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案件质量评查的过程就是提升办案能力的过程,通过对照评查细则检视问题,帮助我们更加直观地发现自身办案过程中的不足,这对提高实战能力很有实践意义。”日前,宣城市宣州区纪委监委启动新一轮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一名参与案件质量评查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坦言。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宣州区纪委监委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通过强化统筹规划、精准开展评查、深化成果运用等系列举措,着力破解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业务不精”“标准不高”等问题。探索建立联片协审工作机制,年初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成立由分管副书记任组长,各纪检监察室、乡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出)机构共同参与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小组,厘清任务、压实责任,按季度对已办结案件开展质量评查。
为提升评查工作精准度和规范性,区纪委监委紧扣评查案件类型及影响案件质量重难点、易错点,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等6个方面细化59项评查清单。在集中评查前,组织评查组工作人员集中开展专项培训,深入解读案件质量标准、评查要点、关注重点等要求。坚持“一案一评”“交叉互评”,逐案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台账,以“清单+反馈”形式落实整改责任。今年以来,聚焦问责、集中整治领域案件共开展质量评查3批次60件,发现并反馈问题72个。
发现问题不是终点,推动整改提升才是关键。区纪委监委建立“复核+评估”双重审理机制,依据问题责任清单,由联系纪检监察室“复查”,案件审理室“二次评查”,问题“点对点”反馈,督促承办单位真改实改,形成“发现问题—书面反馈—复查复核—整改提高”的全过程案件质量管理闭环。截至目前,评查发现的7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65个。
此外,区纪委监委注重评查结果转化运用,针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案件审理室精选5个案例进行深度剖析,梳理出21个常见问题汇总成册,作为指导工作的生动教材,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办案工作座谈会等形式深化学习运用,有效发挥“评查一件、指导一片、规范一方”的治本功能。(源于:安徽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