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宣城市纪委 > 巡视巡察 > 宣城市委巡察工作专题 > 四届市委第十四轮巡察 > 巡察整改

中共宣城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1-30 信息来源:市纪委监委 编辑: 浏览: [ 字体: ]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27日至5月28日,四届市委第十四轮巡察“回头看”第二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1年8月3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截至目前,反馈的1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意识,着力强化整改自觉

针对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局党组高度重视,照单全收,立即行动,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督查整改进度等方式,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不放过的精神和“不贰过”的态度完成好各项整改任务。

局党组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拟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深入研究分析巡察指出的主要问题,特别是专题研究推进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和复杂情况,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现场调度等方式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通报进展情况,做好整改措施落实、工作对接、材料准备等方面工作,不断压紧压实责任,强力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局主要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其他责任领导依次进行个人对照检查,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坦诚,查摆问题准确深入,整改措施务实有效。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整改清单主动认领问题,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问题产生根源,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认真做好这场政治考试的“答卷”,坚决防止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情况的出现。

二、从严从实要求,着力抓好整改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针对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示范点为载体,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始终将党的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首位,完善党员学习制度,用好“学习强国”平台,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比成绩、赛积分,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加强政治学习,结合举办讲党史故事比赛、党史知识测试、支部书记业务能力大比武和党纪党规测试等开展系列学习。二是2021年以来,局党组及时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市党代会精神,以及涉及水利相关的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等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三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和保障工作,成立市水利局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2021年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工作要点》,部署推进乡村振兴水利保障重点工作。四是宣城市“十四五”水利规划已修改完善正在报批,局领导多次赴工地一线督导调度,及时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五是局领导多次带队赴水利部、省水利厅汇报对接,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南漪湖综合治理工程已纳入省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六是组织专班强力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如广德市委、市政府成立凤凰山水库筹建指挥部,安排技术人员驻点武汉配合设计单位编制可研报告。

2.针对“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一是局党组扩大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分别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在认真自学的基础上,组织集中学习,真正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要求学深悟透。二是根据2019年4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机构改革后工作实际,修订《中共宣城市水利局党组工作规则》,明确了局党组应当讨论和决定的本单位重大问题,会议制度按《宣城市水利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执行。三是以局党组名义印发《关于县级领导分工调整的通知》。四是局党组负责人在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主动认领该问题,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作了深刻的自我批评。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局党组会议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明确信息发布审核有关规定。三是对所有局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发布的信息再次开展核查,所有信息均已落实审核程序。四是对2019年度以来所有党组成员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再核查,均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4.针对“对群众信访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印发《市水利局办理信访件工作规程》(试行),规程明确了信访件登记、办理、答复、反馈、会商等流程,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实现工作闭环。二是对2019年以来办理的非法采砂各类信访举报事项举一反三,全面梳理、分类处理,均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办理到位。

5.针对“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存在短板”问题。

一是制定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方案和工作要点,成立了常态化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将河道采砂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工作要点,扎实开展水行政执法巡查、专项整治、日常检查工作。二是印发《2021年度河湖长制落实情况考核评分细则》并将河湖长巡查作为考核单项指标,出台《宣城市级河湖长述职制度(试行)》,督促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市河长办以暗访形式开展了第二轮河湖监督检查,并将相关问题下发相关县市区,督促有关县市区河长办切实采取长效措施整改到位,坚决杜绝问题反弹。三是会同开发单位对巡河APP进行了两轮优化。

6.针对“法治建设工作开展还有差距”问题。

一是局党组会议及时研究部署并传达学习法治建设方面的具体工作及文件。二是在2021年度工作总结和2022年度重点工作计划中明确法治建设内容,并于年初专门印发了市水利局法治宣传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通过“机关集中学法月”对学法工作进行了部署,利用“3.22水法宣传月”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三是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制定公布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已完成自查自纠,完善备案程序,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2021年11月18日举办了宣城市水行政执法能力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四是2021年11月印发了《关于建立宣城市水利行业打击非法采砂跨区域(水域)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河长责任人、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行政执法责任人和现场监管责任人,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够有力方面

7.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党风廉政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深入推进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开展廉政谈话,对2021年新提拔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在发展新党员时开展廉政谈话,通过党风廉政教育宣讲活动,切实加强自身拒腐防变能力的锤炼,自觉做到“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三是印发《市水利局重要批办事项跟踪督办工作制度》,各项批办事项办理均落到实处,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深化“政府能力提升年”活动。四是局机关纪委部署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在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市本级项目法人单位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深入工地一线,对市本级重点工程进行实地检查,开展“零距离”监督,明确责任主体,制定防控措施,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工作机制。五是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深入学习纪检监察业务,加强对巡察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的监督力度,针对市委巡察办移交的问题线索,主动配合做好有关问题的核实工作。

8.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问题。

一是已于巡察期间完成公务用车外观喷涂和加装“北斗”车载终端设备。二是印发《宣城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办法》,局办公室建立并长期落实车辆管理使用台帐,以及派车和车辆维修审批制度,进一步加强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管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节约开支,保障安全。三是局党组综合考虑,稳妥推进南瓜山电站股份处置相关工作。四是对青弋江灌区管理处部分工作人员在南瓜山电站兼职取酬、报销费用、参与观光活动等进行核实处理,有关费用已退还。

9.针对“财务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一是制定《宣城市水利局内部审计制度(试行)》,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我局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加强了对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二是制定《宣城市水利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局直各单位参照执行。三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对宣城市南漪湖治理控制工程建设管理处主要负责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内审工作已启动并顺利推进。四是港口湾水库灌区管理局及时完善结算资料和签字手续,责成相关科室梳理核实已完成结算的工程资料,做到依法依规、程序合理、资料齐全,进一步明确了计量审核责任,落实了风险防控措施;青弋江灌区管理处已完善处理工程款支付后续工作,消除了可能存在的资金安全风险。五是港口湾水库灌区管理局和青弋江灌区管理处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存在的类似问题,完善相关手续,并在今后的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财务相关规定支付工程款项。

(三)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尚有不足方面

10.针对“执行干部人事工作规定有欠缺”问题。

一是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公务员法》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领导干部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通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二是结合市直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要求,局党组认真反思,加强学习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2021年以来,局党组提拔科级干部过程均严格执行“凡提四必”等有关规定,尤其是准确把握公示及干部任免发文时间,认真细致整理考察谈话记录等文书档案、及时征求纪检监察组对提拔干部廉洁纪律作风方面的审核意见等。三是2021年以来,局党组会议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四是根据《宣城市水利局开展第二次全国机构编制核查实施办法》,对实名制编制系统进行了排查和动态调整,对离职、退休、岗位调整等人员进行了出编,对人岗不相符的信息进行了调整,基本实现了人、编、岗一致。

11.针对“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短板”问题。

一是局党组按要求每季度听取机关党委党建工作汇报,规范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局党组会议听取吸收预备党员、党员转正有关情况汇报。二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宣城市水利局机关党委年度工作计划,举办2021年党支部书记党建业务能力大比武暨第二期党务干部培训班、2021年党员集中轮训,进一步提升党员队伍素质,加强各基层党组织能力建设。三是修订完成党员量化积分管理规则,建立了内容全面、结构合理的党员个人积分台账,并与党员红黄榜、党员告诫制挂钩。四是进一步督促各党支部责任落实,由各支部在年底前执行好新修订的办法,形成党员日常表现的年终考核积分。

12.针对“巡察和审计整改不到位”问题。

一是局党组主动担当作为,认真研究推进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和复杂情况,专题研究讨论整改责任清单、整改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调度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做好整改措施落实、工作对接、材料准备等方面工作,不断压紧压实责任,强力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二是局党组召开四届市委第十四轮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和局领导班子负责同志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其他责任领导依次进行个人对照检查,根据整改清单主动认领问题,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问题产生根源,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三是对关庙水库工程审计移交的问题线索进一步核实并予以相应处理。四是修订完成市水利局“三会一课”等8项党建工作制度,并在日常工作中经常性督促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加强党建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制度。

三、建立长效机制,着力巩固整改成果

经过数月集中整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和阶段性成果。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局党组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制度体系,确保问题整改有实招、见真章、得长效,更好地推动全市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继续巩固整改成效。局党组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效。对于已经完成整改的,再次梳理核实,确保不留死角;对于需要专项整治的,精心制定方案,确保持续用力;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持续盯住不放,确保落实落地。主动接受监督,按照要求将整改情况及时通报和适时公开,动员群众力量参与整改、监督整改,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的检验。

(二)继续健全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从个别问题中查找共性问题,从面上问题深挖根上原因,着力补齐制度短板、建立长效机制。把巩固拓展巡察“回头看”整改成果与推动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做好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保护、水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等各项工作,以整改落实新进展推进各方面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继续强化责任意识。巡察整改是一轮“政治体检”,局党组将以此为“镜”,锐意进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巡视巡察的重要论述,把党史学习教育、新一轮“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与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结合起来,深入分析背后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推动新时代全市水利系统党的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63-2616967;

通信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梅园路52号;

邮    编:242000;

电子邮箱:xcswjbgs@126.com。

中共宣城市水利局党组

2022年1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上一条:中共宣城市广播电视台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下一条:中共宣城市招商合作服务中心党组关于招商引资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