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党员干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仍参加当年考核并发放绩效奖金;有的受处分干部还在处分影响期内,被调整到高于原任职务的岗位……”近日,江西省新余市纪委监委针对巡察监督、专项监督和日常监督发现的反馈处分执行不到位、不会执行甚至执行错误等问题,对办结案件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检查,通过梳理分析,研究制发《新余市党纪政务处分执行工作指引》。
该工作指引紧扣实践中常见“处分影响期怎么计算”“被处分人能不能享受年终考核奖”“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受降级处分如何执行”等问题,区分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国有企业人员以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等不同对象,从处分影响期、职务岗位变动、年度考核及绩效奖金、职级及工资档次晋升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这份工作指引既增强了我们落实处分决定主体责任的底气,也为日常党纪学习提供了载体。”该市某市直单位党组书记在收到工作指引后说。
新余市纪委监委严格按照“全覆盖”原则,第一时间向全市各级党委(党组)送达工作指引,并在个案宣布处分决定时,一并送达《处分指引告知单》,就后续处分执行提供一对一精准指导,坚决防止党纪政务处分与执行断档脱节。
“党纪政务处分决定一旦出现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将严重影响纪法的严肃性。我们将持续坚持问题导向,开展高频次不定期检查,通过市组地联动及组织、人社、财政等多部门联合发力,确保每一份处分决定执行‘掷地有声’。”新余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说。
针对党纪政务轻处分警示震慑效果不足等问题,新余市还通过比对近五年来案件数据情况,剖析典型、共性问题,查找党纪政务轻处分决定执行中的漏洞、盲区,在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基础上,积极探索通过组织调整、案件通报、公开公示处分决定、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方式,不断提升党纪政务轻处分的综合效果。
在保证处分决定执行到位的同时,新余市坚持把回访教育作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抓手,按照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原则,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积极开展回访教育,紧扣回访对象岗位经历、身体状况、性格特点、工作作风、违纪违法性质情节等,形成精准个人画像,量身定制回访方案和谈话提纲,切实传递组织关怀,帮助他们卸包袱、解心结,努力实现处分决定执行“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江西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