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1月4日至9日,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协同市医保局,从各县市区抽调专业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对郎溪县、绩溪县、旌德县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了违规问题专项排查。
检查组采取数据筛查和现场检查、病历审查、走访调查等方法,先后到3县“三类人员”结算量较多、平时反映线索较多、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违规问题较多的10家医疗机构进行了深入检查,对疑似问题进行了逐一排查。重点检查有无诱导住院,利用“包吃包住、免费体检、车接车送”等名义或者通过“有偿推荐”等方式,诱导不符合住院指征的参保群众住院,从而骗取医保基金;有无虚假住院,采取挂床、冒名顶替等手段,对实际未住院治疗的患者,通过编造诊疗项目、伪造医疗文书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有无小病大治,对如腔隙性脑梗死、腰椎间盘突出、颈育腰腿痛等常见老年病的轻症患者,采取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方式套取医保基金。
检查之后,检查组现场将情况通报所在县医疗保障局分管负责人和医疗机构,强调一要高度重视,强化认识。检查组人员充分认识开展定点为医疗机构违规问题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使命感、责任感。定点医疗机构要进一步认识到国家政府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坚强决心,自觉做到规范诊疗行为,合理合规收取医疗费用。二是立即整改,全面规范。对检查组通报指出的问题,定点医疗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立即着手整改,并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将自查和整改情况及时报送所在县医疗保障局。三是加强监管,严格查处。各所在县医疗保障局要借助此次专项检查通报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做好自查整改,同时加大对违规问题的监管查处力度,并将监督整改和监管查处情况及时报送市医疗保障局,切实维护好医保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