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郎溪县委批准,郎溪县纪委监委对郎溪县十字镇副科级干部廖开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廖开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违反廉洁纪律,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反生活纪律,多次参与“带彩打牌”,追求低级趣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廖开军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郎溪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廖开军开除党籍处分;由郎溪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郎溪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