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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纪委监委机关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12-22 信息来源:市纪委监委 编辑: 浏览: [ 字体: ]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五届市委第四轮第一巡察组于2023年3月1日至4月27日对绩溪县纪委监委机关开展了专项巡察。2023 年7月17日五届市委第四轮第一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截至目前,反馈的3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9个,正在推进2个。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的自觉性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县纪委监委坚定不移把抓好整改作为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试金石”,迅速召开县纪委常委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时传达省委韩俊书记讲话要求,主动认领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照单全收市委巡察反馈问题,高质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查摆、深刻反思,切实提升巡视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建立高效机制抓整改。县纪委常委会第一时间研究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成立整改工作领导组、组建工作专班、明确领导责任,有力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建立会议调度、定期督促、整改销号等制度,统筹推进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移交问题线索办理、作风建设专项整治等各项任务。

(三)压紧压实责任抓整改。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扛牢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审定整改方案和台账、调度移交问题线索办理,主持召开县纪委常委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调度会21次,约谈党组织负责人、委分管(主管)等26人次,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整改期间,累计发放工作督办(交办)单等26份。

(四)深化转化运用抓整改。严格按照“四个融入”的要求,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以巡察整改为抓手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效。整改期间,共建章立制27项,追责问责27人,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总金额达33.86万元,提拔重用年轻纪检监察干部6人。

二、精准聚焦反馈问题,坚决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一)践行“两个维护”尚有差距,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不够有力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方面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问题。严格落实“第一议题”“首要内容”等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县纪检监察组织集中学习155次,开设专题党课6场,开展学习研讨18批36人次,撰写心得体会112篇。

(2)针对“学以致用成效不明显”问题。以李夏同志为榜样,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忠诚教育和党性教育。搭建理论学习实践与成效检验新平台,开展“三学三比三争”活动,提升学以致用的成效;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精选课题15个,试点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培育“徽廉绩溪”新时代廉洁文化品牌。

2.关于“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有瑕疵”方面

(3)针对“聚焦粮食安全‘国之大者’监督不够主动”问题。围绕14个耕地卫片图斑整改等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完成问题整改9个。县纪委书记就“监督不够主动”问题约谈分管(主管)领导2名,县纪委就重点督办问题给予4人批评教育。

(4)针对“教育扶贫专项资金监督不到位”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就巡察指出的问题,第一种形态处理3人。开展教育扶贫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发现问题8个,移交问题线索2个。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今年以来,查处14起,第一种形态处理20人,党纪政务处分5人。

3.关于“指导开展监督工作不够有力”方面

(5)针对“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的要求不严”问题。县纪委书记约谈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2人。加强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审核把关,对7个联系单位提出审核意见,各纪检监察组织均按规定列席民主生活会。

(二)纠治“四风”不够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短板方面

4.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实”方面

(6)针对“监督检查流于形式”问题。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问题211个,制定整改措施329条。县纪委监委就“零报告”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开展监督执纪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提升行动,提升履职能力。

(7)针对“‘重过程轻结果’问题有所表现”问题。开展“六重六轻”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处置问题线索7起,第一种形态处理10人、党纪处分1人。制发百名股长“五比五评”监督检查方案,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教育整顿期间,查摆作风不严不实问题6个,督促整改到位。

5.关于“纠治‘四风’不够彻底”方面

(8)针对“赌博酒驾问题屡禁不止”问题。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查处9起,党纪处分9人。强化警示教育,今年以来,通报5人次,其中,涉及乡镇领导班子成员3人。县纪委书记约谈分管(主管)领导2人、约谈党组织主要负责人17人。

(9)针对“查处‘四风’和腐败问题不深入问题”问题。全面过筛8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未发现背后“四风”问题。开展公务用车、干部作风专项监督检查,党纪处分1人、第一种形态处理4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起,第一种形态处理14人,党纪政务处分8人,通报曝光4起7人。

(10)针对“‘两违规’专项整治有遗漏”问题。常态化开展违规吃喝监督检查6次,第一种形态处理5人。深挖细查违规吃喝问题线索,查处6起,党纪处分5人。

(三)党的纪律建设重视不够,监督执纪问责存在“宽松软”现象方面

6.关于“纪律教育抓得不够到位”方面

(11)针对“警示教育震慑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出台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制度,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等4起7人,“一把手”作风问题典型案例2起。拍摄《被“围标”的专家》,组织旁听庭审,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12)针对“对违纪干部后续教育管理督促不到位”问题。强化纪律处分决定执行,跟进了解受处分人员现实表现,开展暖心回访128人次、受处分党员干部后续教育管理“回头看”106人。

7.关于“发扬斗争精神有差距”方面

(13)针对“线索处置调查不深不透”问题。严格落实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加强问题线索处置经常性督办、全过程监督。出台信访举报件集体研判审议办法、重复举报判定和办理方法,全面梳理复核2018年以来重复信访举报件21件。完成伏岭村邵某相关问题线索复核;县运管所相关案件复核已完成,给予交运局程某诫勉处理。

(14)针对“查办案件量纪标准不一”问题。出台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等制度,评查立案件35件、检举控告件25件。制定党员公职人员赌博、酒驾醉驾违纪违法案件处理意见。

(15)针对“追责问责缺乏力度”问题。修订纪检监察干部履职监督办法,列出41条负面清单,推进履职尽责。落实重点工作调度机制、重点问题线索领导包案责任制,督促线索办理,对原县水务局兼职领筹问题进行复核,均处理到位。

(四)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存在薄弱环节,一体推进“三不腐”不够深入方面

8.关于“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16)针对“工作规则落实不到位”问题。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犯罪线索通报移送会商办法、联络员工作制度,1-11月份,共移送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类线索材料215条。

(17)针对“成员单位移送线索不及时、有遗漏”问题。全面梳理排查党的二十大以来相关案件线索,复核排查成员单位反馈结果,均已移交分办,县纪委书记就线索移送不及时问题约谈县公安局分管领导。

(18)针对“问题线索甄别筛选滞后”问题。对150件案件线索进行甄别、筛选,发现4名党员问题线索,予以3人适当处理、1人党纪处分。严格落实问题线索管理办法、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建立工作台账,完善线索处置机制。

9.关于“坚持‘严的基调’存有差距”方面

(19)针对“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力度不够”问题。完成44件问题线索、9名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相关问题线索复核。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信访举报专项治理,完成乡案县审案件24个,办结信访件2件,给予党内警告1人。

(20)针对“查处国企腐败问题力度还需加大”问题。加强案件监督管理,严格问题线索处置审批程序、处置时序。重新启动核查县城投公司问题线索,对县城投公司汪某某给予党纪立案审查,对原县国投公司张某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其余相关人员问题线索正在办理,计划年底前结案。

(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乏力,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存有短板方面

10.关于“派驻机构体制改革成效不明显”方面

(21)针对“人员配备不齐、年龄结构不优”问题。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后备干部库,逐步轮岗交流任职时间较长、年龄较大派驻干部,降低50岁以上干部比例,逐步解决“一人组”问题。

(22)针对“对派驻机构监管不够”问题。认真落实省纪委派驻机构直接领导统一管理的若干规定,制定派驻机构负责人会议制度,强化领导指导督导。按照“人岗编薪”相一致,组建5个协作组并集中办公,在全市率先开展派驻机构改革。县纪委书记约谈分管(主管)领导2人、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1人。

(23)针对“落实‘三转’不到位”问题。全面完成派驻机构落实“三转”工作自查自纠,出台派驻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已于2022年10月返岗履职。

11.关于“基层监督体系不够完善”方面

(24)针对“协作区建设待规范”问题。探索“协作区+”联动工作机制,1-11月,开展监督检查216次,发现问题319个;处置问题线索31件,立案6件,党纪政务处分5人次。第二协作区专职副主任8月21日返岗履职。

(25)针对“‘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加强平台推广运用,全流程处理、高效精准反馈,平均每万人注册用户达5072个,三季度平台受理群众投诉件181件,较一季度增幅1292%。

(六)巡视巡察整改责任未压实,问题整改尚不到位方面

12.关于“上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方面

(26)针对“‘县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发挥不明显’‘党员干部酒驾问题突出’”问题。7月以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巡视巡察相关工作3次,出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犯罪线索通报移送会商办法和联络员制度。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开展酒驾醉驾专项监督检查7次。

13.关于“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不够及时”方面

(27)针对“2018年以来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时间超过1年的有13件,超过两年的有2件”问题。开展巡视巡察重点问题线索调度,建立超期预警机制,落实巡视巡察问题线索优先分办、快查快结。五届市委第四轮巡察移交4件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给予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各1人,政务警告、降级各1人;十六届县委第一轮巡察移交3件问题线索,立案1件,初核2件。

(七)反馈加强自身建设有欠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够扎实方面

14.关于“纪委常委会工作规则执行不到位”方面

(28)针对“书记办公会议制度未落实”问题。出台《中共绩溪县纪委书记专题会议议事规则》,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召开书记专题会议,推动科学决策、高效决策。

(29)针对“纪委常委会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认真执行县纪委常委会工作规则,严格规范会议记录等工作。复核反馈指出的问题,重新整理装卷,由主管常委对办公室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压实责任,提高工作质效。

15.关于“对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管理不严”方面

(30)针对“对纪检监察干部疏于管理”问题。出台纪检监察干部任职廉政谈话、监督管理办法、行为规范“六严守十不准”等制度,对68名2018年以来提拔重用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并签订廉洁履职承诺书101份,结合教育整顿,加强警示教育,强化日常管理。

(31)针对“少数干部缺少工作责任心”问题。出台派驻机构档案管理办法、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离任工作交接办法,规范档案管理、强化内部监督。严肃追责问责,就原水务局纪检组卷宗遗失问题,予以党纪处分1人;对伏岭镇案卷遗失问题,予以批评教育1人。

三、巩固整改成果,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巡察整改基础性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到工作的全过程。严格执行首要议题制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强化履职尽责。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效。对于已经完成整改的,进一步巩固成效;对于正在推进的,加快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持续盯住不放、持续用力。注重从个性问题中找共性问题,从“面上”问题挖掘“根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强化建章立制,补齐工作短板,堵塞制度漏洞。

(三)深化成果转化运用。坚持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压紧压实整改政治责任,做深做实整改日常监督,建立健全整改制度机制,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深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推动巡察整改见底见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63-8162992;

通信地址:绩溪县行政办公中心A221;

邮    编:245300;

电子邮箱:jxjwxxy@163.com。

中共绩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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