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绩溪县纪委监委对绩溪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原工作人员胡适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胡适霖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胡适霖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绩溪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由绩溪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由绩溪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绩溪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