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25日至12月18日,五届市委第八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我单位进行了巡察。2025年2月1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单位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狠抓整改各项任务落实
一是院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党组书记先后主持召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有关要求,就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二是迅速召开会议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巡察意见反馈后,我院立即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三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025年2月26日,院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紧扣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负责、真整改。领导班子共查找问题15个,制定整改措施15条,明晰整改清单,落实整改责任。
四是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党组书记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19个,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细化分解126条具体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精准有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整改落地见效
(一)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促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
(1)认真组织学习。一是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制定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每月跟进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三是今年1—6月召开党组会1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6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学习内容。
(2)加强交流研讨。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二是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暨专题辅导报告会,组织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赴宣城市廉政教育馆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三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安排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和新提拔干部围绕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交流发言,并由分管领导当场进行点评。
2.立足高质量发展提升司法效能
(3)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一是2025年1-12月,共召开12次司法数据会商会,发布11期审判执行态势分析通报,全市法院2025年9项指标均优于或处于最高院修订版指标体系所设置的合理区间。二是落实院庭长办案通报机制。2025年发布全市法院院庭长办案情况通报6次,院领导受理案件数较上年同比上升3.62%,进一步压紧压实院庭长办案责任,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三是落实条线业务指导,2025年各业务庭召开发改案件条线指导座谈会、开展条线业务指导37次,对疑难复杂案件的事实认定、争议焦点及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统一裁判尺度。全市法院2025年案件上诉率较上年同期下降2.19个百分点。
(4)强化执行攻坚。一是常态化开展执行案件评查工作,组织全市两级法院进行执行案件质量交叉评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要求按期完成整改。二是组织开展全市法院执行条线指导会暨执行业务培训。今年1-6月,全市法院首执案件终本率、执行完毕率、执行到位率三项重点指标均进入全省前列。三是进一步推进“交叉执行”“终本清仓”“执破融合”等重点工作走深走实。部署开展“徽动执行”之护航创新专项行动,重点聚焦企业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高效执结涉企业、涉金融债权、涉知识产权和涉党政机关(含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类型案件。2025年全市法院开展执行行动67次,执结案件8345件,执行到位金额7.56亿元。
(5)加强审判管理。一是修订《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阅核工作实施办法》,重点审核办案程序是否规范、释法说理是否恰当、法律适用是否准确、裁判尺度是否统一等。二是2025年开展四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共抽查417件案件,案件质量较巡察前得到提升。开展对发回重审等六类案件的专项评查活动,案件整体质量较好。三是将“类案检索”列入检查范围,通过多种方式提醒干警运用法信、案例库、文书智能校验等功能。
(6)严格依法办案。一是合议庭成员包含院、庭负责人时,由行政职务最高者担任审判长。各业务庭加强业务学习,规范办案程序。二是组织引导全院干警认真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合议庭运行机制的意见》,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合议庭运行机制。三是督察室、审管办每周对合议庭组成和开庭情况进行检查,对全市法院诉讼服务、安检和法庭等重点场所常态化进行线上抽查,2025年1月-2026年6月共发布审务督察通报12期,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审执质效。
3.优化审判组织建设
(7)促进审委会高效运行。一是严格落实上级法院工作要求,规范审委会汇报提纲、审理报告样式,严格落实上会案件类案检索制度。二是严格落实《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规范会议请假手续,定期开展审委会委员出席情况统计及通报。
(8)优化员额法官资源配置。一是今年以来办理3批次员额法官交流递补退出审批,14人递补纳入员额管理,14人退出员额法官序列。二是优化员额法官资源配置,认真梳理辖区内法院可利用员额数最大限额,优先配备给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宣州区法院和广德市法院,今年6月底,两个法院的员额法官均满额配备。
4.做优做实司法服务
(9)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有效发挥破产审判功能。定期召开司法数据会商会,深化“府院联动”,建立法院和税务联席会议、企业信用修复、简易注销登记、重大信息通报等制度,全市两级法院成立了破产合议庭或破产审判团队,对小微企业破产适用简化审理程序,提升破产案件审判质效。二是强化商事审判专业化。组建专业审判团队,通过开展司法数据会商和条线指导,统一裁判规则,提升商事审判质效。开展示范文本培训工作。今年1-6月,全市法院示范文本应用率达70%以上。三是加大执行力度。常态化开展“徽动执行”,落实惠企护企执行联动工作机制。
(10)依法保障群众诉讼权益。一是安排专人每日在最高院督办平台上查看信息,对属于基层法院受理的网上立案申请,及时督促提醒其按照规定及时处理。今年1-6月市中院网上立案率为28.37%。二是加大指导培训力度。业务庭针对各自工作职责进行问题集中征集,组织16次指导培训和工作部署,提高法官及审判辅助人员司法为民能力。三是定期对审限临近案件进行催办通报,1-6月发布案件催办通报17期。建立长期未结案件台账,落实“四定”要求,按月度进行更新,制定审理方案。四是全面推行电子票据使用,诉讼费预收、结算信息更加及时准确。加强费款系统的流程审核,退费、退款更加规范高效。1-6月未出现多收、错退诉讼费和未按规定期限支付执行款的情况。
(11)提升司法便民水平。一是畅通线上线下受理渠道,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二是在“一张网”系统增加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模板,电子送达使用率明显提升。三是完成司法辅助事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中间库安排工作人员7名。
(12)提升诉讼服务水平。一是在诉讼服务大厅公布司法流程,摆放当事人所需要的各种册页,提高办事效率。二是立案窗口工作人员主动介绍调解优势,引导当事人优先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积极参与市区一体化综治中心建设。三是2025年5月发布宣城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2021年-2024年)。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
(13)抓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一是总结报送我院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自查报告。根据院领导分工,对意识形态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二是组织人员对已发布信息进行复核,进一步规范稿件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三是召开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保密专题学习会议,进一步加强干警保密教育。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驰而不息正风肃纪
6.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14)扛牢主体责任。一是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支部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院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商会,研究惩防并举、一体推进“三不腐”建设的对策举措。二是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和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全市法院202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传达学习全国、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三是结合法院工作和人员岗位实际,细化《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廉政风险点》,根据岗位类别,确定风险等级,明确责任领导。四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召开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全市法院干警开展警示教育。采取“云旁听”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警观摩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接受警示教育。
(15)强化派驻监督。一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驻院纪检监察组召开组务会专题学习涉法涉诉信访等相关文件,组内人员积极参加市纪委监委和市中院开展的各类业务培训22次,努力提升甄别涉法涉诉信访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能力。二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印发《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关于协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建立联动监督机制的工作意见》,建立“两个责任”协同落实机制、动态信息互通机制、联合监督执行机制等5项协同配合机制。三是开展涉法涉诉信访处置专项督查。加强对市中院处置涉法涉诉信访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市中院信访办全面梳理2020年以来的涉法涉诉信访件,完善纪检监察组信访举报登记台账,针对信访反映问题跟踪问效。
7.加强作风建设
(16)抓实司法作风。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重要论述。举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围绕学习教育心得体会,开展研讨交流。二是对诉讼服务窗口、庭审着装、工作态度、司法作风等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和效能检查,发现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开展全市法院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共抽查307件案件,其中涉企案件185件。三是进一步规范案件质量评查流程,坚持每季度开展案件评查。
(17)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一是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和支部学习会,把“三个规定”作为重要学习内容,教育干警准确把握填报界限。二是严格执行《全市法院关于在合议庭评议案件时报告“三个规定”情况的规定》,加强对合议庭组成人员发表意见的教育引导,对合议庭笔录是否记录“三个规定”情况作为案件质量评查的必查内容。审委会专门组织学习《关于在审级监督中发现违反审判职责问题线索移送督察部门的规定(试行)》。三是组织排查全市两级法院工作人员亲属从事律师执业情况,加强对法院工作人员亲属从事律师执业情况的动态管理。今年以来,印发“三个规定”记录通报情况3期,针对发现问题落实整改任务。
(18)坚持厉行节约。一是组织人员对2022-2024年外出考察调研费用进行合规性检查,未发现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情况。二是院领导加强外出考察调研的审核和审批,严格审查计划安排和工作成果,办公室严格审核有关费用情况。
(19)严格档案管理。一是每季度对书记员结案卷宗归档情况进行通报并予以公示,促进卷宗按期归档。紧盯借阅后长时间未还的档案,及时督促催还。二是2025年度卷宗归档率达到99.0%,全市法院逾期未归档未退还卷宗保持动态清零。三是严格执行离岗离职人员档案清理清退制度,完善移交手续,确保不出现档案安全事故。四是结合保密管理工作,开展档案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干警参加保密档案工作培训会议,邀请市委办保密管理科负责人授课。
8.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20)加强财务管理。一是组织从事财务、党建和工会等工作的干警进行集体业务学习,传达相关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文件要求。二是2025年8月19日,印发修订后的《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开展党建和工会活动严格落实文件规定和财务制度,按标准、按程序进行报销。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
9.全面履行党组领导责任
(21)规范党组决策程序。一是召开党组会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坚持和加强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院党组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二是今年以来召开党组会16次,研究决定事项57项,涉及部门均在规定时间内落实。三是今年以来党组会研究决定干部事项共10项,相关人员均及时到岗。
(22)严格按照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一是召开党组会深入学习《中共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工作规则》,加强对本院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的领导,加强对全市法院各项工作的监督指导,协助市委管理全市法院干部队伍。二是今年以来按程序完成2名入额法官套改和17名干部职务职级岗位调整。三是政治部切实履行党组会议秘书职责。
(23)进一步明确党组会议职责。一是召开党组会深入学习《中共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会议议题清单》,明确党组成员督促分管部门将应当由党组会议研究事项及时提交会议研究。二是确定党组会和院长办公会的资金使用审批权限,明确党组会和院长办公会的职责范围。三是今年以来共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8项,其中重大经费使用事项2项,均按照资金使用审批权限提请党组会研究决定。
(24)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一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议题涉及参会人员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自行回避。二是2025年以来,党组会讨论干部人事事项21项,未出现应回避未回避情形。三是党组会议秘书在会前严格审查会议议题,对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提醒应当回避人员回避。
10.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25)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一是制定《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党的建设实施方案》《2026年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机关党委印发工作提示单12期、理论学习期刊7期和党建简报6期,指导各党支部开展工作。院党组专题研究听取机关党建工作8次。二是进一步强化“四责协同”党建工作机制。申报“党建引领 司法护航宣城绿水青山”书记项目,被纳入2025年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库”。设立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专门负责机关党建工作,推进“四强”党支部建设,已向市直机关工委申报三年建设计划,推进党建与审执工作深度融合。三是开展2025年度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和聘用人员年度考核时,就党员干警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征求机关党委意见。对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四是2025年以来开展11次主题党日活动,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26)督促机关党委落实党建专责。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严格落实机关党委专职责任,机关党委每月向各党支部印发工作提示单,编印理论学习和党建简报,指导各党支部开展工作。二是2025年度市直机关“两优一先”及我院“两优一先”人员评选工作严格按照相关程序,经各党支部推荐、机关党委审核,提请院党组研究决定。三是2024年12月,第一、二、三党支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27)进一步严肃组织生活。一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规范请假程序,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批评教育。
二是各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以来,党员干警积极参加,未再出现无故不参加和参加人员与签名人员不一致现象。三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小组会议。
1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28)规范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我院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机制。二是建立管理使用台账,实现全覆盖管理。
(29)规范设置职务名称。一是将1名正科级干部纳入职级干部管理。二是对领导干部职务名称表述不规范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不规范情形。三是加强业务学习,规范干部人事管理。
(30)加强年轻干部培养。一是坚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常态化开展干部交流轮岗,抓好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有计划地将他们放在关键岗位上锻炼。二是坚持以实绩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的鲜明导向,全面准确掌握干部工作实绩,做实2025年年度考核、绩效考核以及平时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与评先推优结合起来。三是扎实推进年轻干部队伍建设。今年以来,8名40岁以下干部得到提拔或晋升职级,交流轮岗9人次。
12.巡察整改常抓不懈
(31)强化诉讼费管理。一是各业务庭室严格执行《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用退还流程》,对于因账户不准确退回的,及时通知书记员核对。二是案件承办人在案件生效后按时办理退费手续,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分类处置,诉讼费退费完成的案件方可进行票据结算。针对应收未收诉讼费的案件,结案时书记员及时发出催缴诉讼费通知书,规定期限内仍未缴纳的移送执行。三是组织各部门业务骨干参加全省法院“一张网”上线第一期培训,学习“费款管理及配置”。四是建立退费监管台账,覆盖所有诉讼案件,办公室逐案进行汇总、督促,直至办结为止。
13.坚持立行立改
(32)及时办理诉讼费退费。一是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用退还流程》,及时查找处置少数案件应退未退费情况。二是积极与市非税局联系,根据上一季度的退费金额设立退费备用金,保证退费资金充足。三是通过向其他法院学习借鉴、组织业务培训,提高法官及书记员操作系统的熟练度,更好辅助办案人员及时办理退费。
(33)统一全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裁判尺度。一是召开条线指导会议,发布涉道交事故案件的典型案例,统一裁判尺度。二是在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公示涉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具体赔偿标准,方便当事人对案件的赔偿数额形成合理预期,引导当事人选择先行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34)及时转接党组织关系。一是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向院领导班子成员逐一征求意见,对党支部人员进行调整。二是2024年底已全部完成对三个党支部所有党员的调整。三是2025年以来对退休党员和工作岗位变动的党员所属支部关系及时调整7次,确保同一内设机构党员隶属同一支部,退休党员隶属老干支部。
(35)加强机关食堂管理。一是制定市中院机关食堂服务考评办法和考评细则,按季度完成食堂季度考核。二是机关食堂交由市属国企经营管理。
三、注重成果转化,巩固提升整改实际成效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引导全体干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中央、省市委及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进行“回头看”,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整改措施,不减压、不松劲,直到整改见到实效。
(三)持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破旧立新,对巡察反馈问题,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建立完善常态长效机制。
(四)持续推动成果转化运用。切实将巡察整改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法院审判执行主责主业结合起来,与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结合起来,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宣城法院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63-2518109;邮政信箱: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昭亭中路188号,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收(邮编242000);电子信箱:xczyz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