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宣城市纪委 > 巡视巡察 > 宣城市委巡察工作专题 > 四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 > 巡察反馈
1月13日至19日,四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11个巡察组分别向42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王晓明、陈卫东、王爱庆分别出席反馈大会,传达市委书记陶方启在市委书记专题会上听取巡察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就巡察整改提出要求。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9月下旬至12月下旬,市委派出11个巡察组对市委政法委(市扫黑办)等3家市直单位、6所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10个标准集镇(扩权强镇)和宣城经开区3个街道及其所辖20个村(社区)等共4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等方面的情况,巡察共发现问题494个。
会议强调,巡察是发现问题,整改是解决问题,巡察整改是检验一个干部政治上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尺。本轮巡察对象就在群众身边,是否整改到位、效果怎么样,群众看得到、感受得到。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来抓好整改,严肃对待,进一步提升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强化政治担当,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强化监督责任,认真做好结合文章,确保整改落实落细落地。要坚持问题导向,树立靶向思维,针对反馈的问题精准制定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要突出常态长效,要坚持标本兼治、抓常抓长、举一反三,充分运用并努力扩大巡察成果,将制度优势转变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动能。
会议强调,巡察整改不到位与第一次发现问题的性质不一样,要加大对巡察整改情况的指导和监督力度,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等要从严问责。
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对巡察反馈意见全盘接受,坚决落实市委要求,不折不扣推进整改,做到立行立改、彻底整改,注重巡察成果运用,做到改建结合、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工作再上台阶,为加快建设皖苏浙省际交汇区域中心城市,“对标沪苏浙、争当排头兵”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