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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通报一起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问题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时间:2017/12/21 点击数:856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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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
县社保所原支部书记、所长吴华德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问题
。
吴华德在担任绩溪县社保所支部书记及所长期间,县社保所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到位,对社保所业务系统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下属出现贪污社保资金249927.12元的违法行为,吴华德应负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12月15日,绩溪县纪委给予吴华德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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