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提供近期单位采购记录及报销凭证。”元旦前夕,泾县纪委监委联合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组成专项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部分县直单位、乡镇及商场超市等场所,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开展明察暗访,以“贴身式”监督拧紧节日纪律发条。
节点就是考点,作风就是宣言。县纪委监委坚持教育在前、警示在先,节前向全县各级党组织印发《关于2026年元旦期间严明纪律纠治“四风”工作的通知》,通报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督促各级“一把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通过“泾川风纪”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平台,向全县党员干部推送廉洁过节提醒信息800余条,早敲警钟、早提要求,引导党员干部知底线、明红线、不触线。
同时,县纪委监委整合“室组地”监督力量,成立3个专项督查组,在节日期间开展滚动式、嵌入式监督。一方面,紧盯值班值守、应急处置等制度执行情况,对乡镇、县直重点部门开展电话抽查和实地检查,坚决纠治脱岗漏岗、响应迟缓等问题。另一方面,聚焦安全生产、民生保障等领域,深入车站、商超、景区等场所开展走访,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
为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12345热线、信访举报箱、村级公示栏等线上线下阵地作用,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对节日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实行优先研判、快速核查、及时反馈,始终保持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已查处“四风”问题线索1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起。
“作风就是形象,纠治‘四风’必须寸步不让。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紧盯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做实做细节前教育、节中监督、节后严查,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鲜明信号,推动全县作风建设常态长效。”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源于:安徽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