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10日至4月19日,四届市委第九轮第四巡察组对我单位进行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2019年8月1日,四届市委第九轮第四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截至目前,反馈的8个问题,已经全部完成整改。
市扶贫开发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不讲条件、不打折扣抓好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先后多次召开局党组会、局全体人员例会,要求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照单全收,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和脱贫攻坚工作要求上来,把专项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极为严肃、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对待。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市扶贫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整改专班,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对所有整改任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建立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统筹谋划,制定方案。召开局党组会议和有关专题会议,逐项讨论整改措施,认真研定整改方案。召开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巡察整改落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和脱贫攻坚的工作要求,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高标准推进整改。
(四)立足长远,建章立制。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查摆问题和剖析原因。强化工作调度,坚持从严原则,逐条逐项高质量落实整改任务。及时总结整改成效,并着眼长远,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以整改促落实、以整改促提升,着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全面提质增效上台阶。
紧盯巡察反馈意见,突出问题导向、压实责任、综合施策、精准发力,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常态开展学习研讨。通过学原文、开展专题研讨等多种方式,做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注重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及时掌握全市脱贫攻坚实际情况并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围绕工作中的难题破解积极建言献策。
三是加强工作调度,坚持实行全市脱贫攻坚重点指标月调度做法。常态加强与市直部门和县区沟通交流,做到信息共享,共同推动解决攻坚工作中的各类问题。
四是坚持统一标准,严格按照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基础工作的函》指导推进全市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五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以市委书记每月调度县区委书记引领“一把手”抓“一把手”,推动层层传递压力不递减。
六是配合市纪委监委持续深化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扎实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作风问题查处力度,确保上级政策能够不折不扣在我市落地生根。
(二)关于党组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2.未能发挥脱贫攻坚“排头兵”作用。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及时总结整理全市脱贫攻坚情况问题,并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
二是每月召开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对相关县区和“十大工程”部门实行指标化调度。
三是利用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局工作例会、微信群等各类平台,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上级重要会议和领导指示批示精神、脱贫攻坚各类政策,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相关举措,推动落细落实。
四是积极承担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当好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参谋助手,对各类事项认真梳理,及时报告,对各类问题总结反思,推动解决。同时,带头落实上级扶贫政策,对全市脱贫攻坚各类事项兜底。
3.人员流动大,队伍战斗力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积极落实市委机构改革要求,市扶贫开发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固定人员编制。
二是2019年10月份通过公务员考录方式新招入1人,2019年12月份遴选1人,增强局人员配备。
三是积极参加省扶贫办组织的信息系统、动态管理、干部教育等各类培训。在局工作例会、微信工作群及时传达解读上级最新政策文件,切实提升干部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
四是经常性组织局相关人员到县区扶贫一线开展暗访,做到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有效提升队伍战斗力。
4.扶贫工作不精准。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坚持扶持对象精准。不断提高精准识别质量,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开展“动态管理精准度提升专项行动”,对建档立卡情况实行全覆盖排查,对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以外的农村人口精准识别查漏补缺,严格把好扶贫对象识别“源头关”。做好贫困人口新增、清退的后续管理工作,确保工作不断档。建立扶贫开发系统信息管理工作制度,实行信息系统数据质量“周核对、周整改、月通报”,切实提升数据质量。
二是坚持项目安排精准。遵循市场规律并结合本地实际,精心谋划产业项目,着力提升储备质量,积极构建更为紧密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全面规范项目库建设,严格执行项目“群众参与、村申报、镇审核、县审批、市备案”流程,强化项目资料规范管理。
三是坚持资金使用精准。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建立全市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平台,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区财政部门均设置扶贫专账。加大暗访力度,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效益。
四是坚持措施到户精准。扎实开展“双包”工作,做到真帮实扶,切实提高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出台帮扶责任人动态管理办法,对因客观原因影响履行帮扶责任的帮扶责任人,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原则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帮扶工作规范有序、稳定不脱节。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着力提升帮扶实效。
五是坚持脱贫成效精准。按照高标准高质量要求,精准推进贫困人口脱贫。严格执行精准退出程序,实事求是、应退尽退。重点关注易返贫困难群体,经常上门联系,跟进扶贫举措,降低返贫风险。紧紧围绕群众需求,着力改善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
5.部分扶贫项目实施效果差。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扶贫项目实施效果“回头看”,对实施效果差的少数扶贫项目,督促项目实施方根据产生原因,应对施策,着力提升实施效果。
二是强化项目管理,先后出台扶贫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资产收益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实施办法、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设置实施方案、农业特色产业“负面清单”等,建立全市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平台和贫困村、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从制度层面保障扶贫项目实施效果。
三是进一步规范项目库内容,严格执行“群众参与、村申报、镇审核、县审批、市备案”项目入库流程,做好项目立项、审批等各环节工作。
四是鼓励、支持、引导贫困村、贫困户自主选择和发展项目,提高项目参与度和自主性。
五是扶持并引导农业园区、龙头企业(合作社)、致富能人等各类主体多渠道带动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降低项目风险。
六是压紧压实扶贫项目责任,严格执行项目管理责任公告公示制度和财政涉农资金项目验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等政策文件。
七是会同发改、财政等项目主管部门对重大扶贫资金项目开展督导,会同财政、审计部门,对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开展督导,发现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到位。
6.存在“纸上扶贫”“数字扶贫”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根据省要求每季度基层统一填报脱贫攻坚“一张表”,市县一律不得要求基层填报其他表格和数据。完善扶贫信息库,与残联、中高职学校、教体、民政等部门优化完善沟通机制,逐步实现部门数据信息共享。
二是市级对县区不再组织专项考核、直接采用省级考核结果。取消脱贫攻坚市级专项督查,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减少对基层的干扰。
三是配合市纪委监委持续深化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扎实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作风问题查处力度,发现一起纠正一起,确保扶贫工作务实、帮扶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三)关于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7.对脱贫攻坚的监督工作重视程度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驻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规定,着力提高思想认识,把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任务作为监督单位党组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是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市扶贫局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工作会议、市扶贫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等,开展常态化监督。
三是驻纪检监察组到绩溪县板桥头乡庙山村调研扶贫工作,了解扶贫情况。
四是驻纪检监察组多次到市扶贫局督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开展情况,听取市扶贫局整改方案和进展情况汇报,参加市扶贫局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大对扶贫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
五是驻纪检监察组督促市扶贫局查摆扶贫领域存在问题,并到市扶贫局督查效能建设、扶贫领域“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开展情况,督促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四)关于对脱贫攻坚过程中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8.制定的巡视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开展巡视整改“回头看”,对全市巡视整改的14个牵头单位逐个“一对一”督导,逐条审核整改措施并修改完善,增强巡视整改措施针对性。
二是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建立健全整改专班、领导调度、督查调度、信息专报等整改推进长效机制,针对重点问题出台《建立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联络机制》《项目资金工作监管要点》等长效机制文件。
三是通过集中组织和随机点调等方式,对5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区经常性开展巡视整改成效暗访,推动各类问题整改到位。
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市扶贫局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和阶段性成果,所有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市扶贫局党组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市委有关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不断把巡察整改工作引向深入,努力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党的建设和脱贫攻坚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深化政治建设。进一步把牢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自觉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大事项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坚决抓住关键少数,加强班子整体能力建设,以制度作为刚性约束手段,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切实转作风、提效能。
(三)进一步增强规矩意识,坚持从严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做到坚持原则、恪守底线、经得考验。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和反对“四风”,不断增强自我约束力、控制力。
(四)进一步强化建章立制,健全规章制度。结合整改工作,举一反三,围绕工作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积极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互促共融,助推宣城脱贫攻坚高质量发展。完善内部管理规定,强化执纪监督。
(五)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提升发展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工作的要求,以排查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四季攻势”为抓手,不断构建防范返贫、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确保现行标准下贫困村、贫困人口实现高质量稳定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