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宣城市宣州区委批准,宣城市宣州区纪委监委对宣城市宣州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程双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程双生身为中共党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在职工招聘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向下属出借资金收取大额回报;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盲目决策,致使项目内容不切实际,违规处置国有房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毫无纪法观念,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收购、工程承揽、项目建设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程双生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不知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宣州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程双生开除党籍处分,由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宣城市宣州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