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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严明纪律要求 确保清明节更“清明”

发布时间:2024-04-08 信息来源: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编辑:孙炜 浏览: [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清明节假日期间作风建设,连日来,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多举措严明节日纪律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让清明节更“清明”。

发送廉政短信,节前温馨提醒。“清明时节祭扫忙,廉政规定不能忘。清明节期间,请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吃喝、接受旅游或住宿等接待安排.....”近日,纪检监察组向7家综合监督单位及二级机构全体人员发送节前廉洁短信,严明纪律要求,实现监督提醒全覆盖。

制发监督清单,督促履行主体责任。印发《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落实派驻规则 强化日常监督”若干措施(试行)》,督促各监督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紧盯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强化作风建设监督,教育提醒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入脑入心。要求各监督单位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市纪委监委摄制的专题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自律自警,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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