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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东来:提高政治站位 推进依法治统 自觉扛起防惩统计造假责任

发布时间:2021-12-31 信息来源: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市统计局 编辑:陈海涛 浏览: [ 字体: ]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迫切需要,也是践行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近年来,统计法治化进程不断加快,统计工作环境逐步得到改善,数据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在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下,统计法治建设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面临新的挑战。作为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推进依法治统,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以高质量统计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增强依法统计的政治自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中央也先后印发《意见》《办法》《规定》等重要文件,为新时代做好统计工作提供根本遵循。党的十九大要求“完善统计体制”,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提出“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和“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新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统计造假作为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根据中央要求,国家统计局先后二轮开展对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统计督察。这一系列重大举措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对统计数据真实性的严格要求,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坚定决心。要教育引导统计工作者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破解统计工作中的难题,特别是统计数据真实性问题,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二是营造统计法治的良好环境。要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学法懂法用法守法,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构建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统计、统计机构依法开展统计、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的法治工作格局。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深入推进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等文件再学习再认识再普及,确保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领会精神实质,掌握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全面落实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课程、作为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内容、统计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内容等各项制度要求,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组织领导统计工作,带头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主动性。抓好统计人员这个重点,通过法治培训、法治讲座、普法考试、在线学习等方式,加强统计系统干部法治教育,提高统计红线、底线意识,让统计法治精神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聚焦统计调查对象及社会公众这个主体。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开展统计服务千企行动,向调查对象开展面对面统计普法宣传;把握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统计开放日、大型普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知度。

三是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针对统计数据质量存在的问题,继续加大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统计弄虚作假行为实行零容忍,千方百计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要压紧压实防惩责任制问责制,严格落实《意见》《办法》《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中的责任,严查行政干预,严肃追责问责;强化纪委监委与统计部门在统计执法监督的协作,规范处理统计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工作流程,形成监督合力。要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管控机制,加强名录库审核管理,规范数据评估审核,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常态化开展疑似数据质量问题的查询和核实,及时发现和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要畅通统计违法问题反映渠道,重点检查统计数据质量问题较多的地区和行业,尤其是对举报案件以及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严重统计违法问题,加大统计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加大统计执法检查结果通报曝光力度和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失信人员的公示和联合惩戒,让违法者寸步难行,不断推进依法统计、诚信统计建设。

四是打造素质过硬的法治队伍。坚持以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引领统计干部队伍建设,以提高政治能力为重点,不断提升统计干部的整体素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统计干部队伍。要围绕统计法治建设,深入基层开展走访调研,为提高普法效果、完善执法机制、破解工作难题探寻新思路、新方法,不断提升依法治统能力水平。要针对当前统计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重视加强统计执法机构和专职执法队伍的建设,不断充实加强统计执法力量,加强统计执法各项条件保障,努力适应新时期统计法治建设的需要。要教育引导统计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依法治统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注重加强业务培训,注重实践锻炼,不断提升统计执法的业务能力,进而提高统计法治建设整体水平,为推动统计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作者系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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