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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届市委第十二轮第四巡察组巡察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0-06-24 信息来源: 编辑:市委巡察办 浏览: [ 字体: ]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6月23日,四届市委第十二轮第四巡察组巡察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巡察组组长陈东海主持召开巡察组与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蓝金辉的见面会,传达四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动员部署会精神,通报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会上,陈东海作动员讲话,蓝金辉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巡察组全体成员,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二级机构副科级以上干部出席会议。

陈东海指出,巡察副县级以上二级机构巡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和群众身边延伸的重要桥梁纽带,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

陈东海强调,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是为民服务重要阵地,市委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特别是市委去年部署开展的市区住宅小区管理水平提升专项行动,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是该项工作的重要牵头责任单位之一。本次巡察要检视专项行动效果怎么样、问题是否解决、群众是否满意,持续促进基层治理能力的提升。

蓝金辉表示,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一定提高对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的思想认识,一定全力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一定全面自检,查找不足,认真落实巡察工作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强化整改,以巡察工作为契机推动房地产事业发展工作再上新台阶。

据悉,四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在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巡察期间(6月23日-7月31日)在建设科技大厦十二楼楼设信访接待室,建设科技大厦一楼大厅西门口设有巡察意见箱,分别设有信访举报电话:0563-3024214;手机:18156305157(只接收短信);电子邮箱:XCZ18156305157@163.com;还可以扫描“码上巡察”二维码来反映问题。巡察组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7月31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等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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