策尺度,推动扶贫领域问责工作做到细致严谨。全市扶贫领域运用第一种形态约谈函询、批评教育216人次,占79.4%。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出台《为受到诬告陷害错告误告干部澄清正名的实施办法(试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为10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

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调整充实监督检查力量,共设立履行该职责的纪检监察室25个(其中市纪委监委4个)。动态分析研判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政情况,对8569名拟提拔任用、评先评优人选和101名拟因公出国(境)的市管干部审核把关,对15名干部提出暂缓提拔使用意见,对61名干部、8个单位提出暂缓评先评优意见,对3名干部提出暂缓批准出国(境)意见。落实政治生态状况定期报告制度,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关键少数”和重点领域,加强分析研判,推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各地探索延伸监督触角,郎溪县建立廉情监测报告制度,为同级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发挥“找问题、提对策,发预警、当参谋”的政治作用。泾县探索“大数据+监督”模式,在公务用车管理、ETC加油卡专项清理等方面成效显著,相关做法被《中国纪检监察报》刊载。绩溪县注重抓早抓小,建立廉情信息微提醒制度,发出廉情信息“微提醒”告知单,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党内同级监督。

(五)落实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得到巩固发展

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126件,立案1255件(县处级干部21人),处分1130人(县处级干部20人),移送司法机关38人(县处级干部5人)。严肃查处旌德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楼书丹、宣州区政府原副区长赵文清、郎溪县委督查组原副组长伏俊强、市医保局原副局长陈新道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大力开展追逃工作,外逃18年的原宣城行署乡镇企业局副局长张革(副县级)被抓获归案。

高度重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最新标准,建成全省首个留置分中心——宣城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泾县分中心,并于3月份投入使用。坚持“安全先行、重在预防”,强化“走读式”谈话风险管控,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规范执纪审查程序和行为,确保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零事故”。积极推进留置看护队伍规范化建设,有力保障留置安全。我市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审查调查安全电视电话会议作交流发言。

(六)抓好政治巡察和巡视巡察整改,利剑作用进一步发挥

推动巡察监督向基层和群众身边延伸。加强巡察机构建设,市委巡察机构按照“一办三组+3个科室”的架构设置,新增编制5名。申请增设第四巡察组获省编办批准。各县市区共设置“7办22组”,新增编制25名。聚焦高质量推进全覆盖,四届市委巡察全覆盖的205个对象,已巡察159个,全覆盖进度78%;县级巡察全覆盖进度85.5%。开展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巡察,完成市县两级185个成员单位和109个贫困村的巡察全覆盖。启动国有企业联动巡察,实现国有企业巡察全覆盖。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开展法院、人防系统联动巡察,突出三级联动、纪巡联动,发现问题220个,移交问题线索40件。积极推进巡察向村居延伸,开展第四轮、第五轮市县巡察向村(社区)党组织延伸工作,完成313个村(社区)党组织的政治体检,发现问题2434个,移交问题线索264件。中央巡视办主要负责同志来宣调研时对我市巡察向村居延伸工作予以高度评价。

切实履行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制定整改实施方案,实行挂单整改,中央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全部见底清零。主动筛选11件问题线索直查直办,处理20人,其中党纪处分8人。积极协助市委做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十届省委巡视宣城市反馈问题51个,已完成或基本完成整改50个,并部署开展干部作风建设等九个专项整治行动。从严、从实、从快查办巡视移交问题线索,省委三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77件,已办结58件,完成率75.3%。扎实推进省委巡视市纪委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反馈问题28个,完成整改27个。在全省巡视工作会议上,我市就巡视整改工作作交流发言。

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整改日常监督机制,常态化开展督查督办,确保问题整改、线索处置“两到位”。四届市委前十一轮巡察共发现问题2191个,到期整改率98.8%;移交问题线索116件,立案25件,党纪政务处分28人。广德市积极加强巡察整改工作,开展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测评,确保巡察整改见实效。

(七)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一体推进“三项改革”。深化市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坚持向信息技术要战斗力,加强信息技术室建设,成立网络和信息中心,配齐配强人员力量,为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提供有力支撑,信息技术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我市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信息技术工作座谈会作交流发言。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出台管理办法,健全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完成派驻机构调整工作,明确机构名称、职责,调整后,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24个(其中派出纪检监察工委5个),实现市直派驻全覆盖。全面完成乡镇(街道)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各县市区监委向95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专员并成立监察专员办公室,实现乡镇(街道)监察监督“全覆盖”;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建设,设立26个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协作区,每个协作区均建设了较高标准的执纪审查工作区。协作区自6月20日成立以来,共处理问题线索216件,立案119件,党纪政务处分89人。

(八)一体推进“三不”,治本基础持续夯实

坚持标本兼治、固本培元。着力营造不敢腐的氛围,拍摄胡为娟等案件警示教育片,组织旁听赵文清案件庭审等。旌德县以楼书丹、余苏谷案件为反面教材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宣州区探索实施帮教治本“四步工作法”,强化以案促改;宁国市建成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在主题教育期间,接待党员干部参观学习900余人次。全力推进建章立制,市委市政府及市直有关单位结合巡视巡察及监督检查问题整改,建立完善重要制度33项;围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查摆出来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新建制度41个,修订制度21个,废止制度75个。持续实施廉洁文化精品工程建设,创作廉政舞台剧《巡察组来了》、廉政沙画微视频《纪说扶贫》和系列漫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品,开展优秀廉洁文化作品展播活动,主动占领党员干部思想阵地。我市宣教工作位列全省第一名,受到省纪委监委好评。

深入学习宣传“时代楷模”李夏同志先进事迹。李夏同志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是宣城良好政治生态培育的党的好干部,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的标兵。赵乐际、杨晓渡同志专门作出批示,并看望、慰问李夏同志家属。李锦斌、刘惠、陶方启同志对深入学习李夏同志先进事迹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纪委监委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要求,深入挖掘李夏同志平凡而感人的事迹,积极协助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做好宣传工作,协助举办李夏同志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等。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大力开展学习李夏同志先进事迹“六个一”活动,推动形成“学李夏、见行动,守初心、担使命”的浓厚氛围。

(九)坚持以上率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市纪委常委会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带头落实“两个为主”规定,坚持重大事项、重要案件及时向省纪委监委和市委报告,积极发挥“头雁效应”。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结合主题教育,深化政治学习,加强理论武装,机关党建工作全面提升。强化干部能力建设,抽调145名干部参与审查调查等重点工作,以干代学;开展全员大培训,组织培训班6期,培训干部800余人次,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坚持以抓巡视整改的站位和标准开展省纪委监委政治生态调研反馈意见整改,着力强化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对梳理出的4方面10个具体问题,细化整改措施32项,目前已完成30项。

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发展。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正风肃纪反腐依然任重道远。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仍然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治而未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时有发生。从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看,监督责任的落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还不平衡,在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等方面存在短板;有的派驻机构干部队伍结构有待优化,“探头”作用发挥不够;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等方面还存在不足等。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 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工作总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严”的主基调,协助党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中央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加快建设皖苏浙省际交汇区域中心城市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监督工作、反腐败工作纳入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作出顶层设计,为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守职责定位,认真履行“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自觉将全会部署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和治理实践,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监督保障执行,就是要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推动完善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保障党和国家治理各项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切实得以坚持巩固;促进完善发展,就是要通过监督发现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意见、倒逼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把公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一)坚守初心使命,推动“两个维护”全面落实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让初心和使命在广大党员干部内心深处铸牢、在思想深处扎根。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切实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修炼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始终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大力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深化运用“三查三问”监督机制,加强对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领域各方面重要政策、重要任务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落细落实、见诸行动。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对标沪苏浙、争当排头兵”等工作开展精准监督,切实为党中央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保驾护航。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抓紧抓实抓细防控监督,努力保障全面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奋力夺取全市抗击疫情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认真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协助市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即将出台的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指导意见,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压力传导,督促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二)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持续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中之重在于决战脱贫攻坚。要聚焦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强化日常监督、巡察监督,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盘点梳理,突出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及饮用水安全核心指标,着力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促进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确保脱贫攻坚成果成色足、质量高。

着力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推进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进一步完善“打伞破网”长效机制,以长效促常治。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推动解决一批突出问题。督促基层党组织发挥监督作用,用好村(居)党组织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力量,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公平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守重要节点,严查享乐、奢靡问题,防范和查处收送电子红包、违规借用下属单位(企业)车辆、违规吃喝转入内部食堂等隐形变异问题。用好“四风”监督举报平台,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坚持分类施策,重点加强对市直机关二级机构及事业单位、县乡基层等“四风”问题分析研判,找准症结、督促整改、完善制度。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三)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完善监督体系

持续提升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效能。完善双重领导体制,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建立下级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向上级纪委监委述职制度,督促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完善派驻机构考核办法,不断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和有关院校纪检组织建设,探索推动事业单位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全面完成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任务,持续抓好乡镇(街道)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发挥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协作区作用,提升基层监察全覆盖质量。

进一步提升监督实效。做深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深入干部群众发现问题,探索建立日常谈心谈话机制。加强对“关键少数”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压实班子成员监督责任。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四)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格局,推动政治巡察向基层延伸

持续抓好政治巡察。用好“一联动两巡察两检查”巡察监督模式,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高质量推进四届市委第十二轮、第十三轮巡察,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部署开展联动巡察,开展巡察“回头看”,统筹组织第六轮市县巡察向村(社区)党组织延伸工作,切实发挥利剑作用。促进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协同市县巡察与派驻监督、乡镇(街道)纪(工)委、纪检监察协作区工作,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工作机制。

全面加强巡察工作指导督导。根据安排认真做好省委巡视指导督导组来宣蹲点衔接工作。出台市县党委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清单,压实主体责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进一步推进政治巡察向基层、一线和群众身边延伸,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巡察整改、督查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加强整改成效评估,健全整改公开机制,继续探索群众可参与、可评价、可监督的整改工作机制。制定实施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实施办法,精准处置巡察移交线索。明确巡察成果运用主体责任和具体责任,及时向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同志通报有关情况,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体制机制、堵塞管理漏洞。

(五)构建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进一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强化不敢腐的震慑。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突出重点,对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优先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让行贿者和受贿者同样付出代价,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严肃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人防、工程等领域的腐败,严惩国有企业存在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围绕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强化监督执纪,加大查处力度;促进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

扎牢制度笼子。结合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用好纪律监察建议,督促发案单位建章立制,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盯紧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推动职能部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机制,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推深做实警示教育。通过编印警示教育读本、拍摄警示教育片、旁听案件庭审等形式,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继续深入推进廉洁文化精品工程建设,切实提升“一县一品”“一组一品”廉洁文化特色品牌影响力,弘扬健康向上的廉洁文化,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六)从严从实加强队伍建设,保障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加强政治机关建设。突出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属性,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一体推进队伍的政治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加强市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带头坚定制度自信、维护执行制度,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巡察组、专案组临时党支部建设,锻造坚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深化“三转”指导意见,不断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

提高工作本领。持续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大力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突出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大纪法培训、安全培训、信息化培训力度,加强实战练兵,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提升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带头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锤炼严实深细的作风。要关心、关怀、关爱纪检监察战线的先进典型和英模人物,引导全系统继续深入学习李夏同志先进事迹,提升境界情怀,增强斗争勇气,脚踏实地干好本职工作。

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督促干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纪执法。积极配合省纪委监委完成大数据中心平台建设,完成市级留置点改造升级、国产化替代,稳步开展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推广部署工作,实现纵向联通、横向贯通、全程监控的运行机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的具体要求,严格履行各项报批程序,切实做到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既报告结果又报告过程,自觉接受上级纪委和地方党委的领导和监督。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建立健全特约监察员制度,积极发挥特约监察员监督作用。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坚持“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以实际行动兑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庄严承诺,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三、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去年以来,我们深入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弊还没有根除,必须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纠治。今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协助党委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一)在以案示警中受警醒、明法纪。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论述,自觉同党中央要求对标对表,切实在群众观、权力观、政绩观上受警醒。重点围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等,聚焦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对十九大以后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震慑常在。

(二)在以案为戒中严对照、深检视。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对照省委指出的“八重八轻”,坚持“四查四看”,深入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固性、反复性、变异性、虚假性的具体表现,加强分析研判,尤其是要围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对脱贫攻坚中搞“政绩工程”“堆盆景”“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再对照、再检视,确保把问题排查全、症结剖析透。

(三)在以案促改中强整改、促提升。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用心不尽力、履职尽责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对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盯住不放、精准施治,确保脱贫成效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督促推进“走基层、转作风、解难题”常态化。落实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正、负面清单,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促进形成求真务实、担当作为的新风正气。

同志们,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是我们肩上沉甸甸的政治责任。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真抓实干,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加快建设皖苏浙省际交汇区域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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