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宁国市委批准,宁国市纪委监委对宁国市民政局原二级主任科员陈彬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彬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购物卡,违规接受宴请;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违规经商办企业;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劳动事务代理、培训学校资质审批、培训补贴资金发放、工程项目承接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彬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宁国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宁国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彬开除党籍处分;由宁国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宁国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