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巡视宣城市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以来,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立足职能定位,强化政治监督,深入推动市生态环境局认真抓好牵头负责的相关任务整改落实。
压实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组及时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专题会商,督促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全面安排部署和推进落实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纪检监察组会同驻在单位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统一思想认识,传导责任压力,并成立了市生态环境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整改工作专班,研究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
监督推进落实。严格落实“周调度、月报告”整改工作机制,纪检监察组会同驻在单位召开2次整改工作调度推进会,听取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的整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研究解决推进落实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对具体整改任务的问题根源再剖析,整改措施再细化,推进情况再调度,并督促相关牵头领导、牵头责任部门要切实担起责任,认真对照整改任务清单抓落实,坚持治当前与管长远相结合,注重系统治理,健全长效机制。
督查质量成效。紧盯巡视反馈中指出环境问题整改,督促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严格依法处置,督促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协同推进问题整改。5月21日,纪检监察组赴相关县,暗访巡视反馈中指出的涉事企业停业整顿情况,严防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边整顿边生产等问题发生;督查县生态环境分局抓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切实履职尽责,加强对发生环境问题企业整改的检查督导,健全和落实监管制度机制。
下一步,纪检监察组将全程跟踪督查,对于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不定期督促推进,对整改进展缓慢的事项下发督办函,对弄虚作假、敷衍应付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