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宣城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回顾总结我市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任务。刚才,市委书记韩军同志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重整行装、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重要部署,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纪检监察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7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市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摆上重要位置,扎实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制定《中共宣城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意见>的意见》等重要文件,不断加大管党治党力度。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纪委和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强化“四个意识”,自觉尊崇党章,忠实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大力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加强党内监督,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更加严明
开展对贯彻省、市委重大决策,推进我市“235”工作总体布局,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打造“四个特色之城”工作部署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庸政懒政怠政、违规执法等问题,全市共对63名失职失责领导干部进行问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督促受到谈话函询的35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和检讨。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对748名拟提拔任用的干部进行廉洁自律审查(其中拟任用的市管干部120名);对230名市管干部廉政档案及时动态更新。
(二)强化压力传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断压实
协助市委从“关键少数”抓起,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防止责任虚化空转。出台并严格落实《宣城市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贯彻执行党委(党组)“一把手”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制度,全市共组织27个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分别向市县两级纪委全会口头述责述廉,接受询问和民主测评。认真执行“两个责任”考核实施办法,对县市区和市直单位“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廉政谈话等制度,开展任前廉政谈话739人次、诫勉谈话238人次、函询115人次。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全市共问责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24名。
(三)抓常抓细抓长,作风建设持续深化
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协助市委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实施细则》,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述责述廉和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坚持经常抓、抓经常,加大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力度。全市围绕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等突出问题开展明查暗访536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5起,处理21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31人。强化通报曝光,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分42批次共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88起,涉及107人。
(四)加大巡察力度,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
全面完成市县两级巡察机构组建工作,深化巡察制度建设,制定《市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年-2021年)》等制度和文件,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初步建立以常规巡察为主,专项巡察为辅,“机动式”、“回头看”和“三合一”等巡察方式为补充的巡察机制。积极配合省委巡视组做好对广德县、宁国市、宣州区、郎溪县和绩溪县的巡视工作,认真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巡察,形成了三级联动、同向发力、有机衔接的工作格局。
着力发现问题、深化整改。四届市委共派出20个巡察组对53个党组织开展了五轮巡察。共发现问题693个、移交问题线索39件。严肃巡察问题整改,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对已反馈的550个问题及时建立清单,严格对账销号管理,整改率达94.9%。对整改测评排名末位的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持续推进省委对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交办任务整改工作,组织2次专项督查并通报问题,推动整改不断取得新成效。
(五)严肃纪律审查,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得到巩固发展
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打赢正风反腐这场攻坚战、持久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受理信访举报1438件(次),同比增长8.6%;处置问题线索2363件,同比增长64.1%;立案1232件,同比下降2.4%,其中县处级干部14人,同比下降17.6%,乡科级干部130人, 同比增长34%;处分1266人,同比下降2.7%,其中县处级干部22人,同比增长83.3%,乡科级干部134人,同比增长39.6%;移送司法机关21人。市纪委直接查处了宁国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余平、广德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志良、市人社局原副局长彭若晖等严重违纪案件。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市按照“四种形态”处理2971人次。其中按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理2701人次,占处置总人数的90.9%,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严守纪律审查安全底线,确保了纪律审查“零事故”。
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加强督查督办,全面完成省纪委交办的30条问题线索的重点督办工作任务。全市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07起,涉及金额3271.6万元,给予党政纪处分235人,移送司法机关29人。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为脱贫攻坚提供严明的纪律保障。全市共查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162个,处理责任人23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11人;分15批共通报曝光违纪违规问题32起,涉及44人。开展“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整治,给予党纪处分6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扎实做好对中央及省环保督察移交问题线索的督查问责,共受理移交问题线索28件,问责34人。
(六)弘扬廉洁文化,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
大力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扎实开展廉政文化“六进”,建成宣城市廉洁文化建设成果展示馆,共接待党员干部98批次4600余人。各地精心打造“一县一品”廉洁文化品牌。举办“坚定理想信念、传承铁军精神”廉洁文化主题活动,编印《铁军廉鉴——学思践悟新四军廉政文化》,拍摄廉政专题片《梓山清风》、《筑牢根基》、《清风扬帆行自远》,开展“廉洁文化月”系列活动,打造家风家训3D全景陈列馆等。充分运用廉洁文化品牌建设成果,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将廉政教育片《勿以恶小而为之》、《身边的规矩》、《金剪刀》等发放全市各地各单位组织播放,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火墙”。
强化警示教育。公开通报刘发明、杨来富、陈同义、俞国庆、王志良等市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引导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对照反面教材,切实警醒警觉警戒。拍摄警示教育片《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净化优化政治生态——刘发明贪腐案警示录》,举办“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研讨会,大力倡导“亲清”新风。
(七)推进体制改革,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得到加强
扎实高效推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市县两级党委坚定扛起主体责任,党委书记靠前指挥,当好“施工队长”。市县两级纪委负起专责,协助党委牵头抓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全程做深做实思想政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改革。市县两级编制划转、机构设置、人员转隶、选举监委主任、任命监委组成人员等各项工作全部如期完成。2018年1月7日,宣城市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成为我省首家挂牌成立的市级监察委员会,市县两级在全省率先完成监察体制改革任务。
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制定《关于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市纪委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6月底前全面完成了市级派驻机构改革,向71家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19个,综合派驻机构占63.2%。11月底前,全面完成了县级派驻机构改革。完善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市纪委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坚持派驻干部提名考察、年度考核以市纪委为主,确保了派驻机构行使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
(八)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队伍能力素质不断提升
紧密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进一步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选拔任用、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工作,干部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强化权力制约,督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我省实施办法,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些地方和单位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政治建设的任务还很繁重。有的领导干部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缺乏担当精神,压力传导依然存在层层递减的现象。少数地方政治巡察的站位不突出,巡视巡察整改还存在推诿拖延、消极应付的现象。一些地方和单位不正之风和顶风违纪问题时有发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有所反弹。个别纪委(纪检组)和纪检监察干部仍然存在“好人主义”倾向;少数乡镇纪委聚焦主责主业不够,“三转”不到位。对“四种形态”分界细化和平衡把握的分析研究还不够,适用还不够精准。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政治不硬、精神不振、作风不实、能力不足,队伍建设特别是基层建设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尚有较大差距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今年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奋力夺取全面从严治党新的更大胜利,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打造现代化“四个特色之城”、开创新时代建设皖苏浙省际交汇区域中心城市新局面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推进党的政治建设
党的十九大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发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动员令。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一中、二中全会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以实际行动践行“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向核心看齐、自觉维护核心,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刻不停歇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一线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以及省、市委贯彻落实《意见》,切实做到“五个纯粹”;带头遵守请示报告制度,重要工作要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及时主动请示报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加强对全市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遵守党章党规,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防范和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
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整体把握地区、部门、单位的政治生态状况,注重动态分析判断,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党委(党组)有针对性地、与时俱进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坚持“六破六立”,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坚决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二)严肃责任追究,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牢牢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这个“牛鼻子”,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克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现象,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的领导,督促下级纪委监委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坚决防止“回头转”,坚决纠正少数乡镇纪委“三转”不到位问题,坚决克服“好人主义”倾向,切实担负起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要用好问责这个利器,坚持“一案双查”,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失职失责的要敢于问责、曝光典型,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严肃追究。
(三)深化体制改革,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深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建立党统一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机构,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要认真落实《安徽省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监察工作暂行办法》,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加强对审查调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出台《市纪委监委执纪执法专题业务会议工作规则》等制度,积极推动人员融合和工作磨合,全面提高履职能力。
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党领导反腐败的工作体制、决策机制和实施举措,对本级管理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和处置的决策严格把关。市县两级监委要严格执行宪法和监察法,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顺畅对接,加强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加强探索实践,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使群众身边的公职人员受到严密监督;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
(四)加强作风建设,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要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经常摆摆表现、找找差距,坚决防止和克服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要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细则》执行情况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扭住不放、寸步不让,管出习惯、化风成俗。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针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以“查问题、出硬招、改彻底”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大排查,重点纠正一些党员干部爱惜羽毛、回避问题、庸懒无为,及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问题,对妨碍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抓住典型、坚决问责、形成威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党的作风建设关系人心向背,加强作风建设必须紧扣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个关键,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增强群众感情,督促党员干部经常回顾建党历史、重温入党誓词,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真心诚意做好群众工作,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对待,凡是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
(五)保持高压态势,以坚如磐石的决心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要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腐败案件;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不断增强震慑遏制作用。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构建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严格依纪依法审查调查,立足教育挽救,使审查对象真心忏悔、认错认罪。规范执纪审查方式,坚决守住安全文明办案的底线。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认真分析、严格区分问题的性质,坚决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统一,既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又信任爱护干部,最大限度地防止干部出问题,不希望任何一名干部因犯错误而掉队出列;落实好容错纠错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用好用足用活第一种形态,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使批评教育成为常态。加大谈话函询力度,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要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发挥采信告知的教育激励作用和抽查核实的监督作用,防止敷衍塞责、欺瞒组织,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的监督权,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对诽谤陷害他人的,都要依纪严肃处理。
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和在扶贫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坚决查处涉黑腐败,坚决惩治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各级党委和纪委监委要深入县乡开展检查督查,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决不放过。对失职失责的党委和纪委监委要“双问责”。县乡纪委要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敢于担当碰硬,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在基层覆盖到“最后一公里”,在群众身边实实在在地落地生根。
(六)突出政治巡察,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
进一步完善市县巡察体制机制,强化党委领导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和巡察机构具体组织实施的直接责任,统筹谋划、稳步推进巡察工作。2018年市委将继续推进巡察全覆盖,对30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三轮巡察,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交叉巡察。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察。要紧盯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重点检查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以及党的领导是否坚强、政治生活是否严肃、政治生态是否净化、党的组织是否健全,着力解决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坚决纠正走过场、搞形式问题,推动基层党组织加强政治建设。以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为巡察重点,着力发现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
强化巡视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健全整改督查制度,持续推进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及省委对广德县、宁国市、宣州区、郎溪县和绩溪县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认真开展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强化震慑遏制治本作用。继续加强与省委巡视办的联系,坚持上下联动,主动对接,全力保障,认真配合省委对我市的巡视工作。
(七)坚持标本兼治,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要增强纪律教育的实效性,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校、干部学院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修课,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提高警示教育的政治性,深入剖析近年来我市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整理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忏悔录,编撰警示教育读本,以案释纪。凡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案明纪,营造“不敢腐”的氛围。
要总结审查调查、巡察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向各级党委报告,推动各地各部门改革体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不能腐”的制度。
要深入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大力开展党的政治建设、纪律建设以及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和经验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继续打造廉洁文化精品工程,扎实开展“一县一品”工作,创新开展“一组一品”建设,占领廉洁文化高地。强化廉洁文化阵地建设,做好市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和廉政教育基地实地验收等工作。弘扬红色文化和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新四军“铁军”精神和皖南传统家风家训中的勤廉元素,传承廉洁文化,强化“四个自信”,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八)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的纪律部队,是政治机关。必须坚定理想信念。要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践行“红船精神”,充分发挥党支部、巡察组、审查调查组临时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自觉做共产主义伟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必须做到对党忠诚。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及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落实到纪律建设、执纪审查、巡察监督、责任追究各个环节, 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必须强化担当精神。发挥好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专责机关作用,既要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下,挺直腰杆、瞪大眼睛,勇于监督、秉公执纪执法;又要在职责范围内,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开展日常监督、处置问题线索等工作的领导。必须锻造过硬本领。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和培训力度,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提升”活动,克服本领恐慌,适应纪法衔接、执纪执法贯通的新要求,增强干部学习能力、专业能力、执行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必须强化自我约束。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细则》,带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之以恒纠“四风”、改作风、树新风。必须接受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同志们,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无私无畏、砥砺奋进,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打造现代化“四个特色之城”、奋力开创新时代建设皖苏浙省际交汇区域中心城市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