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郎溪县监察委员会对郎溪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原工作人员胡斌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胡斌身为公职人员,廉洁底线失守,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接受旅游、娱乐活动安排;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企业落户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胡斌严重违反廉洁要求、公职人员道德要求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郎溪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由郎溪县监察委员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没收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郎溪县监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