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21日至12月18日,市委第八轮第四巡察组对市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2月20日,巡察组向市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
(一)提升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提升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召开党组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和省市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班,加强统筹推进和督促检查。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精准整改。聚焦反馈问题,逐项逐条认真研究,细化整改举措。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单合一”台账,明确具体责任到事到人。实行工作调度和项目化推进,及时掌握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精准有效。
(三)坚持上下联动,一体推进整改。坚持把落实整改与落实最高检多轮巡视反馈共性问题常态化整改,与基层检察院接受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等相互融合、一体推进、系统整改。市检察院领导班子主动下沉基层院,及时帮助解决整改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助力基层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四)建立长效机制,深化成果运用。坚持落实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推进会、月度调度会和发布工作提示等工作制度,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建立健全制度机制16项。深化成果运用,提升服务保障举措,以高质量整改成效推动宣城检察工作全面高质量发展。
二、细化整改措施,逐项落实整改反馈意见
(一)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落实理论武装工作制度。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三是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围绕“总体国家安全观”等主题,开展研讨交流18次、发言84人次。
2.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一是组织学习《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安徽省检察机关办案职权清单》,进一步厘清职权范围。二是充分发挥检委会职能作用,检委会审议案件类型完整覆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全部案件类型。三是完善课题审查制度,对2025年度33个符合条件的课题予以结题。
3.发挥领导办案头雁作用。严格执行《安徽省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规定》,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切实发挥带头、示范、引领作用,每季度结合办案质效分析研判会,分析通报全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4.主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一是优化涉企检察服务,市检察院班子成员联系走访企业26家。二是开展涉企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制定分工方案,建立涉企案件台账。三是健全检企联络工作机制,全市民营企业家约见检察长57人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24个。
5.提升刑事检察工作标准。一是召开全市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研究部署2025年度全市刑事检察工作。二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制发《2025年宣城市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点》,参与办理的陶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典型案例。三是加大指导力度,制定《宣城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备案审查指引》《关于规范职务犯罪案件请示报告工作的暂行办法》,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获评2025年度全省刑事抗诉优秀办案团队。
6.强化行政检察履职。一是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制发检察建议41件。二是持续开展促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监督工作。三是逐案审查受理的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提出检察意见217件,1件反向衔接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四是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开展行政检察案件听证25件。
7.加强民事检察监督。一是开展“检察蓝”助力治理欠薪专项行动,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54件。二是充分发挥民事检察促进和解作用,推动63件案件化纷止争。三是积极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排查民事检察监督线索,成案82件,1件民事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8.拓宽公益诉讼检察新途径。一是拓展公益诉讼线索来源,主动调取相关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及热线平台数据,立案565件。二是以最高检和省检察院专项活动为抓手,加大行政公益诉讼自办案件力度。三是组织公益诉讼案件评查活动,全面梳理已办结案件中是否存在监督线索。
9.加大数字检察应用。一是探索创建监督模型8个,撰写典型案例5篇,在最高检、省检察院法律监督管理平台应用模型办案2273件。二是4个模型向最高检大数据法律监督管理平台申请上架,2个模型在省检察院数字检察平台推广应用。三是积极开展AI助手试点应用,办理案件1120件。
10.完善检察侦查机制建设。一是建立“全院一盘棋、上下一体化”办案机制,培养检察侦查业务骨干14名。二是加大检察侦查力度,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4件4人。三是充分发挥派驻巡回检察作用,对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
11.深入推进诉源治理。一是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制发检察建议20件。二是开展文物和文化专项监督,召开诉源治理会商会,制发检察建议22件,1个案例入选省检察院“英雄烈士和红色文物保护典型案例”。三是积极参与市域治理,联合公安等部门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12.努力提升办案质效。一是制定《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办案质效分析研判会商机制的意见》,建立健全业务部门每月对重点案件、市检察院每季度对整体办案质效联动分析研判机制。二是邀请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围绕“如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专题授课,提升干警专业素养。三是规范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11类案件开展专项评查,加大检察业务数据质量核查,发布案卡核对提示23期。
13.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文件内容。二是全年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4次,压实工作责任。
14.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具体要求。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及班子成员年度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内容。二是在市管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工作中,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内容。
15.积极开展法治宣传。一是印发《宣城市检察院2025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明确法治宣传目标任务。二是在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推送“检事知多少”14期、“案件播报”64篇。三是聚焦重点领域,围绕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法律问题创作检察新媒体作品34个,2部作品获评全国检察新媒体月度优秀作品奖。
(二)聚焦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责任,坚决纠治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6.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召开党组会学习省委《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规定》等,专题听取分管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二是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干部任前谈心谈话等各类谈话200余人次。三是制发《市院领导列席基层院民主生活会工作安排》,每位党组成员均按规定列席基层院民主生活会。
17.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一是组织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等,持续提升纪检监察办案能力。二是驻院纪检监察组常态化列席检委会和办案质效分析会,紧盯检察履职关键环节开展全程监督。三是驻院纪检监察组主动向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了解检察履职情况并征求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18.聚焦重点领域严抓严管。一是将“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基层院检察长述责述廉报告和政治监督谈话内容。二是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公示、甄别、核查倒查和年度集中督查等制度。2025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495件,同比增加13.7%。三是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学习《全省检察机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等,坚持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19.坚决纠治形式主义。一是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二是机关党委指导各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规范制定年度学习计划。三是开展季度党建工作互查,推动党建基础工作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
20.切实增强“控申检察”主动作为意识。一是提升办案质效,及时甄别处理当事人申请监督的案件。二是通过以案代训、案件评查方式,加强对基层院办案指导。三是加强典型案例培育,绩溪县院“四维透视,综合履职”推进控申工作做法被省检察院推介。四是开展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市检察院在全省“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
21.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一是组织对全市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监督质效专题分析,市检察院党组专题研究提升刑事诉讼监督质效的具体举措。二是院领导赴各基层院指导刑事诉讼监督工作,督促基层院进一步规范开展法律监督。三是开展全市检察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兼职(任职)问题专项清理工作,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兼职(任职)行为。
22.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一是建立固定资产购置与登记跟踪机制,实现资产信息动态管理。二是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年度预算草案。三是开展全市检察机关财务人员互查互学活动,规范财物管理工作。四是严格执行《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
23.做实司法救助工作。一是定期摸排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已受理司法救助案件110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84万元。二是加强与妇联、民政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开展多元司法救助案件24件。三是指导基层院探索司法救助形式,宁国市检察院与当地慈善总会建立国家司法救助协作机制。
24.提升未成年人检察监督质效。一是印发《关于提升附条件不起诉工作质效的提示》,对31件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开展备案审查,严把附条件不起诉案件质量。二是提升考察帮教工作效果,积极引入专业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调查、观护帮教和心理疏导。三是强化先进典型示范引领,1名干警获评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贡献突出个人”、1名干警获评全省检察机关“2025年度优秀办案检察官”,1件检察建议获评2025年度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
25.加大“检护民生”工作力度。一是开展专项调研,形成《宣城市完整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工作情况报告》。二是开展类案分析,以立案监督、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医保基金监管。三是加强社保、食药、金融等重点领域检察办案监督,市检察院“检护民生”工作开展情况被《宣城日报》头版报道。
(三)聚焦基层党建基础工作,优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
26.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一是党组研究党建工作21次,审议议题32个,制定《中共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全面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任务清单》,明确党组主体责任11项。二是严格执行《宣城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院(党支部)实施办法》,结合实际调整市检察院领导同志联系基层院工作安排,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深入联系院调研30余人次。
27.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一是制定《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四强”党支部创建实施方案》,严格抓好“三会一课”制度执行、全面提升组织生活质效,持续锻造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的四强党支部。二是定期督促党支部(党小组)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发布工作提示单19期,开展活动180余场次。三是开展党务知识讲座,组织党务干部参加脱产培训,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能力。
28.规范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一是认真执行《2025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规范发展党员流程,提升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二是对提交入党申请书的5名同志开展谈话,1名党员按期规范发展为预备党员,组织对4名预备党员档案材料进行审查,批准3名预备党员按期转正。
29.加强人才培养工作。一是完善《宣城市检察机关检察业务专家培养方案》,召开全市检察业务专家培养工作推进会,定期通报培养情况,持续跟进培养工作。二是制定《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出庭公诉能力建设“三促三提升”行动方案》,以听庭评议促推能力提升。三是举办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强化素能建设,1名干警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能手型人才、6名干警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业务标兵、能手称号。
30.强化检察官监督管理。一是制定《检察官专项绩效评价标准》,细化员额检察官履职情况年度考核方案。二是组织全市两级检察院政工干部参加全省检察机关干部人事工作培训班,提升政工干部业务能力。三是开展队伍建设调研,全面分析队伍建设存在问题和原因,为精准管理提供参考。四是制定《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工作人员“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从严加强干部队伍监督管理。
三、注重成果转化,推进新时代宣城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一)持续抓好政治建设。坚持政治引领,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将全体检察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二)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坚持整改目标为导向,树立常态化整改理念,紧密结合全市检察工作实际,保持整改力度不减,持续抓好整改“回头看”等工作,切实将整改成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检察队伍建设、检察履职各方面、全过程。
(三)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十五五”规划建议关于“强化检察监督”的重要要求,聚焦检察履职主责主业,优化服务保障检察举措,举一反三,久久为功,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63-2516606,邮政信箱:安徽省宣城市昭亭中路55号(邮编:242000),电子邮箱:xcsjcy202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