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未严格按要求对处分决定进行宣布,处分决定执行材料未及时归档……”近日,旌德县纪委监委对2024年以来乡镇办理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进行案卷评查时,发现少数案件在处分决定执行方面存在问题且亟待整改。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在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严惩职务犯罪的同时,扎实做好处分决定执行“后半篇文章”,注重发挥处分决定宣布的“警钟”效应,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全面及时、规范有序地开展处分决定宣布送达工作,切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现场宣布处分决定,‘面对面’反思、‘点对点’促改,让当事人‘长记性’,给身边人打‘预防针’,最大程度发挥党纪政务处分惩戒、警示、教育作用,真正达到‘处分一人、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效果。”该县黄山东线(江村旅游景区)纪工委负责人介绍说。
为提升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监督力量,定期对处分决定送达、宣布、归档情况,以及被处分人受处分后职务职级变动、工资待遇调整、年度考核、绩效奖金发放等内容进行“对账式”检查,坚决杜绝处分决定“秘而不宣、拖而不办、办而不严、归而不全”等执行不到位现象。
据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不规范等问题,县纪委监委及时反馈给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督促其限期整改、及时销号,对不按规定落实纪律处分决定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常态化开展暖心回访,因人而异“对症”拟定回访方案,适时与受处分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切实在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给予关心关爱,让其感受到纪律的“硬度”和组织的“温度”。 2024年以来,该县共对103名受处分人员开展暖心回访,推动“有错”变“有为”。
“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是纪律审查的‘最后一公里’,我们要将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当作一项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实。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抓好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纪律处分决定的惩戒、警示、教育作用,确保处分执行刚性落地,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源于:安徽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