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某身为中共党员,纪律意识淡薄,受他人诱导参与网络诈骗……”近日,在泾县汀溪乡苏红村的党员大会上,汀溪乡纪委书记现场宣布了对一名党员的处分决定,并结合该起典型案例,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
处分不是终点,教育和整改才是根本。近年来,县纪委监委将处分决定宣布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建设的重要抓手,推动实现从“惩处极少数”向“教育大多数”转变。针对农村党员中存在的纪法意识薄弱、侥幸心理突出等问题,县纪委监委聚焦酒驾醉驾、赌博、电信诈骗等多发问题,在处分决定宣布现场融入纪法解读、公安释法、典型案例剖析等内容,把宣布过程转化为纪律教育和警示课堂,切实发挥处分决定的惩戒、警示、教育综合效能。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处分决定宣布工作,县纪委监委细化相关工作规程,明确宣布流程、参与人员及教育要求,不仅在宣布环节做到纪法情理贯通融合,还坚持“因人施策”“因案施教”,根据违纪事实和人员身份,确定不同的宣布方式和教育重点。此外,注重做好受处分人的思想引导工作,帮助其正确认识错误、放下思想包袱,同时督促案发单位查找制度漏洞、强化监督管理。
同时,建立健全“宣布+剖析+回访”的全链条工作机制,将处分决定宣布与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紧密结合,督促案发单位查找制度漏洞、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今年以来,共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53次,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7份。结合组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真正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
“处分决定的宣布绝不是案件的终结。我们将持续用好身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源于:安徽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