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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学好用好指导性案例 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发布时间:2021-09-23 信息来源:宁国市纪委监委 编辑:芮超洋 浏览: [ 字体: ]

近日,宁国市纪委监委组织对2018至2020年以来了结及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的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开展大检查活动,累计检查案卷566件,发现问题12类,提出针对性工作建议5条。

该项工作的开展,正是该市纪委监委学好用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的第一批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的具体举措。“4个指导性案例紧扣实践中存在的性质认定、条规适用、处理处分不精准不恰当等问题进行阐释,对今后开展案件审理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我们对标指导性案例,对以往的案件进行检查,力求在对比中查找问题、深化认识、取得进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罗燕表示。

在此次开展的“大检查”活动中,市纪委监委紧密围绕执纪执法要旨、政策策略把握、定性量纪理由、纪法条规适用等内容,采用交叉检查方式和面对面点评交流形式,强化对“第一种形态”案件审理中易发多发共性问题的探讨,及时收集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在案件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难题,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并梳理汇总,形成专项情况报告,为进一步提升案件审理工作质效奠定坚实基础。

“通过认真对照指导性案例,参加此次案件质量大检查活动,我发现街道纪(工)委在政策把握、适用条款等方面仍存在一定问题。检查中面对面点评交流的形式好比是‘红脸出汗’,能够让我们更精准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并积极加以改正。”竹峰街道纪(工)委书记齐永升曾任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作为一名“老纪检”,他坦言,不能只凭借以往经验开展案件审理工作,要做到常学常新,才能促进审理工作质效进一步提高。

据了解,为进一步深化此次大检查活动成果运用,市纪委监委向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发出工作提示单,要求深刻领会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的重大意义和作用,切实强化问题整改,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不断提高执纪执法工作水平。(源于:安徽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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