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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8-25 信息来源: 编辑:市委巡察办 浏览: [ 字体: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1日至12日,四届市委第九轮第一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国资委)党委进行了专项巡察。2019年8月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国资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截至目前,反馈的13个问题均已整改完成。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巡察整改责任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专项巡察情况反馈会议结束后,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党委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自觉与党中央和省、市委要求对表对标,从思想上查找根源,从行动上查找差距,以抓好巡察整改的实际行动和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局党委对市委巡察反馈整改工作负总责,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整体筹划和安排部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一位党委委员为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具体整改措施。形成党委统揽、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印发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巡察整改工作分为准备部署、全面整改和巩固提高三个阶段。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梳理问题和意见建议,形成巡察整改的问题清单,明确了各项任务的责任领导和整改期限,对抓好整改任务落实提出具体要求。

(三)立足长远,建章立制。局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巡察工作要求,在边巡边改、立行立改的基础上,把问题整改和建议落实有机结合起来。对现有的内部制度进行检视,在检视的基础上加以完善。对于已完成整改且需长期坚持的工作,推动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落实,防止出现反弹。

二、从严从实要求,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一)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对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扶贫开发重要论述学习不够深入。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学习。将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扶贫开发重要论述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中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强调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扶贫开发重要论述十二次。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论述摘编》和我市《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等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开展第6个扶贫日、第27个国际消除贫困日宣传活动,观看大型文献片《我们走在大路上》“脱贫攻坚”专题,组织收看全国脱贫攻坚奖特别节目。通过学原文、看专题片、号召向扶贫一线先进人物学习等形式,提高财政干部职工对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认识,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

2.扶贫资金监管不到位。一是对2016年资金拨付情况进行核查。局巡察整改办公室赴宣州区财政局,对拨付溪口镇东溪村的帮扶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实。经核查,帮扶资金在工程验收后全部直接支付至光伏电站工程供应商。二是对支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局巡察整改办公室赴溪口镇东溪村,对2018年和2019年支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帮扶资金用于建设党群服务中心、扶贫驿站等。三是建立了资金使用情况台账,对每一笔帮扶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实记录。

(二)落实党委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3.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弱化。一是在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基础上成立脱贫攻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局人事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和脱贫攻坚整改工作的领导。明确具体分管脱贫攻坚工作的负责人。通过局务例会、局长办公会等,传达贯彻上级关于脱贫攻坚的各项要求,集体研究、谋划和总结工作,做到人人明确职责、人人履行职责。二是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会商,谋划方案。与市扶贫局就脱贫攻坚整改工作会商三次,梳理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措施,安排市本级资金三千余万元,涉及多个项目,推动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和2018年市际交叉考核问题整改工作。三是于十一月中旬召开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就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弱化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局党委书记、局长强调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统筹谋划、督促检查,实现精细化管理,推动形成常态化长效机制。

4.对脱贫攻坚工作谋划不深,专题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不多。一是党委会议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讨论《四届市委第九轮第一巡察组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提出意见,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整改任务,对照问题整改台账,按照时间节点逐一进行整改。二是对照整改要求,细化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计划,严格执行《市财政局2019 年扶贫“双包”工作要点》,通过支持东溪村建设、开展对东溪村困难儿童及困难退伍军人等特殊群体的走访慰问和落实科级以上干部扶贫走访制度等措施进一步夯实精准扶贫基础,强力推动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精准落地。完成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针对各县区实际统筹安排全市2019年财政扶贫资金,并加强监督检查,全力推进脱贫攻坚的各项工作。三是在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就2016至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安排未部署到位、2016年未制定本单位脱贫攻坚工作计划、2017年和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计划基本“一般粗”、内容简单的问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强调要结合本单位业务实际和扶贫工作实际,严格遵循脱贫攻坚工作计划,发挥财政部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部门职能。四是严格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开展“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和“四季攻势”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实行台帐式管理,切实履行财政脱贫攻坚政治责任。

5.履行脱贫攻坚职责有偏差。一是主动会商扶贫开发局落实《2019年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及时拨付扶贫专项资金。加强部门协同,加大对县区指导力度,进一步处理好审核把关与支持配合的关系,履行好财政支持脱贫攻坚的部门职责。二是使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加强对扶贫资金的动态监控。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数据对接和补助资金发放监控工作。三是开展财政支持脱贫攻坚交叉调研工作。紧密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和考核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围绕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各类问题整改情况、资产收益扶贫民生工程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财政扶贫资金的安排、分配、拨付、使用、监管情况等开展调研。四是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宣城市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行周报告、月通报制度,促进加快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五是在民主生活会上强调加强作风建设,领导班子成员要从自身做起,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狠抓工作落实。深入排查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杜绝“走马观花”式督查。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实效。

6.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存在薄弱环节。一是每季度召开研究包保帮扶工作会议,在局务例会上强调相关科室要跟踪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评价工作,并督促县区落实有关进度指标要求;对资产收益扶贫工作,要切实掌握资金投入、项目进度、资金使用情况等,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和财政扶贫资金、一卡通使用情况的检查。二是常态化开展共建活动。七一期间局党委书记带队到东溪村开展扶贫情况调研和结对共建活动,在村部与扶贫工作队和村两委进行了座谈,并走访慰问了困难党员。局机关党委、党支部、妇委会先后前往东溪村开展党建带群建活动,实地了解局支持建设的光伏发电、高山茶叶加工厂等扶贫项目的进展情况,开展贫困留守儿童慰问活动,走访慰问贫困儿童,并送去慰问金。市财政局(国资委)将继续履行扶贫包保责任,关注村和村集体发展,支持工作队和村两委的工作,共同将各项扶贫政策贯彻好落实好。

7.“双包”工作仍有不足。一是贯彻落实《宣城市财政局2019年包保帮扶贫困村(户)工作要点》,按要求组织开展干部扶贫走访活动,宣传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方针政策,了解贫困户的情况动向,帮助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局干部职工对包保贫困户坚持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帮助贫困户落实扶贫措施。支持包保村陆续建成光伏发电项目、茶叶加工基地、党群中心等。二是加强对干部帮扶工作的管理,将脱贫攻坚政策和业务知识作为干部培训要点,要求我局扶贫干部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大局意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聚焦帮扶责任,做好“双包”工作。三是积极开展消费扶贫,推进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帮助扶贫村拓展销售渠道,助力脱贫攻坚巩固提升。组织职工参加扶贫局开展的“关爱贫困妇儿”公益募捐活动。局包保干部帮助贫困户销售茶叶、蜂蜜等农产品。

(三)落实驻局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8.监督检查不准。一是开展精准监督。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推进管党治党责任压紧压实、落细落地。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印发《关于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宣驻财纪发〔2019〕4号),对市财政局开展监督检查。2019年9月下旬,由组长带队全员参加,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开展谈心谈话、发放调查问卷、走访服务对象等措施,对市财政局近一年来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全面把脉问诊,及时发现问题,指出不足,督促其全面改正提高。二是加强会议监督。督促市财政局党委修订完善党委会议研究事项,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通过全面参加市财政局党委会、党委中心组学习、局长办公会等会议,保证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在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三是开展专项督查。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赴市财政局帮扶村—宣州区溪口镇东溪村开展扶贫“双包”工作专项督查,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与成效情况进行重点督查,查阅了近年来的财务凭证,对扶贫帮扶项目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仔细核查,并进行实地查访,督促扶贫工作队要做到扶贫帮扶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安全,真正惠及广大贫困群众。

(四)落实脱贫攻坚过程中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任务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9.配合整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的问题有措施无实效。一是加强自身整改,成立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加强与责任单位配合,积极调度县区整改工作,做到立行立改,逐条落实、举一反三。目前,我局牵头的四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配合的九项整改任务佐证材料已整理归档。二是以支持贫困村稳定出列、现行标准下贫困户稳定增收脱贫为主要目标,积极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工程。2019年,全市开展资产收益扶贫的贫困村共90个,实施项目100个。带动贫困村增收两百余万元。三是在民主生活会上主动认领配合整改的专项巡视反馈问题,并对有措施无实效、无相关佐证材料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求领导班子提高思想认识,担起工作责任,杜绝作风不实、工作中本位主义思想等问题。

(五)其他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0.党的领导能力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认真落实《中共宣城市财政局(国资委)委员会工作规则》,规范和改进党委工作,提高党委领导能力和水平,更好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事项须经党委会研究并充分征求意见。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多次召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例会,集体研究财政中心工作、年度预算、专项经费、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三是领导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大局意识不强,对分管以外的工作关注不够”等本位主义思想作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表示进一步将具体工作与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财政改革发展的大局联系起来,自觉地把各项工作融入大局之中来思考、谋划和部署,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四是利用多种形式向干部职工宣传本单位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在集体学习中重点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等内容,安排科室负责人在“财政讲堂”讲解脱贫攻坚系列政策和财政部门工作职责。局网站发布多条脱贫攻坚政策和工作动态。在全局干部中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知识测试。

11.理论学习不深入不规范。一是在全局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深入领会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把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二是在统筹安排资金、及时拨付资金的基础上,完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的绩效评价。印发《宣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填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区财政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脱贫攻坚规划等,对本级有关部门编报的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以进一步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绩效管理,落实资金监管责任,切实提高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全市本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填报审核工作已经全部完成。三是丰富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形式,组织观看视频、现场警示教育、交流研讨和读书交流会等活动。规范学习记录和会议记录,并对学习情况开展检查。四是在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就理论学习不深入不规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对表对标,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12.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严谨规范。一是对存在问题进行进一步核查,经核查,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为工作疏漏。局机关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当事人递交了书面检讨,反思了思想认识和工作态度问题。二是提高思想站位,端正工作态度,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的规范性。在人事工作的材料复核、整理等环节严格把关,培养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力争做到零差错,不给工作留下“后遗症”。三是在专项巡察民主生活会上,主要负责人对此项工作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批评,相关负责人也作了自我批评。

13.财务制度管理执行不到位。一是经对照有关管理规定,工会经费可以开立银行帐户独立管理和独立核算,也可在单位账户内分明细账核算。由于局工会收支金额不大帐目简单,为了便于管理监督,故在单位账上分明细账核算。二是加强工会经费管理,按照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定使用工会经费。继续管好工会经费明细账,做到每一笔收支合法合规、清晰可查。

三、着力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我局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和阶段性成果,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其余在年内或需要更长时间持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市财政局(国资委)党委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有关精神,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不断把巡察整改工作引向深入,努力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党的建设和财政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加强政治建设。进一步把牢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自觉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全局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锐利武器,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提升担当精神。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大事项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关心下属思想动态,增强干部职工获得感和归属感。坚决抓住关键少数,加强班子整体能力建设,以制度作为刚性约束手段,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切实转作风、提效能。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带头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安排部署,坚持真抓实干提水平,推动财政业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三)进一步增强规矩意识,坚持从严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做到坚持原则、恪守底线、经得考验。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提升政治鉴别力,坚定不移的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和反对“四风”,不断增强自我约束力、控制力。加强与驻局纪检监察组的协调联系,发挥纪检监督作用,加强工作督促检查。

(四)进一步强化建章立制,健全规章制度。结合整改工作,举一反三,围绕工作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把落实整改和解决问题作为提升能力的有利机遇,深刻查找存在问题的根源,找准解决问题的办法,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善始善终,务求实效。对涉及长远的整改事项,持续向前推进。完善内部管理规定,强化执纪监督,促进全局干部职工作风转变,推动财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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