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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1-30 信息来源:市纪委监委 编辑: 浏览: [ 字体: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5月6日至5月31日,市委第十四轮巡察“回头看”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9月6日,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针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3个问题,市住建局党组细化为3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3个,正在推进整改4个。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的自觉性

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从严从紧压实整改工作责任,以扎实有力的措施推动各项整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9月7日,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再次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了市委巡察反馈会议精神,明确了“四个不放过”原则和有关纪律要求,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压实了整改责任。整改期间,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坚持问题导向,逐个分析问题症结,逐条拟定整改措施,一一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11月30日,局党组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反馈意见,党组班子及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深入进行查摆剖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增强巡察整改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另外,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十四轮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对照反馈问题和整改措施逐条梳理整改落实情况。

二、坚持从严从实要求,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一)“贯彻党中央及省、市委决策部署仍有不足”方面

1.针对“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透彻”问题。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和成员针对此类问题分别作了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局机关党委以月为单位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集中翻印提供给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各基层党支部,作为重要学习资料。截止2021年11月底,共计翻印46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再次围绕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考察上海、2020年考察浙江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系统化学习研讨,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五名同志结合工作实际作交流研讨发言。二是加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对2018年、2019年全国两会精神和2020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补学,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八名同志分别作交流发言。2021年10月11日,局分管负责人与机关党委4名工作人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针对中心组学习科目安排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严肃批评。机关党委牵头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科目安排工作规范,建立理论学习科目安排长效机制,避免再次出现应学而漏学的情形。

2.针对“推进落实重大改革发展任务不够有力”问题。一是认真落实国家机构改革任务。及时印发有关人员工作职务的通知,为住房保障和市场监管科配备了2名工作人员。目前,该科室已经按照“三定”方案规定具体承担“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等7项工作职责。二是认真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先后四次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跟进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等地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国家环保决策部署的思想认识。三是强力推进城市重点建设工程。牵头责任单位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要求加强调度协调力度,强力推进重点建设工程项目进度,尤其是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巡察整改以来,市住建局不定期赴相关乡镇以及工地一线协调征迁、施工等问题,积极配合责任主体单位推进工程进度。按照市中心城市大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调度要求,建设责任主体单位按月向市大建办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3.针对“党内政治生活有待加强”问题。一是进一步健全党组工作制度。先后印发《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暂行办法》,明确“三重一大”具体事项由局党组研定。二是进一步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强调民主生活会的严肃性,中心组成员五名同志分别作交流发言。机关党委及时将《关于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和规范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提示单》分别送局党政领导和各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对有关要求作出明确提示。另外,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班子及成员针对此类问题分别作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4.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局党组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同时,8个基层党支部以党员大会的形式组织集中学习。及时印发《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先后三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021年10月15日,机关党委召集8个基层党支部书记召开工作例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行了再强调,并要求各党支部书记在2021年以后的述职报告中必须对抓意识形态工作作出总结分析。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班子和成员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分别作了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将“学习强国”平台打造成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的坚强阵地。机关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讨论“学习强国”APP运用工作。同时,召集8个基层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围绕如何更好的运用“学习强国”APP问题进行了座谈,印发《“学习强国”APP使用管理办法》,真正将学习强国APP打造成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有效平台。三是认真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针对网站内容发布不严谨的现象,立即组织专人对近一年来的信息内容进行逐篇检查,共检测出错词、错字等问题6处,完成整改6处。持续运用第三方电脑自动排查程序,不定期对全网内容开展地毯式排查,共排查涉及敏感词、错误表述等问题39处,完成整改39处。印发《政务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管理制度。邀请市网站和新媒体中心有关同志来我局开展信息发布专题业务培训,全局29名具体负责信息发布的工作人员参会,进一步提升了信息发布工作能力。2021年10月29日,局分管负责人对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14名负责同志进行集体提醒谈话,对落实“三审制”存在的问题,提出严肃的批评,重点强调了落实“三审制”工作的重要性和责任心。

5.针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成效不理想”问题。一是狠抓制度落实。按照巡察期间已建立的有关制度要求,持续落实市本级房地产领域信访突出问题联席会议制度,不断推动制度落实。二是结合实际,精准施策。根据不同项目所面临的不同问题,分别制定了9个重点项目的“一楼一策”解决方案,力争妥善化解有关矛盾。三是强化全过程管理。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风险防控举措,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规范规划设计、土地出让、项目报建等各个环节,全面强化商品房项目品质提升。另外,将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资金拨付等情况纳入到房地产项目季度巡查重要内容,并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检查。

6.针对“法治建设不够规范”问题。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局分管领导围绕法规学习的重要性与法规部门、各二级机构负责人进行了集体提醒谈话,对法规学习不到位的问题,提出了严肃批评,并着重对下一步如何强化法规学习提出了明确要求。8个基层党支部分别牵头局属二级机构,联系职能职责对《民法典》进行系统化学习。另外,共组织42人次参加《宪法》知识测试。二是认真履行法治建设职责。经局党组研究,将法治建设列入2021年度党组工作要点。采取印发提示单的形式,对本年度领导班子考核述职报告的撰写要求进行明确提示,确保全面规范。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班子和成员针对此类问题分别作了严肃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加强重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力度。邀请法律专业人士来我局开展合法性审查业务专题培训讲座。之后,局法规部门再次牵头举办合法性审查业务知识培训,分别传达学习了我市合法性审查有关文件精神,并再次对合法性审查流程等业务知识进行了讲解。另外,对我局2019年以来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逐一梳理排查,对漏审的文件进行补审,未发现有违法情形。印发《关于合法性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从制度层面对我局合法性审查工作进行了规范。四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组织有关案件承办部门对2019年以来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逐一梳理排查,予以整改完善。因机构改革,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局不再履行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职责。因此,不再制定有关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制度。

(二)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时有发生方面

7.针对“全面从严治党用力不够”问题。一是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局主要领导与党政班子成员以及有关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开展集体提醒谈话,对履行“一岗双责”提出明确要求。局机关纪委对2018年以来违规违纪情况进行分类梳理,分别抄报相关分管领导,以作警示。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班子和成员针对此类问题分别作了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督促落实“一岗双责”。局主要领导与十三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集体提醒谈话,对如何进一步履行好“一岗双责”进行了再强调,对个人述职述廉报告的撰写提出明确的要求。局机关党委印制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提示单,就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撰写要求作出专门提醒。三是进一步增强防范廉政风险意识。印发《市住建局廉政风险点(试行)的通知》,全方位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另根据工作需要,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进行科学合理调整。

8.针对“监督执纪需更加聚焦”问题。一是进一步提升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质量。纪检监察组先后召开3次专题整改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深入查摆监督执纪存在的问题和弱项,提高主动发现问题的思想认识。将党章党纪党规等业务资料汇编成册,作为强化业务学习教材,在苦练“内功”上下功夫,提升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先后印发《驻在单位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纪检监察监督制度》,深入派驻单位开展监督执纪活动,定期开展廉政谈话活动,拓展主动发现问题的途径,增强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二是克服“老好人”思想。局机关纪委对2018年以来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进行逐一梳理,有针对性的建立排查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另外,印发《机关纪委关于违纪违法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及时提炼警示要点,在全局范围通报,真正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9.针对“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格”问题。一是正视问题。局分管领导围绕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事宜与市政园林公用建设管理处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进行了集体提醒谈话,进一步要求以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执行招投标及政府采购制度。二是举一反三。认真开展政府采购项目梳理排查。经排查,2021年度26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均是采用“打捆”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涉及总金额78.71万元。

10.针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问题。一是认真开展梳理排查,加快制定整改方案。集中对我局现有公务用车情况进行了梳理。目前,已针对有关公务用车逐一提出了初步分类处理意见,待提请局党组研究通过后立即着手实施。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提升公务用车管理水平。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及时修订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进一步完善车辆维修申报程序,对每台车辆建立维修档案。整改期间,先后三次对公务用车维修、保养、加油台帐等有关事项进行专项抽查,共发现问题5个,完成整改5个。三是持续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局分管领导与财务工作部门工作人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对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印发《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的公务接待行为。财务工作部门及时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再次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科室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把好审核关、支付关。同时,组织对2018年以来的公务接待情况进行了梳理,并登记了台账,发现审批手续或附件不齐全等问题12个,整改、完善12个。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待提升方面

11.针对“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一是加大培养发展党员力度。召开专题党委会,研讨进一步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同时,召集8个基层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解决个别基层党支部的思想认识问题。个别基层党组织就三年未发展党员情况向机关党委作出书面说明,并就下一步如何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进行了分析。目前,该基层党组织已有3名同志递交了入党申请书。二是加强党员纪律教育。先后印发《关于违纪违法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作风纪律常态化监督办法(试行)》,及时提炼警示要点,在全局范围通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巡察意见反馈以来,局机关纪委、各党支部分别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观看《第一大案》等6部廉政教育片,进一步营造廉洁从政的氛围,实现警示教育常态化、全覆盖。三是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机关党委集中对党员党组织关系进行梳理排查,形成工作台账,接洽、转出非在岗党员党组织关系16人。另外,机关党委牵头组织开展党员教育管理专题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党员日常管理水平。四是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对近三年发展的党员档案进行集中梳理排查,共复核党员档案12份,发现并整改问题26个。同时,围绕党员发展工作,开展专题业务培训,机关党委全体工作人员、各基层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共40余人参加。五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阵地管理。局有关领导分别与所联系党支部围绕党建阵地管理主题与各基层党支部支委班子进行了集体提醒谈话,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严肃的批评,进一步压实基层党建主体责任。截止2021年11月,各基层党支部党的组织制度等上墙内容全部进行了更新,另新建廊道党建文化宣传展板16块。同时,印发《党员活动室使用管理制度》,从制度层面加强对党员活动室的规范管理,落实常态化管理责任。

12.针对“干部队伍建设需加大力度”问题。一是精细化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资料。针对所存在的不足,局分管领导对人事工作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对规范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对2019年以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纪实材料进行了复印整理,并严格按照要求,规范装订成册,将《干部工作文件选编》等业务教材,作为人事部门常态化学习资料。同时,建立干部工作负面清单,以起对照警示。在对2021年度提拔的16名同志进行考察中,均根据16名同志的德能勤绩廉现实表现进行全面客观评价,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画像准确。二是举一反三,自查自纠。邀请市直机关工委有关领导来我局围绕党建业务工作开展专题业务培训,机关党委全体工作人员、各基层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40余人参加。机关党委牵头对近三年发展的党员档案进行一次集中梳理排查,共复核党员发展档案12份,发现并整改问题26个。印发有关干部职务调整文件,三名正科级干部不再兼任副科级职务。同时,要求局属各二级机构全面梳理本单位科级以上干部岗位与分工情况,报人事法规科备案,确保人岗一致。三是进一步构建栓心留人的良好氛围。形成2018年以来工作人员辞(离)职原因分析报告,深入分析辞(离)职原因,统计分析去向占比,全面掌握辞(离)职背景。2021年7月份以来,进一步使用副县级干部1人,提拔科级干部15人,着力构建事业留人的良好氛围。另外,严格按要求,落实法定节日慰问,生日慰问等各项慰问制度。2021年9月至11月底共开展生病住院、丧事慰问6人次,生日慰问63人次。让全体干部职工切实感受到单位的关怀、关爱,着力构建感情、制度留人的良好氛围。自2021年5月巡察工作结束以来,我局无辞(离)职人员。四是进一步加强聘用人员管理。及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编外聘用人员考核管理的通知》,对编外聘用人员年度考核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从制度层面进一步加强对编外人员的考核管理,将“奖勤罚懒”制度化。

13.针对“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存在不足”问题。一是千方百计加快整改进度。目前,关于巡视巡察指出的1122套未完成安置问题,已完成整改462套,剩余部分已排定工作计划。预计2022年6月底前可新增安置240套,2022年12月底前可新增安置55套,剩余365套可在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安置。668套公租房已完成租金催缴518套,尚余150套未完成催缴。另有未及时腾退房屋的23户已腾退19户,尚剩4户正在腾退过程中。二是进一步规范工程变更程序。局分管领导与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要求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依规控制工程变更。同时,加强项目前期工作谋划,减少后期实施阶段工程变更数量。再次组织学习《建设项目工程变更与费用管理办法》,并对当前在建的19个项目工程变更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工程变更底数。三是树牢依法建设意识。先后两次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对文景路二期等40个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熟悉建设程序,规范工程项目建设流程,提高依法建设意识。巡察整改期间,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征管部门多次深入一线,调度工程建设进度,协调征迁问题,为项目顺利推进和程序合规创造条件。四是落实全过程造价咨询管理,着力解决多计价款问题。对我局2018-2020年14个项目审计报告及整改报告进行梳理排查,装订成册。目前,审计核减的工程价款已严格按照审计要求予以全额扣减。按照合同约定追究监理单位及第三方审核机构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违约责任11次,追究全部违约金27.85万元。局分管领导分别与市政园林公用建设管理处、市公共重点工程建设处负责人和业主代表进行集体提醒谈话,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思想认识,明确项目管理人员责任,强化项目全过程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结算申报管理办法(暂行)》,进一步规范结算申报程序,严格实行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三、着力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针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我单位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和阶段性成果,但是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局党组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及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对表对标,坚持从严从实,努力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党的建设和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不断加强政治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进一步把牢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着力提升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和政治执行力,自觉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单位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持之以恒抓好理论学习和政治教育工作,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历次全会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理论上的清醒保证政治上的坚定,使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持续强化责任意识,勇于担当作为。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重大事项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关注工作人员思想动态,增强干部职工获得感和归属感。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加强班子整体能力建设,以制度作为刚性约束手段,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切实转变作风、提升效能。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以最有力的担当、最务实的作风,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三)持续强化规矩意识,始终坚持从严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领导班子成员模范带头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做到坚持原则、恪守底线、经得考验。坚定不移的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三十条、市委三十一条规定精神,坚决抵制和反对“四风”,以清正廉洁、勤政务实的模范表率作用,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持续强化建章立制,健全规章制度。结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举一反三,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坚持把落实整改和解决问题作为提升能力、转变作风的有利契机,深刻剖析问题症结和根源,找准解决问题的办法,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务求实效。对涉及长远的整改事项,持续推进。同时,完善内部管理规定,强化执纪监督,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3-3020549;邮政地址:宣城市昭亭南路与梅园路交叉口建设科技大厦16楼人事法规科;电子邮箱:1157661716@qq.com。

中共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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