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局纪检监察组给我单位制发的纪检监察建议,‘病灶’找得准,指出了我单位在重点人员、关键岗位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在制度机制建设方面存在的弊端;建议提得实,为我们加强队伍建设管理提供了可量化、可检验、操作性强的‘良方’。”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一季度,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针对监督办案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日常监督情况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制发前,纪检监察组通过综合研判发现监督单位队伍存在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未能将教育监督管理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对民警辅警“八小时之外”的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经过全面分析梳理,按照务实的标准制定建议措施,做到对症下药。
纪检监察建议下发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认真落实整改,研究制定了《中共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委员会关于强化“四责协同”责任体系建设的意见》及层级管理责任清单,推动“党委、党委书记、班子成员、纪检监察”四个责任主体在管党治警中协同发力。修订完善了《关于加强队伍“八小时外”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等3项制度,推动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向基层延伸。
“纪检监察建议是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下一步,我组将纪检监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监督单位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日常监督的重点内容,实现监督、办案、整改、治理的全链条闭环。”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