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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做好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

发布时间:2021-12-13 信息来源: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编辑:陈海涛 浏览: [ 字体: ]

随着监督执纪力度进一步强化,特别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极少数民警一时犯了错误,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中部分同志可能会出现一段心里敏感期。如:不能正确对待组织处分,抵触心理和疑心较重;产生自卑心理,无法主动投入工作;情绪低迷,自暴自弃。如何使“负能量”转化为正能量,如何使犯错误同志真诚认错、悔错、改错。在此情况下,扎实开展回访教育,在教育人、转化人、挽救人上下功夫显得尤为重要。

但在实际工作中,经过调研发现,回访教育存在以下几个薄弱环节:一是对受处分人员“一处了之”,只体现执纪执法硬度,没有体现组织关怀的温度;二是开展回访教育力度远远不够,回访教育谈不到点子上;三是结果运用不够,对于如何把回访教育结果运用到干部的后续教育管理以及使用中,缺乏明显规定,影响回访教育质量。

基于此,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不缩手”,将开展回访教育作为2021年十项重点工作之一,并于9月底开始,历时两个月时间,对2016年至2020年市本级公安机关受处分的同志开展了一次暖心回访。

为把回访教育谈到点子上、做到心坎里,我们一是访前注重研判“把准脉”。根据受处分人员的错误性质和情节、受处分期间个人表现,提前拟定精细化、个性化回访清单,切实做到因人施策、对症下药。二是访中注重疏导“解心结”,全面了解受处分人员思想认识和改正错误情况,听取诉求,进行教育疏导,收集有效信息。三是访后注重反馈“鼓干劲”,回访后建立回访教育登记台账,评估回访效果,据实对回访对象思想认识、工作业绩、群众评价等方面进行“政治画像”,形成回访综合评定,作为回访对象评先评优、职务职级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

回访教育本质上是做人的工作,要让受处分人员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态势中,感受到市局党委的关心关怀关切、在惩前毖后的决心中体会到驻局纪检监察组治病救人的初衷。这就要求我们要在“真”字上下功夫,以心换心、出于真情,通过思想上真心引导、工作上真诚帮助、生活上真实关心、感情上真情抚慰,一方面帮助受处分人员解开心结,知错悔错,既要“口服”也要“心服”;另一方面帮助受处分人员重树信心,重燃激情,促使“落雁”变成“领雁”。

与此同时,回访对象联系公安工作实际,从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70余条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如,建议驻局纪检监察组加强对基层纪检委员的业务专项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有的还建议成立一个宣讲小队,下沉到基层所队进行以案宣讲,让广大民警真正触发内心的警醒,感受到组织更多的是关爱人、挽救人。这些新思路、新创意让此次暖心回访倾听了心声、凝聚了共识。

回访教育这个“后半篇文章”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加强统筹谋划,既要与“前半篇文章”有效衔接,又要处理好“后半篇文章”中各项具体工作的关系,做到整体推进、协同推进、全面推进。最终实现以“后半篇文章”的高质量促宣城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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