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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坚持多措“廉”动 建设清廉机关

发布时间:2026-01-09 信息来源: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 编辑:徐瑞 浏览: [ 字体: ]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持多措“廉”动,着力建设清正廉洁的政治机关。

突出政治担当,扛牢“廉”责任。机关党组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初研究制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任务分工,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形成“党组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室抓落实”的责任链条。每季度召开全面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半年听取1次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汇报,推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落地落实。

深化学习教育,夯实“廉”根基。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研讨交流、中心组领学+班子成员带学+全员覆盖促学”、“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引领机关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逐章逐条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邀请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作专题辅导报告,组织参观市廉政警示教育馆,组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着力抓好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学习教育,组织开展机关新任职科级干部集体谈话,全年开展谈心谈话30余人次,其中与人事、财务等关键岗位干部谈心谈话7人次,切实将压力传导到“神经末梢”

加强制度约束,筑牢“廉”堤坝。严格遵守议事决策规则,自觉按制度规矩办事,全年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13次。修订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改进调研视察工作规定、信访工作办法等3项制度,制定机关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清单,排查廉政风险点11个,制定防控措施23条,进一步扎牢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参加机关党组会议12次。

密切联系群众,擦亮“廉”本色。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服务常委会将代表工作“两个联系”拓展到“六项联系”,对代表建议办理创新构建“五督联办”机制,出台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办法。按照市委工作部署,在全省创新召开“人大代表·市民代表”民情恳谈会,聚焦“城市建设和管理”“最期盼实施的民生实事”两项主题,与会代表提出的70条意见建议,均已办结并答复代表和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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