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近日,五届市委第九轮巡察第十一巡察组巡察泾县泾川镇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巡察组组长宋晓丹作动员讲话,泾川镇党委书记刘叶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副组长邹钟强及全体成员,泾川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泾川镇全体干部职工及下一级机构、镇直单位主要负责人、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来退休的科级干部列席会议。
宋晓丹指出,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正确认识和对待巡察工作,是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体现,也是应尽的政治责任。泾川镇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做好协作配合,主动接受巡察监督,客观真实反映情况,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共同完成好此次巡察任务。
宋晓丹强调,巡察组将紧扣“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坚守巡察定位,聚焦政治责任,增强监督实效,重点围绕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及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情况,精准有效开展巡察监督。
刘叶林表示,泾川镇党委将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以积极的态度和求实的作风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责任,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将在泾川镇工作1个月左右。巡察期间(4月27日-5月30日)开通联系电话:0563-2650708,手机:19718890257(可接收短信);电子信箱:503927115@qq.com,在泾川镇人民政府、泾川镇城东居委会、泾川镇城北居委会、泾川镇幕桥居委会设置联系信箱;还可通过扫描“码上巡察”二维码来反映问题。巡察组受理信访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5月25日。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泾川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