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个案整改,推进系统治理,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注重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效,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深入剖析“病灶”、查找“病因”。
发挥案件查办“清醒剂”作用。深入剖析案件成因,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召开队伍建设座谈会等形式,督促各单位认真查摆制度执行薄弱点、权力运行风险点、监督管理空白点。紧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少数,围绕议事决策、制度机制、工作流程等全面系统排查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推进分类整改。
释放案件查办“强心剂”功效。推动相关单位做到明确层级管理责任清单,在管党治警中协同发力,建立党委联系党支部制度,开展理论联学、业务联动,推动职能警种部门和案发单位落实以案促改联动机制,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一贯到底。
激发案件查办“催化剂”活性。通过约谈相关负责人,与关键岗位人员开展廉政谈话、编写警示案例汇编、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加强纪法警示教育。推动健全完善《关于加强队伍“八小时外”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等内控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把以案促改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监督提醒,确保整改见效。