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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通报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24-12-27 信息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编辑:市纪委监委 浏览: [ 字体: ]

一、郎溪县水利局一级主任科员李欢欣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5年至2024年,李欢欣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烟酒、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2024年11月,李欢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广德市四合乡原副乡长潘大维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21年至2024年,潘大维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品、购物卡,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潘大维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10月,潘大维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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