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德市纪委监委对广德市滨河学校初中部原执行校长史峰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史峰军身为党员干部,背弃初心使命,贪欲膨胀,底线失守,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发放津补贴;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违规设立、使用账外账,非法侵占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及伙同他人侵吞公款,同时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史峰军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德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史峰军开除党籍处分,由广德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广德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