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4月28日,五届市委第九轮巡察第十二巡察组巡察绩溪县华阳镇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巡察组副组长黄远建作了动员讲话,绩溪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华阳镇党委书记汪有红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巡察组全体人员,绩溪县华阳镇领导班子出席会议;华阳镇全体机关干部及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黄远建强调,开展巡视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助推基层治理的重要举措。华阳镇党委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开展巡察的重要意义,增强配合做好巡察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增强同题共答意识,共同完成好本次巡察工作任务。
黄远建指出,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监督定位,围绕华阳镇特点特色和领导班子职能责任,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以及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方面深入查找政治偏差。
汪有红表示,将深刻领会巡察的重大意义,自觉接受全方位政治监督;坚决贯彻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全力保障巡察组工作高效开展;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以整改实效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将在绩溪县华阳镇工作1个月左右。巡察期间(4月28日-5月30日)设联系电话:19554869949;电子邮箱:xcswdserxcz@126.com,在华阳镇政府大门入口右侧设置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5月26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华阳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